曾经和朋友调侃过一句,我说我最讨厌「自以为是的大人和颇有心机的小孩。」而这部电影则是放大化了前一种人,章回体叙事结构的阿根廷黑色喜剧一枚,距离布宜诺斯艾利斯七百多公里外的一个小镇里,获得诺奖的大文豪荣归故里,等待他的是乡里乡亲各种花样待见,那是「蛮荒」与「文明」的碰撞。
这应该是丹尼尔成名之后最难忘的一趟旅行,他说书中的人物永远离不开那个地方,而他却永远也无法回去那个地方。一个人名利双收后总会有多少自我膨胀吧,二十岁离开家乡,四十年后重新踏上这片土地,就连父亲去世他都没回来过,这次是小镇要给他颁发一个「杰出公民」荣誉勋章,还有讲座、画展评委、雕像揭幕仪式等日程等待着这个文化名人。 回乡之路是一路囧途,一辆破车就罢了,还半途抛锚,无奈的文化人把书的扉页撕下来助燃取暖,而翌日,胖纸司机随意撕下书里的一页拿去当擦屁股的卫生纸,这一刻,我们的主人公丹尼尔一脸尴尬。
住在有着罗马尼亚风格的酒店房间,那山寨风浓郁的颁奖仪式和那个PPT一样的VCR,站在消防车上当街游行,路人很没礼貌的用手机各种跟拍,上无聊的电视的访谈节目,做评委去评判画展的参赛作品却被质疑,还有一场比一场人少的讲座以及那座被泼花脸的雕像和自己真身被丢鸡蛋的惨状,乡亲们不断消费着这位名人为小镇带来的荣耀感,即使故乡愈加惨烈的对待自己,丹尼尔一直保持自己的涵养,谁让人家是个文化人不是。知识分子那种酸臭气和傲娇被这位威尼斯影帝演绎的十分精准。 而年少时的好友安东尼奥娶了他曾经的初恋,也是他抛弃的女人,这大叔各种实力秀恩爱又放荡不羁,一方面展示自己是多么慷慨包容,另一方面却一直打心眼里嫉妒着丹尼尔。自卑混合着嫉妒,酒吧里那段独舞浮夸的不要不要的,而最后狩猎场也是男人之间的「修罗场」,他没有想伤人,只是想证明的不过是自己更威风而已,可惜猪队友让男主直接扑街。
人都有从众心理,这个小镇里真心喜欢文学,喜欢丹尼尔作品的人有几个?当群体中某个人提出质疑,本来热情高涨的拥趸们却可以倒戈相向,实在是忒讽刺了。 嘲讽完乡亲们的愚昧,又嘲讽知识分子的自大;揭露完人虚伪的假面,再揭露人善妒的本性;刚刚让你感受完天大的礼遇和谄媚,接下来就让你感到这世界满满的都是恶意。浮世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是利益熏心了,还是能保持初心依旧?
人最愚昧的就是不自知,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人最邪恶的就是嫉妒心,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滋生出恶之花,生根发芽,最后蒙蔽双眼。人最悲哀的是无人知晓你悲从何来。 丹尼尔说,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拥有同一个故乡。书中那些故事,不管有没有原型,也许真相并不存在,只有解构和诠释。水池中死去的火烈鸟在片头片尾都出现过,波澜不惊却让人扼腕,所以,有时候困境不是别人带给你的,而是你自己带给自己的。 结尾新书发布会男主那句反问真是很精彩的收尾。让我想到了《狩猎》最后那个镜头,也是迷一样的望着镜头和荧幕外的我们的交流。拉美人民果然脑洞大,现实主义魔幻风也是黑出天际了。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
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不再用剧情充篇幅的分割线—————————这个分割线是假的——————
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怀念母亲?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
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
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
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乡愁不论在文学还是电影中均是一个信息量极大的母命题,知识分子中较为广泛存在的精英脾性和溯源情结让乡愁题材的文艺作品一般严肃且深沉,久而久之乡愁类文艺作品便普遍形成了一种具有拟人尊严的严肃创作地带。然而拉丁美洲文艺作品常带有荒诞味的黑色幽默具有某种破坏乡愁的原始魔力,个人觉得《杰出公民》在某种层面上就是一部反乡愁的荒诞佳作,它自然带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也似乎并没有逃脱出知识分子的某种自怜,不过无论如何这都是一部颇具思想、颇具矛盾的有趣作品。
衣锦还乡恐怕是知识分子共有的一场春梦,说起来俗套,但这种心理需求或有或无的存在于不少文人的潜意识之中,即使是影片中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也不能免俗,根植于故土的成长记忆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笔触,举远点例子如流亡海外的塔科夫斯基,近的例子如我国的贾樟柯,张艺谋,莫言等(包括近年的毕赣),故土的记忆均不可避免出现在他们的作品之中,然而这些人作品中经过创作加工的故乡又是否是“真实”与“客观”的故乡呢?文艺创作者的主观艺术创作标准又是否能符合庸常社会尺度下的标准呢?这均是一个很难正面解答的问题。
《杰出公民》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与虚构对抗,衡量尺度相互矛盾的尴尬归乡故事,本片创作者既揶揄了知识分子的一些酸腐与懦弱,也通过直观的方式对本国所谓的的国民劣根性进行了一定的批判,采用近乎真人秀的方式,层层叠叠加码戏剧冲突,虽然该片毫无调度、运镜可言,但文学层面而言故事文本内容是非常可观,拉美艺术那种极其辛辣的黑色幽默也让此片荒诞不经,充满讽刺。
影片中的大文豪在获得诺奖之后悄悄的回到了阔别数十年的家乡,近乡情怯的情感让大文豪在家乡放下 了自己不少知识分子原则,然而现实与虚拟的偏差确令人尴尬,怀着复杂心情回到家乡的文豪很快发现自己在家乡成为了不同人眼中的不同符号,有人把他当政治筹码、有人视其为偶像符号、当然也有人将其视为叛徒和异类,更诡异的是有人甚至想从他身上找到男性的尊严,乡亲们纷纷想从文豪身上得到自己想要的印证,这一切刚开始只是简单淳朴的故土冲击,而随着知识分子价值观念与本土价值观对抗的加剧以及影片的刻意加码“国民劣根性”,电影中的对抗开始走向癫狂,故事像荒诞的真人秀一样处处刻意加码戏剧冲突,最后文豪先生不得不狼狈的再次逃出故乡,成为劣根乡亲枪口下的一个懦弱不堪的无助小动物,文明崩塌,斯文扫地,呜呼哀哉。
借由乡愁之壳,《杰出公民》其实讲述的也是一个具有全球化意味的故事,矛盾的对立双方不仅仅是现实与虚构,艺术评判和道德标准,也有西方精英审美价值体系自身的尴尬。很显然同样的故事照搬到中国环境们,并不会有太大的违和感(所谓民族劣根的尾巴哪都有)。知识分子的自我嘲讽在拉美式的黑色幽默的表达下充满荒诞感,遗憾的是从影片的核心台词展示和受害者立场倾向上而言,知识分子的自省并不够深刻,虽然展示了知识分子骨子里的懦弱与原则丧失,知识分子在影片中仍然是一副被迫害者的正义形象出现,主角辩解的论调都全顺应主流精英观众之观念惯性,并没有太大的洞见和思考,从这一点上来看,知识分子自渎后的忏悔和反省本身是一种变向的自恋,作祟的知识分子受虐倾向。
所以知识分子当作大招使用的乡愁情怀不能全信,更不能脱了裤子去信,因为说不定他以前也用这招上过你的母亲。
“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为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
作家归乡,西班牙语,两个小时的纪录体——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这部带着"睡眠片"标配的电影都不足以吸引人,但几乎是从一开始,《杰出公民》以一种近乎无意识任其发生的幽默感贯穿始终,而其中蕴含的人情冷暖与文化隔阂又在不断揭下一些人们平时视而不见的伤疤。
影片开始,作家归乡的汽车抛锚只好在路上过夜,为了取暖烧掉了自己的书,司机还用他的书来上大号——这似乎是个前提,暗示故乡是个作家一切后天习得的行为准则都不适用的地方——它简单原始并近乎粗鲁。作家继续遭遇着冲撞和煎熬——在礼堂看完粗制滥造的欢迎影片后,他被拉上消防车游行,被拖进恶俗的电视节目,被路人用手机跟拍,老友呼喊着他的小名Titi和他拥抱……但他似乎都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宽容。然而故乡却更加变本加厉——开着皮卡到处打猎嫖妓的旧友,擅长学阉公猪叫声的年轻男人,用道德绑架请他吃饭和捐款的乡亲——甚至作家去游历现在已经是理发店的故居,而老板冷漠地嚷着"我们已经打烊了!"……尽管有戏剧夸张,但这种归乡的尴尬几乎是无国界的,在游子眼里,故乡时常洋洋得意地用粗俗对抗知识,用暴力炫耀无知。
而不失激烈的政治辩论也成为影片中对立最强的冲突,当作家评出的画作被替换后,他摘下"荣誉公民"的奖章说:"在非洲草原上一些民族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汇,因为人们每天都是自由的。反倒是每天把自由挂在嘴边的人最不自由。"此语一出,就成为了作家叛乡的佐证,他亦成为众矢之的,从一个英雄变成了一个叛徒。
尽管《杰出公民》也有着一些常见的设定,比如灵感枯竭的作家,比如嫁给家乡好友的旧情人,但在片中作家与故乡的人与物,并不是简单的游历和伤怀的平行关系,而是立刻掀起了丰富的实质瓜葛,直至最后作家险些丧命。
实际上,大多数影片中作家的形象都是封闭而停滞的,他们往往是精神甚至物质上的完成者,文弱谦和的外表下往往有着一颗孤独桀骜的心脏,他们有着不切实际的批判倾向,对于弱势群体又保持着有底线的宽容;他们将这种矛盾的特质在影片里层层叠加,直至难以承受,比如《乡愁》。而《杰出公民》最"杰出"的在于,作家Daniel Mantovani的本质和动机带有一定的弹性和变量,并且有着开放式的延伸。
从开始时已经五年没有着笔的作家突然一改态度,决定独自赴家乡之约,就暗示着他原本就可疑的动机;接着作家居然放下一切原有的忌讳,几乎是无条件和乡亲打成一片——由于遭到作家差评而大放厥词的画家协会主席,看似是到处滋事报复,实际其谩骂的核心观点却耐人寻味。
最后随着作家同名新书《杰出公民》的出版,观众也无法确定整部电影究竟是作家的亲身经历还是虚构之作,或者两者交叠的部分各占几成;作家指着左胸上方的伤痕——"它有可能是骑自行车的摔伤,也有可能是枪伤",随即早已换上时尚的白色眼镜的他露出狡黠而得意的笑容,影片戛然而止。
更进一步,影片的话题开放性更不只是停留在故事的虚构与否,而是将全片始终无辜被动的作家打开一层新的维度,并且在这层维度中,观众仍然不能确定作家的思维结构,究竟带着榨取故乡最后一次价值踏上归乡之旅,还是经过一番与故乡生死交锋后放下了心结——并且更深,刺透了艺术创作者地域性与世界性写作相结合的灰色地带,那里埋伏着叛逆和背叛难以分辨的动机,指控与被指控的相互转换——这也是影片最令人着迷的地方。
电影中也加入了一些出色的表现主义心理描写段落。当作家感到故乡危机四伏,他梦到所有人都端着枪,态度可疑地望着他;当他在越野车上被好友绑架,影片则选用了心理导览式的手法,将作家的心理纠葛对象一一呈现。水塘中死去的红鹳这个意象前后反复出现三次,这种群居且能跨洲迁徙的大型涉禽几乎是作家心境和命运的最佳暗示。
你年少时离去的勇气是否足以支撑到两鬓斑白?当我们背井离乡后,乡土又究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一个可以随手拈来的话题,一些自嘲的素材?一组被粉饰浮想的意象?让人不安的底牌?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之地,你无法也不想接近的灯塔,你遮遮掩掩的灵魂驻地?还是褪去的壳,遥远的炉火,既定的方法论和宿命,将被捡拾的纠葛,燃烧的冰块,刺手的感伤,在耐心等你归来的洪水猛兽?
——2016.9 于丽都岛
原刊于《电影世界》2016年十月刊
原文见“独立批评” http://t.cn/RTJprvX
我相信大多数功成名就的作家包括文化名人对故乡都是爱恨交织的。 虽然很多人口是心非的说对故乡很眷恋很怀念之类的话,但心底里对故乡是鄙薄和抵触的,要不然你叫他们在故乡住一段时间试试,恐怕比这位作家还不堪。 作家有个词用的很好,逃离。 阿根廷的萨拉斯也像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村一般,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进取心,土生土长的小镇青年无时不刻想要逃离,逃离愚昧落后,逃离家长里短,逃离世俗和偏见,逃离野蛮和顽固。 是故乡不好么?故乡一贯如此,最多只能说毫无长进罢了。 影片一开始,作家听到那封信来自阿根廷的时候有些惊讶,这说明他好久没有收到老家那边寄来的信件了,继而听到是邀请函颁发荣誉市民和演讲之类的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过了一会他打断助理询问阿根廷来信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变化。 这说明无论故乡多么不堪,在他的心里还是有所羁绊的。 作家的身份很尴尬,在影片中作家和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交流中曾表露出对卡夫卡的推崇,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全是身份尴尬的,变成甲壳虫或者在城堡外游离的K,都深深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迷惘。 而作家迷惘的是自己到底是属于这里还是属于欧洲。 一方面作家赖以成名的所有经验和素材都来源于儿时故乡,他加以鞭挞和批判的对象给他提供了名利和诺贝尔奖,虽然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未必是有多么的深恶痛绝和口诛笔伐,但毫无疑问他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乡的,他所有的言谈举止都已经是一个欧洲人和小镇居民格格不入。 所以一开头他进入小镇就面临一个问题,他是以荣锦归乡的游子身份来萨拉斯和乡亲父老叙一叙拉家常,还是以功成名就的诺贝尔奖得主来故乡发布获奖感言指导写作? 显然执政那些人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一进镇就把他摆在总统山上跪拜,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私底下又是各种盘算和利用。 作家的态度是拒绝的,从他反感在消防车巡礼以及拒绝政府给他提供的警车接送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就如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一样,一踏上故土甚至一下飞机作家就陷入身不由己的状态,不靠谱的接待员让作家见识到了小镇久违的野蛮粗砺和自以为是。 此后的种种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立场的焦虑,一个认为自己逝去父亲有作家笔下人物的影子而坚持邀请午餐的儿子,一个认为作家应该付钱买轮椅给残疾儿子的父亲,一个因为画作被淘汰时时刻刻威胁作家的混混。 作家向他们坚定地贯彻了自己的思想和原则,毫不妥协,从这也看出作家身上欧化的痕迹。去粉丝家吃个饭怎么了?评画作潜规则又怎么了?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走个过场,各类演艺明星对此就驾轻就熟。最后作家选择妥协的是一万美刀的轮椅,但是在姿态上他还是不愿意妥协,他选择匿名购买捐赠。 作家顽固地对抗故乡所强加给他的一切,他给故乡的回应毫不留情面,就像欧洲的精英对阿根廷不留情面。 我想起我有个表妹,她是复旦研究生,有一年回老家,她突然反感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我小姨,小姨从小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又是当了一辈子基层医务人员,所以平时很喜欢家长里短唠叨,我表妹因为在上海待了几年见识广阔,再加上同学的母亲很多是在上海的精英人士,各种言谈举止非常有修养,对比自己的母亲她感到落差很大,那段时间频繁和小姨吵架。 表妹潜意识里非常希望自己妈妈能像那些淑女贵妇那样优雅,但是一个五十岁妇女能改变多少? 作家内心希望故乡是能够改变的,能够与时俱进的,所以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开始也企图能给小镇带来积极性的一面,但到最后他发现他唯一能改变的就是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些许命运。 作家深知,无论这座小镇和自己羁绊有多深,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局外人,远远地冷静客观看待它,描绘它,批判它,而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产生任何纠葛,因为只要自己一进入这漩涡,就会被故乡深深淹没。 然而身为此地的故人,一切灵感都来源于此,自己这一辈子和这片土地是切不断的,这就是宿命,也是大多数名人和自己故乡之间的宿命。 如果说一开始作家还对小镇有些许期望和渺茫的幻想,希望自己能融进小镇,但最后都被现实击碎了,从最后刮光胡子带着淡淡冷酷微笑的作家身上看出,萨拉斯这个小镇从今往后仅仅是作为自己作品的题材库所存在。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