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美国制造

已完结

主演:O·J·辛普森,罗伯特·卡戴珊,碧·亚瑟,A·C·柯林斯,玛卡·克拉克,彼得·海姆斯,大卫·扎克

类型:美剧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6

 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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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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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影评

 1 ) 片子之外的一些细节

还原一些本片忽略的细节以及罗德尼·金案

美国时间7月20日,内华达州假释委员会裁定,因一起2007年的持械抢劫案获刑33年的O.J.辛普森即将恢复自由之身。


这个当口看本片再合适不过,然后又对照《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还原了一下纪录片的内容,发现了一些没有描述或者也有可能是我看的过程中忽略的细节。

一、本案无直接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所有结果都需要推理得出,这是典型的“旁证案件”,也是后来发生所有故事的基础;

二、、辩方有一位重量级的专家证人,也就是前几年国内热炒的华裔刑事鉴识专家李昌钰,他是后来辩方能够抓住检方证据链软肋的关键性证人;

三、有几个辩方对现场勘察的质疑,不知道是片子忽略了,还是我没看仔细:

1) 警察在辛普森家中找到的带血的袜子,血迹竟然是对称的,也就是说袜子在没有穿着的状态下沾了血才会在一只上出现同样的血迹;

2) 按照两个受害人的受伤程度,必定是大量出血,但是在辛普森家中和车上发现的血迹都是少量的,也没有发现血衣;

3) 片中提到了手套,但是除了血迹未干和庭审时被告戴不上之外还有一个问题,辛普森的左手受伤,案发现场也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所以警方认定辛普森是在搏斗中受的伤,但是两只手套都是完好的,手套里面也没有他的血;

4) 辛普森在第一次去警署的时候,提供了自己的血样,片中提到了警方拿着他的血样前往了案发现场,但是没有解释为什么采集的8毫升血样到了实验室变成了6.5毫升;

四、案发当天,辛普森只有1小时10分钟完成前往案发现场,杀人,返回家中,处理血衣和凶器以及前往机场这一系列行动,但没有用最简单的杀人方式——枪,而是用的刀;

五、影片聚焦了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实际上,检方出动的人员也都是自家的精英,还有洛杉矶市检察长亲自坐镇指挥,而且在整个过程中的费用支出超过800万美元;

六、庭审过程中被辩方作为重点突破口的检方证人福尔曼,在本案结束后被起诉,并因伪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

现在,我觉得脑子更糊涂了,太多不合逻辑。事实上,有一种帮凶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那我想OJ辛普森绝对是暗渡陈仓的世界顶尖策划大师。当然也有可能是他第一时间就买通了替罪羊,但是这些人还能信誓旦旦的接受采访,想想还是不太可能。他确实没杀人?反正法院是这么判了。


加一个罗德尼·金案

片中为了突出种族问题,提到了引发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乱的罗德尼·金诉洛杉矶警察局案,这里再列举几个片中没有提到的细节:

一、 金当时尚处在假释期,喜欢酒后闹事,案发当天是醉驾超速(超了将近1倍),被警察拦下;

二、 这哥们是个超级壮汉,有多壮?只比NBA历史上的知名壮汉卡尔马龙轻10磅,但是身高矮了20公分,浑身上下都是腱子肉,一点肥膘都没有;

三、 车子被拦下后,他同车的两个朋友都乖乖的束手就擒,而金借着酒劲挑衅首先赶来的巡警(女的),这时后面刑警队的几名警员才上来参与抓捕,但是奈何不了借着酒劲撒欢的金,全被干翻,连高压警棍都没办法撂倒这个壮汉,这时警方开始使用金属警棍,终于占了上风,但是金还是不服从警方要求趴地背手的要求,不停的翻滚,这几个警察也就越打越狠,一共打了56棍(其中23下打空了)之后,哥们酒终于醒了,这才束手就擒;

四、 摄像从金和警察搏斗的中途开始拍摄,但是最终媒体呈现出来的,只有警察殴打倒地的金的画面,实际上是当时拿到视频的洛杉矶KTLA电视台把前面的画面截了,因为新闻报道白人警察殴打黑人青年肯定要比警察抓捕醉酒超速的假释人员来得关注度高的多;

五、 陪审团看到的视频内容与普通民众看到的不一致,因为陪审团看到的是作为证据的完整视频,而外界看到的是电视台播放的删减版,所以得出了白人陪审团包庇白人的结论而引发了后面的暴乱;

六、 时任美国总统的老布什看到的也是不完整的视频内容,所以在得知审判结果之后大怒,宣布联邦政府重新起诉,这是只有在极特殊情况下才会进行的双重惩罚,后来金胜诉,获赔380万美元赔偿,两名警察被判两年半有期徒刑,两名警察被判无罪。

七、 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媒体的道德缺失,不但左右了判决结果,更是引发了洛杉矶黑人大暴乱。


最后回到本片,其实或多或少的也在将整个案件向种族问题引导,但实际上,虽然种族问题是本案的重要影响因素,但主要还是辩方废掉甲方关键性证人所使用的伎俩,真正影响判决结果的,还有警方说不清道不明的程序瑕疵和推理逻辑缺失。

非法律专业,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2 ) 王楠:黑白谜局

原载《读书》2022年第2期

“黑白的双重标准是美国人道德体系中的一根毒刺。”一九四七年,费孝通先生在《美国人的性格》一书中写下这句话。多次访问并十分了解美国的他,目睹了种族隔离时代黑人遭受的不平等对待。即使华盛顿·卡佛这样的大科学家出门开会,也只能委身于廉价旅馆,无法睡火车卧铺车厢。费老不禁质疑,号称民主自由的美国,何以要维持这种近乎种姓的结构呢?在他看来,这确是一根有违其价值纲领的毒刺了。

时钟转到了二〇二〇年五月,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已废除近六十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会计学讲师戈登·克莱因收到一封邮件。几名他课上的黑人学生要求,他们的期末考试评分该得到“特殊照顾”。克莱因愤怒地表示拒绝,并在回复邮件的末尾,用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名言提醒他们:“记住,人们不该用肤色去判断一个人。”学生随即在网上公开了这封信,呼吁大家向学校请愿辞退克莱因,校方居然也真的停了他的职。当然,在去年美国“黑命贵”(BLM)的反歧视大潮中,这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不过,今日美国汹涌澎湃的后浪,当真令马丁·路德·金的名言,也成了种族歧视的前浪?如果考场上的一视同仁都算歧视,那怎样对待黑人才算平等呢?有人说,今天美国种族平等的政治正确搞得过了头,把反歧视变成了逆向歧视;也有人说,种族主义的流毒,早已深入社会的骨髓膏肓,还远没有清除干净。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O. J. 辛普森:美国制造》电影海报(来源:douban.com)

马克·吐温有云:历史不会重复,但韵律惊人相似。要弄清楚如今这一团黑白迷雾,倒可以借鉴以往的一段旧事。一九九五年,因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妻举行的那场“世纪审判”,震撼了全美国,也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二〇一六年,一部长达四百五十分钟的纪录片《O. J. 辛普森:美国制造》,详尽地回顾了那场审判以及辛普森跌宕起伏的人生,斩获了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奖。该片借辛普森的人生故事,向观众清楚展示了美国社会中黑白种族间的矛盾斗争。这许是我们一窥此问题症结的极好门径。对于那场世纪审判,中国人原也并不陌生。当年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中,不惜笔墨地描述了身处美国的临场观感。不过毕竟“横看成岭侧成峰”,林达的视角,清晰体现了那时代远赴重洋的国人的渴望。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格式严明的司法程序,更多地吸引着注意力。林达也不讳言,自己并不重视此案中的种族问题,而后者却是当时许多美国人甚至欧洲人的关注焦点。今天,出自一位美国黑人导演之手的纪录片,或许能够帮助我们去思考,辛普森一生及这场审判体现出的美国的种族困境及其社会根源。 

一个美国英雄的崛起

每个观看过纪录片的观众,恐怕都会惊叹于辛普森当年在橄榄球场上驰骋纵横的勃勃英姿。身为跑锋的他,持球冲向对方底线,面对对手拦阻的厚重人墙,却能抓住那转瞬即逝的间隙突出重围。身子左扭右闪,有如游龙一般,在追赶拦截的无数身躯手臂间滑行穿过,当真是疾如星火、快似闪电。赛场上的骁勇无匹,为他博得了“电流先生”的美名。而在场下,他更是万众瞩目的明星。面对自己破纪录时现场采访的镜头,他谦和不居功,将队友拉到身边一同亮相。在公众场合,他举止大方得体,待人宽厚亲和,和各路人士谈笑风生,堪称风度翩翩,完全没有一般黑人的粗鄙习气。也正因如此,他得到的抛头露面的机会,远比其他黑人更多。庆典活动、商业广告、真人秀、影视圈……他跻身于通常为白人出入的上流社会圈子,并为此沾沾自喜。有一回在俱乐部里,他和几个黑人朋友把酒言欢,听到邻座的白人女小声嘀咕:“快看,O. J. 和几个黑鬼混在一起!”他不仅毫无怒色,反而自鸣得意:“这说明在她眼里,我不是黑人,我是O. J. !”这似乎证明了他通过努力和品格,能够超越肤色和身份的束缚,得到大众的普遍承认和颂扬。O. J. 辛普森,他自己,正是一个美国式的自我成就的英雄。

O. J. 辛普森的橄榄球生涯(来源:douban.com)

当然,并没有什么单靠自己成就的英雄,更何况是美国这样一个讲求仪表、规则和制度的社会。或许可以说辛普森在赛场上的成功,更多依赖个人的天赋和努力。不过,如果他野心勃勃地迈向更广阔的天地,想取得商业上更大的成功,就得接受社会的选择和要求。辛普森曾为租车行拍过一个广告,播出后,他手持公文包飞奔穿过机场的形象风靡全美、深入人心。租车行的老板和广告设计人直言不讳,他们选择辛普森的原因,当然不只是他跑得快,更在于他的形象气质完美符合广告中商界人士的形象,完全不像一般的黑人。要让一个黑人给所有人推荐商品,他就必须不那么“黑”,而能成为一般民众的代言人。为此,他们得在广告中小心翼翼,避免让其他黑人出现,也必须精心设计辛普森的表情、动作和语言,好让他成为一个超越肤色的“体面人”。辛普森离开赛场后的成功,正是因为他能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去实现自由和自我,扮演好自己公开的“角色”,将个人英雄与普通民众的形象完美结合在一起。辛普森这个戈夫曼拟剧论的活样本能够跨出赛场,得到财富、声望和地位,正在于他能够满足美国式民主社会的普遍要求。

黑色的浪潮

辛普森试图让自己和人们都忘记他是个黑人。但美国的历史不会忘记,他出生到成名的二十世纪四十至七十年代,正是黑人从南部和东部地区向西部大规模流动的时期,也是废除种族隔离、黑人民权运动高涨的时期。纪录片令我们看到,辛普森自己的家族,正是在这一时期从路易斯安那迁居到了旧金山。他们家和数百万黑人一道,离开歧视严重的传统地区,奔向更为开放与包容的洛杉矶、旧金山等大城市。人口大量增加,城市与社区难以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与良好的生活条件,治安问题层出不穷。另一方面,随着种族隔离制的废除与黑人民权运动的发展,各色反种族歧视的斗争甚至暴力骚乱也成了家常便饭。一九六五年,发生了著名的瓦茨骚乱。洛杉矶警察对两名开车的黑人进行身份检查,其中一人因为怕被逮捕,和警察发生了激烈冲突。在处理案件时,警察又将其随行的兄弟及后来赶来的母亲一同逮捕,随即发生了严重的袭警、暴力抢劫与纵火事件,造成数十人死亡,上千人受伤及数千万美元的财产损失。对这场骚乱的起因,洛杉矶警察局长盖茨和马丁·路德·金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应该考虑的是(黑)人本身的问题,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寻找原因。而马丁·路德·金则针锋相对:“只要那种顽固的(种族歧视)态度还存在,事情就会变得更糟。”

让我们跟随纪录片来到一九九一年。三月三日,全美各大电视台都在反复播放一卷家庭录像带拍下的影像。画面中,多名白人警官正在暴力围殴一名黑人男子,引发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这就是著名的罗德尼·金事件。次年的四月二十九日,陪审团对四名涉案的洛杉矶警察宣判无罪,引发了洛杉矶整个市区的大暴动。抢劫、纵火和谋杀在骚乱中大量发生,估计财产损失超过十亿美元。如果我们联想起去年因黑人弗洛伊德之死导致的全美各地的示威游行与暴动,就会发现,瓦茨骚乱、洛杉矶暴动与 BLM 运动,导火索都是白人警察针对黑人执法。难道真的是日光之下无新事,历史总在同一个地方重复?

罗德尼·金事件引发的混乱景象(来源:npr.org)

发生了什么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解释它。白人警察殴打黑人男子,到底属于合理的正当执法,还是出于种族歧视而滥施暴力?这可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以罗德尼·金事件为例,电视台在播出录像时,故意剪掉了开头几秒罗德尼·金拒捕攻击警察的画面。绝大多数观众更不会知道,在录像开始前的半小时,仍身处保释期、刚饮下数升烈酒的罗德尼·金,正以一百八十公里的时速驾车在公路上狂飙。在警察将其拦下之后,这个身高一米九、体重两百多斤的醉金刚依然逞强拒捕,徒手将四名警官打得落花流水。最终众人只得一拥而上,在警棍和拳脚夹击之下,令罗德尼·金束手就擒。身为警察,如果每天都要面对许多黑人嫌疑犯和违法者,不得不经常使用暴力来执法和自卫,一旦发生罗德尼·金录像这样的“断章取义”,或去年肖万对弗洛伊德那样的“执法过火”,哪怕心中从无种族歧视的念头,恐怕也是百口莫辩。因为定义你行为、指出你根本动机的不是你自己,乃是公众的政治意见。

实际上,资本主义与民权运动、“实现自由”与“反抗歧视”是美国社会的两个面向。这双方原本都是维护“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具体体现。对于黑人而言,消除种族隔离与歧视,原本也是令他们有平等的机会来实现自己的自由,这两方面原本是携手并进的。但问题在于,这两面也可能发生矛盾,一件事换个说法就成了另一件事,警察执法最容易陷入这种尴尬境地。在现实中,如果许多黑人无法按照社会的既定规则来“实现自由”,只能混迹底层、干些不太光彩的勾当,他们就难免成为警察的执法对象。所以为“维护自由”而打击犯罪分子,暴力很大程度就会落到黑人头上。人们总是看见这样的场面,确实也容易觉得,警察是不是存心和黑人过不去。“许多罪犯是黑人,所以要小心留意黑人”,这到底是一句事实判断,还是歧视言论呢?如果出自普通老百姓之口,那还关系不大。但说这话的如果是个警察,他种族歧视的罪名多半要坐实了。社会暴动屡屡源于警察执法,伤口总是一再被撕开,正是因为那是社会两个面向发生矛盾的交汇点。

副地方检察官玛莎·克拉克在庭审上(来源:vulture.com)

从橄榄球场步入商界与名流社会,辛普森的前半生可以说顺风顺水。所以我们也就不奇怪,他为什么对黑人民权运动丝毫不感兴趣,也从不参与。在他看来,自己和一般的黑人根本就不一样。那些和“黑人兄弟”站在一起抵制歧视的黑人体育明星,不过是被人利用了。“他们应该代表自己。我要是想发声,就一定是O. J. 的声音。”既然做好自己就能成为大众眼中的英雄和明星,干吗还要将自己置于和其他黑人同样的地位,为他们发声呢?在一条道路上春风得意的辛普森,做梦也想不到,未来他也有加入“黑人兄弟”队伍、踏上另一条道路的时候。并且只有那样,才能救他自己的命。  

世纪审判:谁的胜利?

“我这辈子根本就没有在意过肤色,现在这种处境,我坐在那里开始数屋子里的黑人了。”这是辛普森因涉嫌杀害前妻妮可及侍应生高德曼,被推上法庭当天说的话。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场“世纪审判”,仍然是白人警方与黑人嫌犯的对垒。只不过不再是街头赤裸裸的暴力执法,而是控辩双方借司法系统的审判程序展开的斗争。所谓的“程序正义”,提供的其实只是某种“公平较量”的规则、场地和裁判。比赛到底怎么才能赢,还得看手里的牌怎么打。显然,他的律师团十分清楚,面对控方提供的海量证据,如果直接反驳否认,主张辛普森不是凶手,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挡车。唯一的胜算在于,让陪审团对证据的可靠性产生怀疑。如果针对特定证据去逐条质疑,效果恐怕也非常有限,所以必须给陪审团一种警方蓄意伪造证据的总体印象。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一个警方栽赃陷害的理由——种族歧视。这就是辩方的“种族牌”策略。不是通过暴动,而是通过众人普遍接受的司法程序,“维护自由”与“反抗歧视”两条道路展开了正面交锋,成就了这场“世纪审判”。

所以,从请主打民权官司的律师强尼·科克伦加入律师团队开始,辩方的策略就确定了。在开庭陈词中,科克伦引用了马丁·路德·金的名言:“任何细小的不公,都会带来全局的不义。”他暗指洛杉矶警署可能对证据动了手脚,并且包庇有种族问题的警探福尔曼,上来就给警方涂上了一层阴谋论的油彩。有明眼的旁观者一看便知,辩方就是要把这场审判变成对洛杉矶警署种族问题的清算。陪审团十二人中有十人皆为黑人,这种策略的作用可想而知。面对纪录片的摄影机镜头,当年参与审判的辩方律师都对自己的手段直言不讳。为了把辛普森打扮成一个“黑人”,辩方律师团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他们邀请陪审团参观辛普森的豪宅,只是为了向他们展示,墙上满满的辛普森与黑人亲朋好友的合影。而那些照片,是他们在前一天才换上去的。之前占据墙壁的照片里,都是各路白人“上流人士”与辛普森勾肩搭背、把酒言欢。终于,这个超越肤色的个人英雄,也不得不扮演一位“黑人兄弟”了。

科尔伦律师(来源:survivornet.com)

对于辩方律师团而言,最重要的任务是证明,在这个案件的调查与审判中,种族主义发挥着主导作用。白人警探福尔曼在辛普森房子后面,发现了一只沾染了妮可血迹的手套。为了令这件最重要的证物失效,他们编造出一个荒谬绝伦的故事:福尔曼对于辛普森迎娶白人女子怀恨在心,趁调查之机栽赃陷害。可是如果真的如其所说,福尔曼是在调查辛普森家的时候栽的赃,那他不仅是在冒革职坐牢的危险去陷害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更荒唐的是,他那时连辛普森有没有不在场证明都不知道。可辩方牢牢抓住福尔曼曾和一个女剧作家在谈话时用过“黑鬼”一词,并大肆吹嘘警察的威风,来说明他其实是个满口谎言的种族主义者。科克伦甚至在总结陈词时,将福尔曼与希特勒相提并论。这种将法庭导向审判福尔曼的策略,令死者高德曼的父亲出离愤怒。当然,即使福尔曼说过那些话,也不等于他真的是个种族主义者,更不能证明他给辛普森栽了赃,不过效果已经达到,庭审的气氛已经完全变了,反种族主义的水位漫过了寻找和制裁凶手的基石,“反抗歧视”的路线胜利了。在庭审结束后,陪审团只用四个小时就裁定辛普森无罪,也就不足为奇了。多年以后,面对摄影机的镜头,有黑人陪审团成员毫不掩饰地表示,她那时根本不关心辛普森是不是凶手,只是为了向白人报仇。还有黑人陪审员当年是黑豹党徒。在审判结束之前,没准许多人早就做出了选择。司法的程序正义,对他们来说,不过是走走过场、顺水推舟罢了。

辛普森在法庭上(来源:biography.com)

从表面上看,“世纪审判”似乎是“反抗歧视”的一场大胜。许多在法庭外声援辛普森、得知结果后欢呼雀跃的黑人,连辛普森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只把他当成又一个含冤受屈的“黑人兄弟”。他们不会知道,为辛普森辩护的律师团,每天的薪水就是五万美元。他们也不会知道,辛普森即使坐在监牢里,也在球衣上不断签名并送到外面去售卖,从而进账数百万美元。辛普森的商业团队,甚至还卖过科克伦和辛普森法庭合影的签名照。为这场“反抗歧视”的最佳辩护提供酬劳的正是“商业自由”,两者依然暗地里携手并进。

可惜,这样的联盟维持不了多久。虽然辛普森被判无罪,但现实中,大家对他多半做过些什么心知肚明。审判结束后,他的律师团最先跟他划清界限,宣称从未支持过杀人行为。随后那些上流社会的“朋友”,也纷纷表示自己跟他不太熟。甚至邻人也要求他离开居住的社区。扮演“被陷害的黑人兄弟”而脱罪,并不能挽救他作为“O. J. ”的信用。民事法庭的败诉,令他面临破产的窘境,连他的经纪人,都像追逐腐尸的秃鹰一般,无情地捧走他当年的奖杯。沦落底层的他,整日混迹于赌场酒吧。有一天,听闻有人在售卖他的私人物品,他带着一帮狐朋狗友,醉醺醺地找上门去,想讨回自己的“财产”。结果却被控持枪抢劫和绑架重罪,再度被押上法庭。这时,再也没有律师梦之队来为他辩护,也得不到“黑人兄弟”的声援支持了。他被判处三十三年徒刑,蹲了九年大牢方才保释出狱。今日的他,既不是O. J. ,也不是那个“受了陷害”的辛普森,自由之路和平等浪潮都抛弃了他。狱中的他道出了这样的独白:“在我的内心,已找不到任何善意。什么都找不到了。我的里面空空如也。”

抽象意识的困境

在辛普森案的庭审现场,出现过这样一个场面。控方律师达尔登指出,陪审团的情绪可能会因证人所用的“黑鬼”一词而影响判断。科克伦立刻站起来,愤怒地反驳:“谁说黑人听到‘黑鬼’一词就会情绪激动了?这正是彻头彻尾的种族歧视!”在这一句话上,就发生了常识与歧视、事实判断与价值评判的矛盾。当评判的标准是某种模糊的理想“平等”状态时,现实中存在的群体差异,哪怕只是客观陈述,也很容易被看成是表达歧视。反对歧视,原本只是要拉平起跑线,力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但随着抽象平等意识的不断扩张且支配着人们的头脑,现实的差异太容易被说成歧视或歧视的后果。这正是反歧视运动以照顾特殊群体、为受歧视和压迫者翻案的名义来批判历史、改造社会,走向日趋颠覆现实的真正根源。从六十年代种族隔离制的废除到九十年代的辛普森案,再到去年的BLM运动,美国反歧视运动和身份政治的发展,清楚体现出了这一特征。另一方面,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阶层固化和美国梦越来越难实现的现实,黑人难以适应资本主义和理性文化的事实,也确实令差异和不平等越发刺眼。今日的美国,“实现自由”与“反抗歧视”这自然权利的两个方面,非但不能携手并进,反倒越发通过政治运动,体现出社会的紧张和分裂。在两条道路上都曾风光一时,但最终沦落社会底层的辛普森,也正是美国制造的一杯苦涩橙汁。当然,这也未必只是美国的故事。泛滥的政治正确话语,受狂热的平等激情左右,成了人们怨恨他人的借口、为自己玻璃心辩护的理由,恐怕已是举世皆然的现象。无论是谁,若是在名利场中虚假地表演,或顺应政治的大潮趋时自利,却没有真正笃定的内心与实在的品质,不去抓紧人生中真正美好的东西,恐怕也都难免落得个空空如也的下场。

 3 ) 其实还是挺恶心女DA克拉克的

OJ案子的重点明明应该是彰显美国司法系统的程序正义,这片子剪得也太偏激了,舆论的呼声明明是从地检署不断放各种真假消息出去开始就已经倒向有罪判定了,说辩方打种族牌,明明一开始是检方主动选择了诉讼地点为黑人更多的中心法院,检方一开始就抓错了重点,以为能从九个黑人女陪审员上找到家暴的关注点,却没料到对于黑人社会首先要平权然后才有功夫关注女权吧!这片子简直是给克拉克的洗白片儿,结果过了二十年了这女的依旧如此碧池,单方面地在电视前指责辩方多么阴险卑鄙,我看她就是第一次遇到有同等资源和财力与州政府对抗的辩方团队才乱了阵脚,这片子交代了那么多当时黑人面临的各种种族歧视,却不敢提当时警察队伍里有多少贪污腐败,单是非法搜索下的贪污、栽赃就不胜其数吧!庭审片段里好像让警察显得多委屈,却不说福尔曼在案发几个小时后才提交出的手套袜子和他一直携带在身上几个小时的OJ的血液到底出于什么原因…

我怎么越说越愤怒了,其实这便宜拍得挺好看的,要不是第一集的介绍,我一直以为OJ只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运动员,看完以后还是替他觉得可惜,要不是在布朗的事儿上没处理好,我觉得他这形象以及潜质,当总统也没太大问题。

 4 ) 世纪审判:美国制造

记得大二某节刑法课上,老师举例时提到了美国一个著名的刑事案件——辛普森杀妻案。这是一个当今全世界刑事法律教育都绕不开的颇具争议的经典案例:著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被指控谋杀她的前妻及她的好友,证据确凿,但戏剧性的是,辛普森聘请的天价“律师梦之队”利用警方的一系列失误导致关键证据逐一失效,最终辛普森被判无罪……那时候年幼无知啊觉得哎呦不错哦老美竟然把疑罪从无的原则贯彻得这么彻底,这才是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现的价值嘛。直到最近看了《辛普森:美国制造》,很多观念都被颠覆……
原来谈起“辛普森杀妻案”恐怕很多人都会十分艳羡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如何如何完善,可《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却提供了另一种更发人深思的视角:从报复性的宣判无罪到报复性的宣判重罪,看完这部7个半小时的纪录片,你就会明白美国制造的真正含义了。辛普森是那个特殊时代大局里的一枚棋子,站在命运的掌心里,进退是不由自己的,他不是所谓黑人运动的象征,整个事件的开花结果既是必然,又是偶然。
我纪录片看得不多,不知道其他纪录片的叙事方式是怎样,反正就这部纪录片而言我觉得导演还是蛮用心的,故事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讲起,两条主线并行,切入角度一小一大,相互融合,当年珍贵的影像资料不断闪回:报纸期刊、电视新闻、人物采访等资料组成密集的信息群轮番轰炸观众,我们得以在翔实的证据中逐步窥探隐于海里的那一块冰山。
故事分为两条主线纵深展开。一条主线是辛普森的成长史:因为出色的运动天赋,再加上自身勤奋,从大学的橄榄球联赛一路杀入职业联赛,体育事业虽然中间有点起伏但总体上顺风顺水,他因此成为家喻户晓、万人敬仰的“橄榄球之神”。也正是因为橄榄球这项运动在美国的地位,辛普森得以脱离“黑人阶级”,接受良好教育,思维模式、行为举止都被“白化”,对黑人事业也毫不关心,刻意地去忽略乃至遗忘自己的“身份认同”。也正是这样,他能毫无包袱地融入白人社会,八面玲珑,得到社会名流的认同与高度评价,只要辛普森在场,白人的第一直觉就是:哦他是辛普森,而不是哦他是个黑人。五集的时长完全打破了我对辛普森之前的靠橄榄球发迹的暴发户的刻板印象,一个内心敏感、高情商、渴望名利、善于伪装的复杂形象一点一点被剖析在我们面前。
故事的另一条主线就是洛杉矶当时特殊的时代背景。上世纪60到80年代,洛杉矶的种族歧视非常严重,警察区别执法与滥用职权的现象盛行,对白人展现的是真·人民公仆的形象,态度友好而和蔼;对黑人则是一骂二打三逮捕,没有丝毫温情可言。在一次次的粗暴执法中,黑人群体的怒气值不断积攒,当时的社会已经出现高度撕裂的迹象,黑人暴乱的群体性事件会间歇性发生。面对如此局面,洛杉矶警局没有痛定思痛,而是以暴制暴,强行将高压锅的气阀压了下去。在看这些触目惊心的影像资料时,我一开始蛮好奇的为什么讲辛普森的案子会向前追溯二三十年去介绍这些。再看下去时就想明白了。
在前面铺垫足够后,重点戏就是辛普森案的庭审过程。不得不说,重金聘请的律师团还真是物有所值,他们分工明确,下手狠辣,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他们抛出种族歧视的底牌,利用警方取证的程序性疏漏有效转移了主要矛盾,一场本应该审判辛普森的法律庭审硬是搞成了审判有种族歧视前科的警察的道德庭审。更为致命的是,检方律师甚至犯了完全可以避免的大错,直接把手里的王炸打成了一对三…….经过267天的庭审,约133名的证人出庭作证,超过45000页的庭审记录,这场世纪审判终于迎来了最后的结局。判决出来后黑人群体喜极而泣,振臂高呼,白人群体掩面哭泣,惊愕彷徨。难道只是因为辛普森案得到所谓“公正”的审判吗?不尽然吧。
在判决出来之前,整个洛杉矶暗流涌动。根据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当时77%的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而72%的黑人认为辛普森无罪,社会的种族对立已经达到令人咂舌的程度。当天成千上万的黑人聚集在法院附近,可以预见,如果那天辛普森被宣判有罪,那将会是压垮洛杉矶的最后一根稻草(先前曾发生过多起针对黑人的不公正宣判,最终导致大规模的暴乱)。12个陪审员中有9个黑人(其中一个陪审员以前还是极端黑人运动组织成员),这么一个“黑化”的陪审团,你能指望她们会作出如何公正的判决?她们更多的是用手中的权力去满足黑人群体日益沸腾的报复心,无论是陪审员还是黑人群众或许在律师的煽动性言语中就已经让情绪先入为主了,辛普森案件恰是一个黑人群体挑战白人权威的契机,是用合法手段宣泄愤怒的最佳报复手段。
无罪释放后的辛普森潦倒了十几年后又犯绑架、持械抢劫罪被“报复性”重判33年,这回可没有黑人陪审团站他这边,也没有天价律师团帮他辩护......辛普森充满传奇的一生就此划上句号。
辛普森案是一件具有美国特色的司法案件,可是它内里反应的对于种族冲突的思考又具有普世意义。目前的中国虽然没有美国那样的种族多元化的挑战,但阶级冲突、警民冲突等等矛盾也都时刻撕裂着中国社会,这既需要庙堂之高的智慧去探索解决,也需要我们自身的理性克制。倘若各种矛盾不断积聚无处消解,说不定下一个“辛普森”就由我们制造。

 5 ) 当我们谈论辛普森案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多年前,读到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中描写的辛普森杀妻案,热血沸腾。从那以后,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抱有迷之兴趣以及经年不退的热情。昨天奥斯卡颁奖,《O.J.:美国制造》获最佳纪录长片,长达500分钟的影像史料令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对,比较长的一口气,整整两天)看完,待会打算再复习一遍林达的文章。

橄榄球界的超级天才辛普森,聪明、勤奋、温和、友善,凭借其不可抗拒的个人魅力赢得了美国人民不分肤色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所有人的共同热爱。退出体坛以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明星、演员、主持人、体育节目评论员还是生意人,他通通玩得风生水起,在白人上流社会如日中天如鱼得水。然而一直以来他对黑人族群的事务敬而远之,从来不曾为黑人兄弟的权利而抗争,甚至当他被抓捕归案时,从家里走出来,看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支持者,他竟小声自问:“为什么来了这么多的黑人?”可见,在他内心深处,从根本上缺乏对自己的肤色认同。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被控杀害前妻及其朋友之后,在海量的证据面前,很大程度上却是靠着肤色赢得了无罪判决。判决归判决,民调显示80%的白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差不多同样比例的黑人觉得他是清白的。从那以后,他被白人世界无情摈弃,黑人兄弟姐妹依然一如既往地接纳他、热爱他,视他为英雄。

原以为种族冲突、社会割裂早已随着历史的脚步走远,看完这部片子才深切体会到,即使是在90年代的美国,肤色歧视、族群对立仍顽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长久地成为美国社会最严重、最敏感和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我们看到,这些年来,为了消除歧视、弥合分裂,保护弱势(或者说少数)群体不受侵犯,美国社会形成了一套人们在对待种族、性别、宗教、职业、性取向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该采取和保持的正确态度(不管你内心怎么看,至少表面要做到),谓之曰政治正确。再后来,我们又看到,政治正确发展到哪怕是说一声“圣诞快乐”也成为对非基督徒的冒犯以及在学校应该按心理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使用卫生间的奥巴马“厕所令”,诸如此类。政治正确至死,逐渐令到很多人开始反感,于是反弹,于是大家选出一个唱对台戏的川普当总统。接着我们就看到,极端民族主义迅速抬头,美国退伍老兵枪杀印度工程师、华人商铺被打砸抢,少数族裔被白人怒吼着滚出美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忽然觉得,有时候,是不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难以矫枉?这个思想有点危险,我自己冷静几秒钟先。🤦♂️

前面写了那么多,都在谈种族问题,跑偏了,拉回来。事实上,我对辛普森案的着迷,主要是源于对程序正义、陪审团等美国司法制度的好奇。昨天有朋友说,陪审团制度的意义在哪里?法律这么专业的领域,怎么能由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说了算?非也非也!陪审团制度培育公民养成权利观念、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教人做事公道,克服自私自利;要求人们有社会责任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理性头脑,增进其知识和判断能力。而这一切,对公民社会的形成、自由权利的守护、民主制度的运转有多么重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甚至大于选举权。司法实践中,陪审团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罗大众,他们在观看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充分辩论之后,依据自己朴素的是非观、基本理性、普遍常识和生活经验对被告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如果你到底还是信不过,不用担心不要害怕,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舍弃陪审团由法官直接裁定。(哇哦,选择如此丰富服务如此周到,你是不是都忍不住想犯个小罪好体验一把了呢?😏)至于法官是不是就一定比陪审团公正,谁又能保证?关于陪审团制度,推荐阅读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不耐烦看全书可以只看《美国视陪审团为政治机构》章节;推荐观看电影《十二怒汉》,50年代的黑白老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十二个陪审员是如何激烈争论,从最初的11人投有罪票到全票投无罪的故事,精彩至极。

关注辛普森案的人们都特别想弄清楚,他是不是确凿无疑的杀人凶手?综合我看过的大量资料,个人观点,不一定,但嫌疑特别大。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的确有理由被判无罪。很多人表示想不通,因为法庭很可能放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然鹅,美国的司法原则就是这样,宁可错放,也不冤枉。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原则?这样说也许会好理解一些,假设法庭错放一个坏人,也就意味着放走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如果冤枉一个好人,则意味着不但放走了真正的罪犯,还搭进来一个好人的清白,两害相权,当然是取其轻才合理。这就是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得到的最大启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尊重。顺便吐槽一下,震惊!99%的人都不知道的真相!90年代中期的美国警察,对罪案现场的侦查竟如此粗糙随意,办案手段竟如此业余!😺

也有人提到美国的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假如辛普森是个穷人,请不起代价高昂的梦幻律师团队,必定锒铛入狱。单就此案而言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美国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的结论我保留看法。拳王泰森也是个有钱人吧,被控强奸,不是一样进了监狱吗?而且,美国要求律师必须提供一定小时数的无偿法律援助。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法庭也会为其指派律师以维护他的法律权益。

说回这部片子本身。《O.J.:美国制造》,首先片名就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一部分,看完你会由衷感叹,这个人,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美国社会,绝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彻头彻尾的美国制造。影片通过大量原始影像资料和人物访谈,展现给观众一个有血有肉的辛普森,他的伟大与失败,他的荣耀与悲哀。在社会背景资料的铺垫上面也是下足了功夫。我扣掉的1颗星,是因为虽然影片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但我还是感受到一些偏见,因为它把重心放在了种族问题上,而本案很多证据上的重大瑕疵以及控方在辩护策略上的失误不被提及或淡化处理,使观影者难免会觉得辛普森的脱罪几乎完全是因为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对自己种族在过去所受到的歧视、虐待和不公的报复,这对于那些被隔离了长达260多天参加庭审的陪审团成员而言是不公正的。谈到公正,刘瑜有一篇《“无知之幕”的正义》,用大白话阐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简单地说,就是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清楚什么是正义。落实到这个案件里,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辛普森、或辩护律师?还是被害者或家属、警方、检方?或者法官、陪审团成员?你才能抛却自己的天然立场,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思考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公平和正义。公正,绝不只是某一方或某几方的公正,它理应被施予全体公民。然而,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理想模型,没有人会忘掉自己的立场,现实世界又是如此纷繁复杂,如何拉起“无知之幕”?抗争→谈判→妥协→达成共识→形成规则,已是最接近理想的途径。

说到底,没有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人类,也没有完美的电影。认清现实,并接受它;追寻理想,并为之付出代价。

2017.2.28

彩蛋~ 伊藤法官带领陪审团去参观辛普森家,照片墙上出现了辛普森跟川普的合影,前面露了半个额头的小姑娘据说就是伊万卡。当年,为辛普森脱罪的律师大打种族牌,如今川普再一次挑起种族纷争,而川普和辛普森曾经竟有交集。历史的细节,也是有趣。

 6 ) 这是一篇影评,不是走进科学

“独居少妇惨遭割喉?成年男子身中数刀陪葬?枪抵额头高速驾车逃避追捕究竟意欲何为?背负两条人命仍然能若无其事逃脱法律制裁,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欢迎走入本期肖恩的影像记录“

如果预告片这么写的话,在国内《辛普森:美国制造》和《美国犯罪故事》的收视率一定会在后面加上两个0,当然在某瓣的评价肯定不会是现在的9.5分和8.8分,相信甚至会出现一批辛普森的支持者或者粉丝,和其他的人撕起来。

在开始看前我自己也怀疑,我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四有青年,美帝这种发生在20年的怎么还有人打这么高的分,这些高分一定是美分党在看了里面美国主旋律的内容之后打的。家暴、杀妻,这些不都是已经盖棺定论了么?现在拿出来的怎么还会有人拍有人看。然而在开始看之后我的感觉就有了180°的转弯

“我擦,这个剧情怎么那么熟悉”

“我擦,这个手法也这么熟悉”

“我擦..."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这些个话说出来可能对美分党不敬,但确实是我内心的真实感受。美国也是个反智的民族嘛。简单的说《辛普森:美国制造》写的是“辛普森是怎么来滴”,《美国犯罪故事》写的是“辛普森是怎么走滴”。这两部电影把美国当代民众的整体面貌描述得清清楚楚,完全不是美分党嘴里那些美好的高大上。辛普森这些个事情,和薛之谦、李小璐、皮几万的事情都很好联系在一起,手法上简直就是始祖,辩方律师喊出N字开头的单词之后,和我们这些诸多明星在社媒上散出的消息如出一辙,就连结局都很相像,辛普森一案过去,最终判定有罪的是取证的警官。再看看皮几万和某璐的事儿之后,下架的是gai,尤其是粉丝在社媒上面的嘴脸和当时洛杉矶街头黑人的表现如出一辙,这不,就让这两部剧有了现实意义。

我开始理解那些打高分的人都是什么想法了。

这两部剧,一个是每集都有九十分钟的正统纪录片,每一帧画面都让人窒息,那种赤裸裸的真实让你不得不认识到人性的黑暗,无论这些人是为名、为利、还是为了所谓的自由、公正,他们都是通过一种扭曲的手段达成了对美国当代所谓的民主的嘲笑。另外一个是集合美国犯罪、律政、肥皂影视大咖,其中不乏屈伏塔这种早已成仙的人物,联名重现了美国这个贻笑大方的世纪审判。

而在拍出这两个剧的第二年,也就是2017年7月20日,四名假释官一致认为他已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大名鼎鼎的OJ辛普森最早在2017年10月1日重获自由。这是隔了20年后的又一次打脸。辛普森可以说是美国职业体育造就的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明星,如果看nba的时间早的话,你仍然能看到nba花了大力气把街头装扮的运动明星一个个转变成“上场穿球衣,下场穿衬衣”的运动明星。OJ辛普森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成功例子,很多当代的职业运动员也都遵循着“著名的运动员→电视评论员→演员”的路子在走。然而早早成名对性格扭曲起到的作用也同样巨大,随着越来越多的高中生进入到职业联赛,制服组们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也拦不住那些在高中就大大方方接受别人赠送的悍马事件发生,我并不想说这就导致了金钱至上的观念早早进入他们观念而影响到后来的职业生涯,但是这位接受悍马的明星在每一次谈合同的时候都往死了谈,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他现在事业上的尴尬(当然让他在多数人那里不受待见的另一部分原因就是他的粉丝们)。

《辛普森:美国制造》里面前半篇的篇幅就大多交代了这些背景,天赋带来的商业利益把辛普森做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在职业赛场上顺风顺水,其他方面也是一帆风顺,在《白头神探》中你可以看到他精湛的演出,这个精湛真不是贬义词,哪怕是在现在这个时代你仍然很难看到有如此娴熟演技的退役运动员。这些可能让他有了种族的倒错,甚至不认为自己是黑人阶层的人士,和世纪审判中律师团队用种族歧视的基准判定的辛普森相映成趣。

尽管说是世纪审判,但是《美国制造》并没有在审判的环节花过分多的力气去叙述,反而是审判前后的辛普森的对比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辛普森在刑事上获得了自由取得了胜利,但是在民事上却败的一塌糊涂,靠职业生涯累积下来的根基轰然崩塌,民事官司上被判受害者家属3350万美元,这些注定了辛普森后半生的悲剧,在神坛上人设不断突破底线终于再次因抢劫入狱获刑33年,颇有种“苍天饶过谁”的感觉。

《美国犯罪故事》则不同,10集的篇幅集中放在了长达一年的审判当中,辛普森本人、有梦之队之称的辩方律师团队、法官、公诉人、陪审团,统统是剧中的主角,如果说《美国制造》是把所有的背景都交代给观众,让观众思考的话,那么《美国犯罪故事》则是通过对各个人物的细节描写把观众带入到剧中引导观众来通过经历这个事件的每个人来达成共情,比《美国制造》更有戏剧的张力,每个人物都着了一定的笔墨进行描写。尽管参演的人几乎各个大咖,演技也几乎挑不出毛病。但是和《美国制造》来对比的话,辛普森的扮演者选的就似乎有点不太走心了,过多的暴怒和夸张的音调虽然黑人气息够,但是举手投足显然和辛普森本人这种衣冠楚楚的上层人士有一定差距,如果是再年轻几年的巨石强森出演的话,会有奇效。

但尽管有这么点瑕疵,《美国犯罪故事》的水准仍然超越了绝大多数市面上比较流行的剧。观看的顺序上强烈建议《美国犯罪故事》先行,然后在《美国制造》中补背景和OJ辛普森的结局。

剧中的辛普森也许已经落幕,而在现实中的辛普森虽然获得假释,但仍然要面对5年的假释生活。禁止饮酒、随时接受检查、不能吸毒或持有武器,违反任何假释规定,他将重回监狱。尽管他的赔偿只给了判决金额的1%,但受害者的家人不能触动辛普森NFL每月大概2.5万美元的退休金,相信70岁的辛普森基本生活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很有可能迁回迈阿密继续他的假释生活。

但内华达周的司法部长帕姆邦迪已经明确表示不欢迎OJ辛普森,他说:“他舒舒服服的住在内华达州是不可能的。我们州不应该成为一个罪犯的乡村俱乐部。”前半生是职业运动员,中间是跨界明星,70岁后面的后半生,辛普森是谁呢?拭目以待吧。(完)

 短评

真相如此接近,就是无法抵达。人生如戏,百口莫辩。

8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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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11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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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是一部不容易的纪录片。

16分钟前
  • NinianY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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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19分钟前
  • 糖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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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美国梦的破碎。之前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了解只限于林达的书,此剧把辛普森的经历很好的梳理了一遍。前两集全是铺垫,告诉你此案为什么会成为世纪审判的缘由。一个没有为种族运动发过声的人最终成了种族运动的受益者……

20分钟前
  •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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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给Ryan Murphy一点credit,剧编得还算还原。结果公布之后分析种族割裂那一段,放在今天看,已经渗入了各个层面。

22分钟前
  • 兔安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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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的剧版可以当作是看这部的预习…帮熟悉一下剧情和人物什么的…至于这部纪录片 探讨的更多的在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的推演 太震撼了

23分钟前
  • doh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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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ferent times, same shit.

27分钟前
  • 蓬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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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OJ didn't do it!"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30分钟前
  • 無人知曉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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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本应是最重要的罪案本身仅仅成为了注脚,在"美国制造"的标题下更显荒诞与悲凉。英雄的崛起与堕落,社会的沉浮和纠葛,辛普森的一生早已超越了他自己,成为了一种更巨大的象征。

32分钟前
  • 托尼·王大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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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33分钟前
  • Bill
  • 还行

Mark Furhman最后说的那段话让我想要哭。看完了。心情很沉重。

34分钟前
  • 包子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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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10个小时的全景记录,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进程,和辛普森个人的努力奋斗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这样一部事无巨细的杰作。建议配合"The Wire"(火线)同时服用,可获得大型更深刻的悲剧体验。

37分钟前
  • Rain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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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细致、清晰,非常优秀的纪录片,看完会百感交集。OJ身上好像浓缩了一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终其一生在寻求身份认同,假装无色透明来成就的美国梦,梦碎时刻却又被特殊的种族身份开释。而太多人被时代洪流推着往前,为这个梦付出代价。最后的结局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40分钟前
  • 康乐股长王紫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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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到癫痫!!

44分钟前
  • 肉汤拌饭吃八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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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45分钟前
  • 24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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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46分钟前
  • Red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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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过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写辛普森案,这次是重新了解。除开影片本身的精彩外,剪辑得特别好,叙事节奏控制得精确到位、从容优雅。

50分钟前
  • 邓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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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53分钟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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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Darden接这个案子的初衷肯定是:我可以忘记自己的肤色,族群,用我的专业性公平正义的做一个工作。完全是精英思维。可事实是,现在这个社会是舆论导向。愤怒,愚昧,民粹。每个人最后都会变成受害者。精英不受用,精英未必会像有些人一样,为了利益露出丑恶嘴脸,他们脆弱得很。

54分钟前
  • 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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