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片看完后,印象最深的,就是三兄弟在P出所里被打的样子。
真的好像条狗啊,而且是牙齿全被拔光的狗。
因为再虚弱狗,只要有牙,势必不会被虐待成了这个样子也不还手。
那么他们的牙,到哪去了呢?
这是个好问题,但我不知道答案。
所以看完这部电影后,我一直躺在床上思考,睡不着觉。
这部片可能是我第一次抢跑看得那么早的电影。
因为我看完时,豆瓣条目里只有1000出头的豆友看过。
但也因为早,我吃了个瘪...
我看的字幕是机翻的。而且还是看了20分钟后才发现的。
一开始,还以为是印度特色翻译,后来才发现机翻痕迹越来越重。
可即便如此,也并不妨碍我看懂了全片的剧情。
没有一丝的卡壳的地方。
当然,全片还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以及一些无关痛痒的瑕疵(只要挑总能找到)。
但总的来说:如果一部片,用机翻还能让我全程为剧情愤怒和感慨,
那我觉得它就是一部好的电影。
另:
·我看有人给它打低分的原因,是觉得它的IMDB评分高得离谱,这TM就很离谱...我们自己一堆IMDB奇低的电影,在豆瓣都有高分呢...搞不清楚他们的脑回路,但我尊重差异。
·还有人吐槽印度电影里面有舞蹈的,这也离TM的大谱...我去,你看的印度电影OK?这叫做特色,地域特色懂吗?人家导演首要拍的是给印度人看的,人家就喜欢这种形式,不是专程拍给你看的好吗?搞不清楚他们的脑回路,但我尊重差异。
·后来躺在床上,我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比“牙去哪了”更本质的问题——
他们即便像狗,但也是人啊!是谁让他们像条狗的呢?
有“宪法之父”之称的印度首位法律部长比姆·安贝德卡尔曾说:“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提供的自由对他而言就是无效的。”
印度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在那片土地上,人的社会地位与他们的财富无关,姓氏决定了他们的一生。
尽管印度早在70多年前(1947)就颁布律法废除了这一制度,但种姓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由此带来的社会性问题层出不穷。
电影《杰依·比姆》这部根植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电影,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件由种姓歧视延续而来的司法和警务系统丑闻。
案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聚焦的是印度少数民族伊鲁拉人因身份(种姓)问题被小人栽赃为贼,随后受当局疯狂迫害致死的著名冤案。
这起案件非常有代表性,除了有敏感的种姓议题,当中还牵警务系统和司法权力腐败这样引人夺目的话题。可以说,电影本身为外界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去了解一个更真实的印度社会。
被疫情折磨得苦不堪言宝莱坞瞅准时机,在今年推出这部揭露印度现实问题的电影,给本国举步维艰的现状再添一道“难题”。片中反映的问题由来已久,是印度一直无法攻克的老大难。
最典型的一个问题,还是被外界吐槽过无数次的种姓制度。
过去,低种姓群体如果看到高种姓人群,必须避开以示尊重。假入不小心看了对方一眼,他们也会受到严厉惩罚。可即便万般小心,如遇到不怀好意的人碰瓷找茬,被无端安插罪名的事也时有发生。
今天,种姓遗毒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旧深远。虽然印度法律废除了种姓制,但强大的宗教环境依旧将这一古老形式予以保留。
如此一来,整个印度社会实际上仍旧建立在一套天生就充满不公的制度下,在这样的制度中谈论公平,简直是一个残酷而绝望的笑话。
影片中,作为比首陀罗更加低贱的一族(印度种姓又高至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贱民),伊鲁拉族的遭遇令人扼腕。
作为曾经的狩猎民族,被印度主流社会同化后,他们无法像高种姓阶层那样接受正常的教育,即便有心让小孩接受教育,也要经历重重坎坷。
在种姓制度的排挤下,占印度总人口约1/5的贱民阶层,至今仍有90%的文盲率,严重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
悲惨的是,伊拉鲁族无法改变自己的前途,一辈子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低廉的薪资让族人们根本无法住进像样的居所,他们只能在人与自然的双重压迫下,过着没有种姓证书、没有身份证、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的零尊严生活。
更悲惨的是,即便已经如此卑微地活着,他们仍然逃脱不了被特权阶级肆意玩弄的命运。
同村高种姓阶级家中失窃,警察不是第一时间搜证据抓窃贼,反而为了快速结案,随便从低种姓群体中找一个人出来充数。如果问不出真相,违法刑讯逼供也在所不辞。
如此氛围下,权力非但没有成为保护百姓的保护伞,反而成了和罪恶狼狈为奸的一丘之貉,一批批冤案卷宗下,大量真相被掩盖,正义更是无从谈起。
作为冤案的申诉者,人权律师钱德鲁,在推动印度司法公平的道路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和大众了解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律师不同,钱德鲁干这份工作带有一点公益性质。他的客户大多来自低种姓阶级,这意味着人们没办法照常支付律师费,钱德鲁对此深知杜明,但他依旧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为底层辩护的义举中。
片中有一段话特别令人动容,他说:“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不在他有多少才能,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当正义为你们这样的人伸张,我晚上才能安稳睡去,这就是我收到的费用。”
将百姓福祉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除了有崇高的品德,另一个支撑钱德鲁这么做的原因,还来源于他对法治的信念。
靠着这样的信念,钱德鲁曾在6年时间内,帮底层打过96000起官司,做出的历史性成就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那个坚定他信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开始提到的比姆·安贝德卡尔。片名除了歌颂司法界前辈,还有致敬。所谓“杰伊比姆”,其实翻译过来即为“万岁比姆”,象征的是钱德鲁对前辈倡导的法治理念的传承。
要帮助底层百姓对抗官官相护的上流社会,难度不小。钱德鲁的无私奉献固然动人,但底层维护尊严的模样同样令人动容。
这份尊严要求他们以一个“人”的姿态活着,而不受任何利益蛊惑。担心职位和公权面子的人,和一个真正寻求体面的人是两个物种。前者大概永远无法理解,一个自尊受到践踏的人是不能、也不会被轻易收买这件事。
如果说贫穷是先天决定的,那穷人到底该不该有自尊,决定权从来不来自外界,而来自穷人自身。当要求独立平等的观念萌芽,当团结对抗顶层的压迫势在必行,穷人展现的磅礴力量,是任何暴力机关都无法阻挡的惊涛海浪。
观赏影片途中,总是不自觉联想起另一部维权电影《辩护人》,里面有一句台词至今看来仍旧振聋发聩。扮演民权律师的宋康昊在片中慷慨陈词道:“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民,所有权力皆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
环顾全球提倡民主法治的国家,他们的宪法中无一不强调“权力取之于民用于民”,然而这套看似通行的准则,在现实面前似乎总是难以达成共识。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纵然如钱德鲁这样一心为百姓申冤的大善人,也难改伊拉鲁人及更多低种姓阶层百姓继续被公权力鱼肉的现状。
《杰伊·比姆》的出现,至多算是一次勇气和道义层面的批判,但之于时下的印度,要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的人权和司法公正,扭转封建观念似乎依旧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撰文 | Zed
策划 | 轻年力量
-End-
大家都没注意到吗?
男一号居然是一名坚定的无产阶级斗士
第一次在国外电影中看到了对共产党的证明描写
天下何人不通共
他反对种姓,反对暴力,反正不公正,反对迷信
他为工人、为不可接触者贱民战斗
不依靠湿婆神,依靠马克思
不依靠开挂,依靠群众
革命的彻底性明显不同于他去电影里的律师辩护人
真实万万没想到呀,世界第三居然还能这样客观的还原这段历史
诗人马拉地写道:“杰伊·比姆是光/杰伊·比姆是爱/杰伊·比姆是一条从黑暗到光明的道路/杰伊·比姆是数百万人的眼泪”。
原本以为杰伊·比姆是主角的名字。没想到它是一句口号,意为"比姆万岁"。
而比姆的全名,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1891—1958)。
比姆出身贱民,是这一阶层首个获得大学学位还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致力于改变种姓歧视的他是「不可接触者」们的领袖,也是公认的印度宪法之父。
他多次组织抗议集会,并在1956年率领百万贱民改信佛教。他用人道理念解释佛教,倡导人人平等,抨击落后的种姓制度。只可惜,比姆为人权事业奉献了一生,死前却未能看到印度社会的实质性改变。
而深受比姆影响的钱德鲁法官在6年时间里他主持了9.6万起案件,并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判决。通过判决,确保潘查米的土地只给予达利特人,废除了低等种姓地域的种族隔离。
本片以上世纪90年代拉贾坎努案为原型,钱德鲁用了十年的漫长时间对抗种姓制度、执法和司法系统,最终赢了官司。该案是当地高等法院历史上耗时最长的人权案件。
Chandru律师与Perumalsamy警长的第一次对话,彼时的Chandru正为了警察的违法侵犯行为而发起抗议,警长也自知不是律师们的话难听,而是警察们自己做的事难看。这次短暂的交谈也为后来两人的联手埋下了伏笔。
Sengani的丈夫Rajakannu被警察折磨得皮开肉绽,虚弱到连米饭都无法下咽,仍安慰因为太痛苦想要认罪的弟弟,坚持没有做错事就绝不承认,因为肉体上的伤疤会消失,但名誉上的污点永远不会被洗净。
Chandru律师在听完Sengani声泪俱下的控诉之后决定接下案子,帮助这个可怜的部落女人找到丈夫和正义。而他自己也明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向权力发起诉讼将会是一场艰难的战斗。
Sengani一边感激Chandru律师的帮助,一边窘迫地解释自己没有钱付他酬劳。Chandru反问她如果一个被蛇咬伤但没有钱的人向你求救,你会不会帮助他?Sengani不假思索当然要帮了,就算是可恶的警察也会帮他的。这就是了,像你这样善良的人获得正义才能使我心安理得地睡个好觉,这就是我作为律师为你辩护的酬劳。
HC: House of Commons 下议院;Habeas Corpus人身保护法。真实案件中,拉贾坎努的妻子帕尔瓦蒂提出的人身保护令,在金奈高等法院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印度实行联邦制,联邦下有20个邦和8个直辖市(截止于1978年)。各邦划分成若干地区,地区又划分成若干区。法院的设置与行政区划密切相关。联邦设最高法院。各邦和直辖市分别设高等法院,是该邦和该直辖市的最高一级法院。每个邦最少一个庭区(session divisions),一个庭区可能是属于一个地区(district),也可能共属于几个地区。每个庭区设置称为Court of Session的法院。各邦在每个地区(除市区外)设地区治安法院。地区治安法院分一级和 二级。一级治安法院为常设法院,二级治安法院是为特别的案件而设立的特别法庭。地区下面还可以设分区。在分区还可以设治安法院(或者治安法官)。
因为坚持为底层人民争取正义,钱德鲁在反对MISA, TADA和POTA法案的案件中代表辩护,他没有为自己负责的任何人权案件收取一卢比的费用。
MISA: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l Security Act 《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印度议会 1971 年通过的一项有争议的法律,赋予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 Indira Gandhi )的政府和印度执法机构非常广泛的权力。1977 年,甘地在印度大选中失利,人民党上台执政,最终被废除。
TADA: The Terrorism and Disruptive Activities (Prevention) Act 《(防止)恐怖主义和破坏活动法》该法案于2002年被《防止恐怖主义法》取代。
POTA: The Prevention of Terrorism Act 《防止恐怖主义法》该法案于 2004 年被联合进步联盟联盟废除。
我们不能改变你丈夫的遭遇,但至少我们可以为后人不再经历这些而战斗。
这一对正直善良却得不到善待的人真是让我破大防了,明明他们是当权口中最低贱的"贱民",却赚着比当权者干净千倍万倍的血汗钱,更比他们坚守着做人的道德底线。面对警察的严刑拷打Rajakannu至死都在申辩自己没有偷盗;面对巨额赔偿的诱惑Sengani反问对方“这是那些把你父亲打死的人给的钱,也因此我们还活着”我应该这样告诉孩子们吗,长官?
泰米尔经典史诗《西拉帕迪卡南》(Silappadikaran)中,卡瓦南被诬控为偷盗犯而惨遭杀害,他的另一位妻子莰娜吉(Kannagi)悲愤成狂,诅咒凶手及其王国,以贞节之火烧毁了这个城市,自己也同归于尽。
好在Sengani虽然历经艰辛和痛苦,最后得到了正义和赢得的赔偿。
Perumalsamy警长在影片最后和Chandru律师吐露心声,镜头和第一次对话时的构图很像,不同的是两人从对立变成了战友。一个代表底层人民追求正义,一个代表当权者维护人民的正义,原来让一个国家变更好的方法,不过把人民的权益还给人民。
这是基于真实的故事。看完之后我依然有深深的疑问,这样的故事,他的意义到底在哪里?表面的说当然是法律的正义得到了伸张,让人看到法治的力量,人民看到了希望。但真的是这样吗?整个故事里面需要的是一个超级英雄,他不畏强权又绝顶聪明,充满执行力,还温情脉脉。故事还需要一个绝对公正的最高法院。影片中只是冰山一角的显露出来的是这背后有深刻的政党角力。法庭的公正有多少是来自于政治斗争的平衡呢?这个问题问出来就显得如此的政治不正确,和充满阴谋论。但是对于一个阴谋论者来说,这个就意味着真相。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所谓的正义,所谓的文明,所谓的进步,其实不过是一种在资源充分,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期的一种幻觉。一切的问题其实都是资源和分配的问题。这是印度的故事。我们可以做一下思想游戏,如果在这个南亚次大陆古老的土地上,真的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它包括土地的革命,思想的革命精神的革命。只要资源是有限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人口在继续的增长,那么这些革命的人们如何去面对资源分配的问题? 种姓,你把身份证烧掉他就消失了吗?哪怕所有人皮肤都漂白,婆罗门,刹帝利就全部都和谐了吗?我怀疑这种可能性。
唯一的办法就是增长,如果我们不能够走出星辰大海,而不得不困守这蓝色的匮乏的星球,这样的事情,1000年,2000年,1万年,2万年仍然会不停的,持续的发生。和法律无关,和正义无关。偶尔的英雄事迹,不过是在无边黑暗中的迷幻。
观众看影片时,有立场预设,有上帝视角,所以我们很自然就可以代入主角的经历,认定基本的善恶,这是电影的功劳。然而若把这样的案件放入现实中,再悄悄修改一下剧情,使得受害者不是完美受害者,而是一个略喜欢贪小便宜的人,那么在警察看似完美的证据链下,旁观者又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来观看这个案件呢?
结合近年来“网民断案”的倾向,我想不难猜到舆论的反转和对立。
正如影片里“IG”警官为自己打断猥亵男十指的私刑辩护那样——“如果不动用这种刑罚,我怎么能保护那个女学生?怎么惩戒那些罪犯?”——大多数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往往只能让他们认识到法律双刃剑的其中一面——惩戒犯罪——而忘了另一面:约束公权力。
我想引用罗翔《圆圈正义》中通俗的阐述来解释这个观点:
“刑法不仅要惩罚犯罪,还必须有效地限制国家的刑罚权,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它只需存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一种秘而不宣的刑法较之公开明示的法律更能打击一切所谓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公权力如果不受约束,那么“一切有关谁应该构成犯罪,谁不应该构成犯罪的问题,也就只能依赖权力者的偏好……这样,我们大可不必担心出现疑难案件,因为只要是我们想打击的,那它就是犯罪。”
《杰伊·比姆》用一个小时的刻画,让观众体会了公权力之恶,甚于民间违法。
民间的违法,由公权力去制裁,而公权力对人权的践踏,更容易使人毫无申诉的余地。也正如影片中律师钱德鲁所说:“他们(那些被公权力践踏的人民)只剩下我们了。”
看完本片,不由得对坚持正义的律师心生敬佩。每一个国家,都需要这样的人,为手无寸铁的民众举起对抗部分邪恶公权力的法律武器。
他们就像罗翔在送给所有人的书里都会写的那句话一样:做法治之光。
二小时四十分钟的长度是印度电影的常态,影院会中间休息一次,片子歌声、舞蹈不断,使观众尽兴。本片确是表现了一个很严肃的主题:低种姓部落人群为腐败的官僚警察体系迫害问题。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本片直面这一残酷的现实,令人感动。低种族演员们的群像写得、演得非常到位,值得夸赞!虽然正面律师过于“伟光正”,但也是满足了观众、社会呼唤正义、除恶的心声。
又是真人真事!部落人的悲惨遭遇令人发指!幸好是1995年的事了。手法很平实,为作者的正义感给五星。
极度震撼,直面苦难!把人性在体制引发的问题面前深刻显露!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说明印度还有救,这个国家将是中国未来三十年很可怕的对手。
Jai Bhim (比姆必胜/斗争万岁),印度宪法之父、贱民领袖安贝德卡尔博士致力于为低种姓争取权利,他的名字是 Bhimrao Ramji Ambedkar,Jai 是胜利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比姆必胜,这成为追随者们见面打招呼、斗争的用语。豆瓣的译名常让人误解为主人公名字。
A- 年度最佳电影,该火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废话。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把警察做过所有肮脏的事赤裸裸拍出来,太一针见血了。律师太帅了,维护正义之道,不放过一丘之貉。印度是真能拍,也真敢拍。官官勾结行贿、包庇和滥用私权,把不配拥有土地不配活在世上的烂民活活打死,他们的命一文不值,死了就丢在荒郊野岭,太他妈黑暗了,惨无人道。种姓歧视就像吸了血的蚂蟥一般,永远吸附在印度人民身体里,吸干他们的血为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
公权力是拿来质疑的,不是拿来赞颂的
《捕蛇者说》。「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拉贾坎努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原来1200年前的柳河东与1200年后的印度人钱德鲁律师,是可以共情的)
可怕的种姓制度、贫富极端化的阶级固化,警察酷刑致死,印度就是女性的地狱
误杀3有了,印度政府怎么放任这些辱印电影全世界传播?
印度版《辩护人》🇮🇳
印度都能拍这个,值得思考
《误杀瞒天记》为家庭而战,《剑客卡南》为农村而战,本片《万岁毕姆》为底层而战。由此,有没有良心,成为划分电影创作者的准绳。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是每一次的伸张正义我们都要当史诗一样去歌颂,但是每一次以个体对抗体制的勇气都会让我们感觉心潮澎湃,用良心去追案,用良心去拍电影,也许人间还值得!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题材满分。印度电影还是有骨气的。
母亲说:我可以骄傲地告诉我的孩子,虽然我败诉了,但是我从没有放弃抗争。ps:印度版的《辩护人》,杰伊·比姆,在印度本土被译为:比姆万岁。
太牛逼了,看看人家印度这电影,全程2小时40分钟我甚至都不舍得暂停一秒钟。印度是有它的缺点,但是更需要有人说出真相,这样才能反思,才能在微弱中有所改变,哪怕一点点也好。结合今天看到的某大导演要拍史诗级英雄片的消息,也就只能苦笑一下了。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