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又在极度百般无聊中看掉了Robert Bresson 的《Pickpocket》,再一次了解到老塔同学的那句话的正确性。老塔膜拜Robert Bresson到了非常态的程度,他在他的《雕刻时光》中说一想到 Bresson,他就觉得自己在电影上的进取非常的绝望,因为无论如何都无法到达他的高度。如果吧Bresson排在第一位的话,老塔同学认为其它导演只能从第9,10名开始排。因为这之间的差距太大了。
《Pickpocket》是Bresson 1959年的作品,据说一推出就被当时的评论界推崇为他的最伟大的杰作。其实1959年还是法国电影一个重要的年份,除了像Bresson这样百年如一,一直以挑剔苛求的姿态保持着他作品的水准以外,在巴黎街头另一个作品也在飞速的摄影中,非常随意也非常个人化,这就是后来的知识分子,被以后无数电影青年膜拜的Jean-luc Godard的《Breathless》,这部电影也拉开了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序幕。
扒手肯定不是Bresson在电影语言上最出色的影片,或者应该说在我个人认为的电影语言评判标准中,在这个片子中,Bresson并没有使用过多的镜头语言上的技巧,比如在《可能是魔鬼中》用得出神入化的不完整构图暗示镜头外空间,对话声音与图像的不同步, 长镜头中的层次感。在Pickpocket中,Bresson用大量的室内狭小空间的画面来表现主角边缘生活,大量快速剪切串联和信息的冗余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和喜好,或者说这样做让观众产生一种浸入感,而这种并非常人的扒手生活状态中的浸入感与我们平常的生活产生强大的反差,或许可以称作非常态代入,观众不自觉的开始代入扒手的角色,为止偷窃中每一次动作而屏住呼吸,随之而来也是Bresson所要思考的问题,道德和自由,社会群体性和个人意志,现有制度无法调和的问题。
Pickpocket从纵向来说,和乡村牧师日记最为相近,都是自叙性的叙事加上孤独中寻求人生得救的稻草,不同的也就是那个被胃癌折磨的牧师已经握到了稻草需要的是坚持,而扒手则到了最后才恍然大悟这稻草的失而复得是多么艰难多么有戏剧性。从横向比较,还可以轻松想到的是贾樟柯的《小武》,同样是有文化有信念的小偷,所不同的是贾眼中的小武多半是中国社会时代变迁中一个局外人,是社会外因的产物,而Bresson的小偷则更是自发性的人物,他更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罪与罚》的主人翁,他与书共同居住在陋室中,他崇拜尼采的超人意志,坚信偷窃行为是解决社会分配不同的行为,他设置着迷与偷窃本身,研究偷窃技巧。他不是时代的产物,而是制度上的异类。
片中最出色的片断就是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我所看过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看完这个后,你才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Bresson肯定研究了很多实用的偷窃手法,移动镜头的路线设计的非常好,那些在原本表象下面的动作都被分解又串联在一起,流畅得不得了。的确了得。布列松的电影只能是布列松的。
前些日子看的一本书中,提到83年的嘎纳电影节,布列松和老塔的顶峰之作《金钱》和《乡愁》在电影节上都只是并列为费比西奖,作者觉得《金钱》虽好,但却过于悲观,而《乡愁》中最后俄罗斯作家守护烛光过温泉那段则令人温暖无比。其实布列松也有这样煽情一笔,在Pickpocket最后,小偷和女孩隔着铁窗依偎场面实在是异常诗意欣慰,Michell最后一句“What a path I took to go back to you”煽情无比,在背景音乐中观者积累的大量情感都在这一刻畅快的宣泄。和《越狱》中主人公最后一刻逃出纳粹监狱的释放有异曲同工之妙。
米切是一个扒手,但不善于偷。影片刚开始时是他在赛马场偷一位女士的钱包,动作很缓慢,很小心翼翼。得手后他走得很快。“我箭步如飞,但立刻就被捕了。”警察抓了他,却没有足够的证据,于是他又被释放了。
米切拿着他偷来的钱去他母亲家,母亲长年卧床不起,邻居让娜(长得相当漂亮)过来帮他开门。他犹豫在门口,最终没有进去,尽管让娜告诉他,他母亲过得很不好。他只是把钱几乎全交给了让娜,让她转交。
米切要找工作,他找到了他的朋友杰克。“他是个很优秀的人,我却一直极力地避开他。”杰克带着他与他的警察朋友交谈,结果自然可想而知。米切以为小偷是有益于社会的,并且他很喜欢这样干。
他在地铁里看见同行的另一高明手法——用一张报纸挡着偷前面的人的西装内袋的钱包,很高难度啊!米切看入迷了,在家里仔细琢磨。然后以同样的手法尝试,第一次没有得手,第二次成功了,这给他以很大信心。杰克来访,随手翻阅着米切桌上的一本书——扒手王子(什么名字我忘了)。米切说很欣赏他。杰克将书借走,还时告诉他,那个警察也要看。米切去将书交给他,两人因对书中的主人公意见不同而不欢而散。
再一次得手后,钱包的主人也发现了,很冷静地要回了钱包。这期间他收到让娜给他的一封信。他母亲病危,终于去世了。遗物被搬回他的住所——不过是些纸、信和书。“这一切好象并没有回到原点。”
米切认识了一个技术高明的同行,他教他一切高难度动作。米切沉醉于这优雅的偷盗艺术。很快,他的技艺就与以前不可同日而语了。一个转身就是一个钱包,一次搭手就是一只手表。他与他的同行合作愉快。
米切由独行侠变成了三人合作。从银行到火车,三人配合十分默契,动作舒展优美,仿佛是一场排练已久的舞蹈。警察再次找到他,告诉他,曾经他的母亲与让娜报过案,他母亲仅有的积蓄被偷,但后来又撤诉了,因为她们知道是他偷了。他说他曾经在马场抓住过他,又放了他。他希望他想想他的将来,米切大发雷霆,矢口否认曾被抓。
米切约了杰克与让娜,三人同出。米切为了一只手表而弃他们而去,他没有失手,可摔了一跤(也许是因为被发现而逃跑时摔的),杰克回屋来找他,米切明白了让娜与杰克相爱了。
米切尝试着重新独自行动,但发现似乎不行,于是继续与他们合作。
某天在地铁站,他发现他的同行被抓,这给他极大震动。他回到家,拿出所有赃款去旅行了。虽然他很担心是否能安全到达车站,他终究是去了伦敦,过了两年花天酒地的日子。
两年后他回到自己家,门没有锁,谁都不在,地上有一个婴儿。那是让娜的,孩子的父亲消失了。让娜说“爱情是个错觉。”望着让娜那张美丽而又哀愁的脸,米切说:“有我在。”
他开始工作,工作得来的钱自然大部分给了让娜。生活似乎很平静。
偶然的机会里米切再次遇上警察。警察邀他去赛马。第一次米切输了,而警察赢了。警察给他看赢的钱,要他再去第二次。米切犹豫着,最终把手伸向了警察西装的内袋。这个“眼神狡猾的家伙”在他得手的同时给他扣上了手铐。
让娜去监狱看望米切,密切说“我很懊悔因为我的失手疏忽而被捕。”他吻着让娜的额头,让娜透过铁栅栏握着他的手。“我总想与你走得近些,但却总是越走越远。”
流水帐似的介绍了这部电影的情节。现在让我发表一点拙见。
本片以大量的旁白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理活动,使之更像一部小说。这在电影界是较少见的。只是这部片子里的对话旁白比起他后来许多改编陀尔托耶夫斯基的小说来,似乎是太多了,如果能够再简洁些,也许影片给人的沉闷感就会好很多。
初看似乎米切与加谬的《局外人》的主人公很像。他对什么都不在乎,他并非因为生活窘迫而偷窃,他喜欢偷窃,他认为偷窃能让一切回到原点。人当是“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
但后来我们就可以发现,米切很在乎他母亲,他说:“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他其实一直爱着让娜,在让娜最无助的时候,他只安静地给了她一个工资袋。
布列松也许是想表现一个人的忏悔过程,他让主人公逐渐走向光明。小偷最后总是要被抓的,这是常理,所以米切在他最不该入狱是入狱了。而我以为这是一个真小人终是败给伪君子的悲哀社会的再现。
杰克似乎是一个优秀的青年,有固定的职业,有警察这种代表正直的朋友。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让娜爱着他,可结果呢?他抛弃了让娜,抛弃了孩子,让让娜一个人带着孩子漂泊在孤苦中。
那个警察看来似乎也很正直,他一再地劝说米切,要他回到正途。但当米切的的确确放弃了偷窃给他带来的欢乐,以干净的钱承担着让娜与孩子与他自己的生活时,这个警察做了什么?他引诱米切再次犯罪,他设的局很精妙。当一个人把偷窃作为一种兴趣的时候,那么机会对他而言是很诱人的。米切不缺钱,但难免会手痒。影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米切的手举起又放下,他知道那个家伙的眼神很狡猾,可他还是做了。小偷大多是机会主义者,风险愈大,其实乐趣也就愈大。所以我可以理解米切的行为,但却无法忍受警察的“用心良苦”。
忽然间我想到了《警察与赞美诗》。米切与那个穷人同样的可悲。生活在那样的社会是无法不可悲的。在这里我不想太多的评价我们的社会,我只是有一种共鸣的悲哀。布列松本人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当地的大主教却不承认他,真是很讽刺呵。
布列松用了大量的特写镜头来表现他们的偷窃,流畅得犹如芭蕾般高雅,几乎每个人都不会讨厌米切。他实在是一个英俊优雅的小偷。布列松把他美化得似乎是一个神职人员,或许就是一个神甫。他想让每一个观众在看完本片后都对自身忏悔一番,但这在我看来不过是更加重了讽刺意味。
本片用的音乐极少,但是很经典。具体是什么听不出来,只知道是十六、十七世纪巴洛克风格的古典乐。片子其实是想创造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意境。布列松做到了。
听说本片的男主角是个非专业演员,也不是个专业小偷。这实在让人很惊讶。
布列松导演的影片风格都很相似,看一两部就可以了,多看会麻木的,虽然每次他的男女主角都很漂亮。
布列松之于法国电影,犹如陀思妥耶夫斯基之于俄国文学。 ——让·吕克·戈达尔
若是布列松为第一导演,那么其他导演也只能退居八九位了。 ——安德烈·塔可夫斯基
国庆三天小假,得空抽出时间观赏了法国导演罗伯特·布列松的代表作《扒手》(1959)。因一代法国新浪潮大导的强烈推崇备至,布列松美名在外,而我个人仅因为之前某期《环球银幕》的经典回顾看了那部《死囚越狱》,极简框架下的现代宗教故事,而后便一口气下载了布导的全部作品存在电脑里。高中生活时间紧,布列松电影仅1小时出头,刚好适当,然而真正看过之后方知这1小时的容量竟也能造就一部精悍的《罪与罚》。
影片开头的黑白字幕颇有默片时代风范,如同每一本世界名著的扉页上那般交代了故事的大致剧情与主旨,“一场历险及其不寻常之道路,让两个本无缘相识的人灵魂交汇。”第一个镜头即是主人公的主观视角回忆录写作,“我知道,内行人通常守口如瓶,外行人才侃侃而谈,而我却兼而有之。”一个固定镜头就埋下了一个麦格芬,让观众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反主流】的主角形象,镜头与镜头间衔接最多的方式是叠化和淡入淡出,的确是按戏剧进行的方式走的,而又将影片节奏最大效率化。
主线剧情开始,第一个场景是人声鼎沸的嘈杂赛马场,贵妇人的手提包中厚厚的钞票占据了屏幕的全部,男主角米歇尔那纯洁稚气的脸也正式登场,端正的造型不会让任何人猜到他扒手的身份,而他也确是第一次下决心从事此行业,演员完全遵循布列松的【无表演理论】行动,即并非为戏剧张力而是意图创造真实来表演,简单来说就是尽可能保持眼睛之外的地方不动,让人想起巴斯特·基顿。手部特写抓取钞票,而后略显慌张却又十分沉稳地踏步而出,心中感到无比轻松,然而第一次行窃以失败告终,而男主也因警方没有实际证据而最终依然携款脱身。整个过程中演员的表演都做到最大程度的克制,没有张牙舞爪的挑衅,完全制造了一种冷峻的气息,仿佛这是一部寒冷到骨子里的俄国电影。
在家中短暂的休息后,该揭示盗窃的目的了,米歇尔如木偶般来到阴暗的老母亲家门口却不入,原来他是因生活所迫需要给久病不愈的老母亲筹钱,一方面也是由于愧疚,自己曾经偷过母亲的钱又被原谅,转首向楼下探去,女主角让娜于一片圣光(楼道灯)中惊艳登场
我不知道别人看到这一幕是怎么想的,在这一刻,我真的看到了天使长什么样;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叼着烟斗的布列松正狂放地发出法国式笑声仿佛在疯狂地抽打那些添加剂导演们大嘴巴子,虽然女主角是伊娃格林的姑姑,确实天生美人胚,但她也确实仅在这部电影里有如此震人心脾的美,当你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时,你脑海中一定浮现出无数个这样朴素的天使形象,但你绝对无法像布列松想的那么具体,相较之下男主的塑造也相形见绌了,应该把《死囚越狱》那哥们儿请回来才对。
米歇尔因为愧疚而只敢让邻居让娜把偷来的钱转交给母亲,却不敢见重病的生母一面就匆匆离去。米歇尔并非一心偷盗,他也找了自己的好哥们儿雅克给自己介绍工作,此时警察局长再次出现,借由这个三人与酒店交锋的场景点出了米歇尔的行动内驱与内在逻辑。我们都犯过大大小小的罪,浪费时间、欺骗他人……但当我们如此行动时往往不会有过大的负罪感,通常是因为我们看到了某些新奇的观点然后深信不疑地坚持那个被塑造出来的自己,其中要数这个存在主义害人不浅啊!!!而我们的主角米歇尔恰好就是一个房间里堆满书的存在主义者,以一个被释放的“无罪者”的身份,他仍向警长灌输“社会上有一种人具有天赋之才,他们的特定技能是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法律不应该约束他们,而要由他们自己的道德感去约束自己,只是一开始会这样,他们见好就会收手的”“世界本就黑白颠倒,这能将它扳回正轨”说实话如果不是看了一眼片名,我还以为这是一部超级英雄电影,而技能高超的扒手们也的确在此片中被塑造成了一种“反超英”的角色。
在一次又一次的偷盗实践中,米歇尔也被人抓到过现行,但更多的成功让他彻底放弃了“找一份工作,像正常人一样赚钱养家”,而他的技术又不够成熟,以至于惶惶不可终日,怎么办呢?终于,一天晚上,一个“超人”出现了。
电影镜头语言中的一个又一个方框非常重要,此处就巧妙地利用门框强调了这名盗圣的出场。搭配着美妙的古典乐曲,大盗娴熟地向米歇尔展示了各种手法基本功。
手就像人。它们有自己的智力,自己的意志。它们(常常)将自己带到我们并没有指使它们去的地方。
眼花缭乱的特写镜头与优雅的叠化剪辑简直将盗窃转化为了一场惊艳的指尖芭蕾,不禁让人发问,这些西装革履的绅士们真的是因为生活所迫才盗窃的嘛?怕不是因为单纯享受盗窃这项活本身吧,那种居高临下的俯视感,那种得手后对一个个“傻子”的藐视,不需要像牛马一样工作即可得利,恐怕正是从被这个师傅领进门开始,才真正注定了米歇尔最后的结局。背叛自己的人必将被命运背叛。
与此同时,母亲还是无奈地离去,在教堂的钟声里,让娜似乎与米歇尔的心走得更近一步了,二人在葬礼结束后房间中的对话又是一大亮点。“让娜,你觉得我们会接受审判吗”“会的,但别担心,她(你母亲)是完美的”“什么审判?依照法律?什么法律?荒唐!”“难道你就没有信仰吗”“我信仰上帝,但只信仰三分钟。”虽然我当你没把《罪与罚》,但看到这儿也明白编剧栏里必定要有陀翁大名了,三分钟的信仰意味着什么?也许是求一时的原谅,也许是求决定本身自己心里过意的去,总之米歇尔绝不是一个纯粹的醉心于偷盗技术的恶人,由此影片的三条线索才终于明晰,让娜线的宽恕与爱,警长线的灵魂展露,大盗线的深陷泥潭……后面的剧情自然如书中一般进行,大盗终有失手日,警长施救反遭拒,美人有意男儿无情,米歇尔坐上了离开巴黎的火车孤身闯荡,等到窃资挥霍一空重回法国时,让娜已经是孩子的母亲,一向老实的雅克因为让娜不愿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就挥手离去,米歇尔虽然深感遗憾,但自己终究还是回来了,一身清白地回来了,找了个工作打算好好干,去交易所领来的工资一大半都用来养育让娜母子,生活似乎已经走上正轨,尽管艰辛但还是美好的……
要不说大师怎么叫大师呢,不整点惊世骇俗的结局出来是镇不住观众的,于是跟后世的《出租车司机》一样,米歇尔因机缘巧合和新认识的朋友再次来到了赌马场,这里的转折很有意思,米歇尔并没有立刻偷瘾附身大开“杀戒”,而是在对了号码后发现那位朋友买的马并没有中奖却怀揣一大笔钞票,于是认定对方是恶人,自己偷恶人的钱,也算间接赎罪吧,毕竟这钱是拿来养育孤苦母子的,上帝您原谅下,我保证这是最后一单了……
然而上帝并没有因这3分钟的临时信仰就露出微笑,所谓的“朋友”是警方卧底来钓鱼的,这次给的手部特写镜头,终以震撼眼球的铁手铐结束。
其实米歇尔这样一意孤行,这样盲目地固执己见,不是这次下次也会落网,不要用自己那套价值观来判断世上一切,失败是必然的。影片的最后,布列松仿佛与陀氏心灵联通,拍出了一出让人称奇的结尾,铁笼里的陌路人,与笼外同样一无所有的圣女终于真正走到了一起,笼隙阻挡不了肌肤相亲,更阻挡不了心灵的互通。“让娜,为了最终和你相会,我走过了一条多么不同寻常的道路。”这就叫视野,这就叫格局,人生岂是一层铁皮能随意决定得了的,“我”是一名殉道者,经历了重重磨难才终于达成此道——与“你”心灵互通,你也许可以批评布列松与犯人共情,也许可以阴谋论米歇尔仍然死性不改固执己见,但面对这般震彻影史的画面,我只想说:“好好享受吧,享受这两张幸福的脸,享受这个朴素而圣洁的镜头,享受这部无与伦比的电影,真正能称得上电影的东西,真不多了。”
数学上有一种空间,称为黎曼空间。它与功能相关,有着明确的数学上的意义。这种空间由相邻的小块空间构成,其间有无数种连接方式,这尤其使相对论得以成立。现在,当我研究现代电影时,我发现战后出现了一种领域构成的空间,在一小块空间与另一小块空间之间有着无数的可能的连接方式,而且不是先定的。这是一些分开的空间。如果我说这就是一种黎曼空间,这似乎有些牵强,但是从某种角度说,却完全如此。这并不是说电影做着黎曼做过的事情。而是说,如果只从空间的定义来看,以无数可能的方式连接的领域,以可感触的方式连接的视觉和听觉的领域,便是布列松的空间。当然,布列松不是黎曼,但是他在做着数学上已发生的同样的事情,而两者是相呼应的。
——德勒兹《哲学与权利的谈判(代言者)》134
男主角是非职业演员,他眼睛里总有一小团火,忽明忽暗。
1.台词太多。2.刻意布置与安排出来的极简,不是真正的简,而是极繁。简到过份就是多,多余的多。3.同理,刻意的脱表情,无表情,本身就是一种表情:人为的、造作的、不合理的表情。4.该有表情处无表情,该无表情处有表情。5.处处都是匠心,处处都是雕琢,处处都是设计,处处都是痕迹。
1.极简版[罪与罚],指上芭蕾与爱的救赎。2.抽离环境,无定位镜与大远景,零面部特写,中近景视平线机位+偷窃特写组接为主。3.演员模特化木偶化,女主依然极美,转场均用叠化或淡入淡出。4.巴洛克配乐仅在几处出现,渲染情感。5.如此极简风格,须以画外音和日记辅助叙事,补情节描心理。6.3分钟上帝。(9.5/10)
第一部布列松。无法进入,十分茫然…… / 二刷D→B+。这次看居然观感有些像反面的《乡村牧师》。像是一种心理-物态-心理的回环曲线。最迷人的是中段,独白与动作作为两种形式上分立的力量相拉锯,盗窃也由外在现实反向侵入内心世界(拉门的细部姿态转变)。
7/10。特写和声音所形成的狭窄空间把米歇尔的心囚禁起来,初次偷窃和最后的偷窃都在赛马场,特写刻意把双手之外周围的警察排斥出画框,疾驰的画外马蹄声时刻令人提心吊胆,当米歇尔掏出一叠钱的手被拷住,他几乎自投罗网为了从罪恶感中得救;与警察谈话时手有节制地停顿一下再大力扔书,他冷酷的行为从停顿中有了挣扎。布列松擅长运用期待镜位,譬如在地铁站镜头对准失窃者的脚,脚转过方向朝着米歇尔,当众要回钱包,这次失败让米歇尔心生恐惧,摄影机选取楼梯底部的位置,仰拍他警觉地放慢脚步,镜位没有提示危险源,米歇尔探望母亲时也将期待镜位选在家门前,等米歇尔入画他却转身离开,暗示与他人接触心灵的期待落空。宗教的救赎体现在警察带来珍妮的信,牢门打开,一束光驱散了囚室的阴暗,他愿意接受爱的距离,但这种严肃深沉的劝诫不是笔者的菜。
我是在MP4上看的,看了五分钟手抖了一下,播到下一个片子《推销员》那里去了,我一边想着“咦,圣经推销员真是一个普遍的职业啊~”一边看了十分钟的《推销员》,然后才意识到我放错片子了…都没有意识到语言变了囧 老年痴呆了 痴呆了痴呆了
看不懂的时候看了也是白看,这种去掉所有细枝末叶只保留核心情节的拍法,需要导演对自己的能力有多高的要求和自信啊!
本片就是老塔所说的“真正观察生活”的电影,导演对于一个虚无主义者心理变化的掌握相当精妙准确,同时扒手的神情、动作无不细腻、真实(无表情表演在我看来反而是恰当的),将“扒”比做“指尖芭蕾”不仅是对这一动作美学的肯定,更是对布列松本人的肯定,其他同类型电影在它面前黯然失色、毫无美感。
第一次看布列松,真是令人惊叹。扒窃过程就像魔术,而人物内心的变化又像跌宕的小说(且完全没写在脸上)。“无表演”的冷酷感(汗,这么说来,阿基考里斯马基的无表演显得幽默多了),据说他从不重复使用一位演员,因为“一部电影已汲取他们全部的能量”。
跟《地下室手记》里的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卑微又极端自大,冷漠却又很细腻。这部电影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是唯一的,独特的讲述者,而镜头却充当了评论员。第一次行窃后的洋洋自得立马切到被捕;得知母亲病重切到酒吧练习偷窃……这都是镜头在微妙而又冷静地切割着这个年轻人。#资料馆
“我信仰上帝,但只信仰三分钟”的布列松,竟然把扒手行业拍出了神圣性。极简主义的镜头熨平了几乎所有剧情波动,只在行窃时让观众情不自禁的跟着心跳加速。这样的调度就如高空走索,最后短促而意外的爱情变奏还挺大胆的。PS男主手指真是又修长又漂亮,看他行窃就像在看指尖芭蕾…(我错了各位扒手大哥莫来扒我)
相比苏联221min的《罪与罚》原版,布列松就像写了一篇读后感。演员没有表情,但是巴黎有表情。
蓝光重刷。勉强及格。日记体的形式加布列松的时间结构,让这部电影的容量显然大于76分钟的片长。男主和朋友相聚时离开,无人的座位在一次挖剪后依然无人,又一次挖剪后,俩朋友返回座位——这个镜头交代的时间就是“两个单位”,虽然你并不知道一个单位是多久,但布列松的手法提示你这是一部经过压缩的电影。面无表情的男主全片做了三件事:磨练扒窃技能并持续工作、躲避警方的纠缠、和母亲以及女主的交接,电影用刻意放慢的角度,好像确有其事的展示扒窃的细节——这个反社会行为简直有魔术的魅力,男主虚无主义的举止也有种遭放逐的神性,然而女性角色把他拉回到人的状态——在他被捕、跌落神坛以后。也许这是一个自命不凡又频频碰壁的艺术家,幻想自己终能得到佳人包容的梦吧,这个梦挺有普世性的,不过故事编的并不紧凑,男主不止僵硬还有些躁郁毛病
我日。什么“最当代的影片”?美女为什么要喜欢一个木头小偷?为什么?谁能跟我解释这个?看在偷窃镜头确实很美的份上,打个3星顶天了。一部故事片最重要的是要叙述一个逻辑完整的故事,伟大的电影可以延伸到各个时代中去。这样的电影堪称伟大的话,你让《十二怒汉》《东京物语》之流情何以堪啊啊啊啊
《罪与罚》的扒窃版,像一部略去大量心理描写而压到75分钟的长篇小说。观感虽闷,回味良多。很喜欢当代题材用巴洛克音乐串场。指尖上的芭蕾舞,这些漂亮的男人手指撸来抚去,是我想太多吗..
简练的形式秒杀那些花哨的警匪片。对罪犯的社会性和本质性的讨论恰到好处。男主演得真好,绝对是小偷界的经典形象。不过在拒绝了母亲、朋友、警察的拯救之后,他最后还是相信了爱情,布列松不常留下这样的活口吧?
4- 改编《罪与罚》。仍太多VO贯穿,这部主演却相当契合激情冷漠。精确配乐。一种救赎。关于极简与留白保留看法,有必要留待大银幕重检。
细致描绘小偷所处环境与精神的孤独。生活虚无,需凭借什么来排解,他将偷窃视为艺术,不为道德法律等规范所牵制。身处牢狱,时间空间都不再自由,爱情成了唯一指望。他再次将爱情视为艺术,投入其中倾尽全力。所有事情都只是排解孤独的一种形式。空虚感类似筋疲力尽,不如其纯粹,也因此比其容易妥协。
8.0/8.0 主人公Michell和另两个同伙在火车站集体作案的大量镜头串联,虽然没有一丝特技,却是描述偷窃场面最精心动魄最有美感的。被后人称为"指尖芭蕾"。然后,你就会明白《天下无贼》中的偷窃场面是多么的表面,多么虚假粗糙。而港台片中的神偷大盗们的传奇也不过是唬人的小儿科而已。
有些电影是拍给大众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给电影爱好者看的,有些电影是拍着电影制作者看的,布列松的电影是拍给导演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