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个人纪录,用以以后梳理,暂无参考价值。
虽然故事从来不是品钦小说的主要因素,但是也只有通过这个侦探小说一样的故事,我们才能清晰地了解品钦的叙述策略。小说的主人公多克是一位私家侦探,前女友莎斯塔有天上门请求他的帮助,她的现情人地产大亨米奇·乌尔夫曼陷入了危机,大亨的妻子和情人正要联手吞并他的财产,打算把他送去精神病院。随后,莎斯塔与米奇一起神秘失踪。为了寻找情人,多克成了谋杀案的嫌疑犯,差点被警长比格福特陷害。故事随后变得越发离奇,先是拜访大亨妻子寻线索,在酒吧偶遇摇滚乐手兼卧底科伊(一个女子委托要寻找的丈夫),潜入精神病院本想救出大亨不料被拒,名不副实神秘死亡的牙医,随后前女友神奇出现,悬疑的侦探效果看似无疾而终,小说本来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为了让乐手科伊重回家园,多克决定深入调查,一个惊人的庞大毒品组织和阴暗的勾当浮出水面。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小说的结尾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都安然返乡。这种有些怪异的结尾并不像品钦的小说风格,但正是这个独树一帜的“大团圆”的结局让小说多了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了。小说中无处不在的“迷幻”场景,源于那个时代的人们对大麻和各种迷幻药的痴迷,小说中的场景通过这个重要的媒介,模糊了现实与幻觉的界限,造成了很大的阅读困扰。很多场景都是似真似幻,我们不知道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但是就在这种迷真迷幻的氛围当中,那个时代就结束了。
很多读者会认为《性本恶》情节怪异,但这本小说什么没有超现实主义的成份,只有大麻迷幻药催生的幻想,读者对叙述中“现实”和“幻想”的定位相对容易。照例有枝杈旁生的情节结构,品钦骨子里是一个浪漫主义小说家,对每个人物抱以同等的关注,为每个配角的身世打开一扇后窗。他的百科全书式风格是美国民主的文学尝试。不仅是为了客观反映社会全貌和错综的社会关系,也不只是为了证明能掌握化用以往的文学传统,而是为了成就真正的美国小说:一个时代的真实感通过一个虚构的侦探角色,通过他四处的游走、观察、碰撞,以点及面,丈量到了那个时代的历史纵深。
第26届法罗岛电影节第2个放映日为大家带来主竞赛单元的《性本恶》,下面请看场刊影评人们的评价了!
果树
PTA电影里一贯的气质还在,但这一部真的缺少亮点。
Pincent
迷幻,黑色,荒诞,性感,幽默,复古,嬉皮,悬疑,看这片子像微醺,70年代加州时代图景和众生相
一桶猫
人物多 线索支离破碎 充斥着大量对白 看到后半段已经完全丧失兴趣 结尾也不过如此。唯一吸引我的依然是配乐和华金的表演 整体风格迷幻游离 好多人物偶尔出现几次之后便没了下文 Bigfoot这个角色挺有意思的
Joeyside
加州hippy往事,70s迷幻史,「唐人街」附体film noir打底,神神叨叨台词需要原著解码
子夜无人
属于PTA的《好莱坞往事》,与昆汀那种像是流着泪镀出梦幻光圈的情感不同,它更像是凌晨十二点把你从梦中吵醒的低音喇叭,是从水底浮现的倒影,是至暗中隐约的霓虹,扑面而来的都是对那个时代里潮湿和迷幻感的捕捉,杂乱但迷人,看上去就是要载你去一个危险的地方。侦探永远是好莱坞电影里的万能钥匙,引领你遇见光怪陆离的人,打开他们不同的故事,他们堕落成瘾将自我耗尽,又像万花筒一样散发着诱人的生命力。气氛大于一切,就是这样。
约克纳帕塔法
我暂时无法从这迷雾中廓清出震撼的图景。
我略知她一二
致幻剂不是沉醉不知归路唯一的解药,安眠药才是让你清醒远离梦境的罪证,只有像万花筒一样的Doc.才能在无穷的烟雾缭绕中寻找失落于现世的谜底。你看,潮湿的冰棍黏糊糊地流淌在众多美人口水的唇印之间,性感的领带醉醺醺地穿插于梦呓般乱糟糟的底片之上,耐人寻味的真相让位于暧昧而荒诞的嬉皮士美国风情画,这场迷离劫仿佛没有终点,但也没有人想亲手终结这本妄想虚无又错综复杂的讽刺悬疑剧不是吗?
#FIFF26#第2日的场刊将于稍后释出,请大家拭目以待了。
文 /洛之秋
“六十年代末,南加州一个叫曼哈顿海滩(Manhattan Beach)的海滨镇上,嬉皮士们开始悄悄议论一个新搬来的作家。他之前可能住在伯克利,那是学生革命的圣地,更早时则可能藏身在新墨西哥的某个旅馆里,那时他写的《V.》惹来一些记者的采访。不过,他很善于乔装打扮,躲避追踪,在曼哈顿海滩33街的这个小公寓里也不例外。”
那是个很小的单身公寓。多年后,他的拥趸来这里朝拜,发现他租住的二楼只放得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坐在马桶上就可以看见房间的每个角落。桌子上有台打字机,但重要的是,可以在写作时看到窗外,隔着一幢小平房,前面就是沙滩,就是海。他在绘图纸上敲打《万有引力之虹》(Gravity’s Rainbow)时,海浪声一定声声入耳。
写不下去的时候,他当然会和嬉皮朋友去街上的墨西哥餐厅,问哪里可以搞到最正点的夏威夷大麻。他也会带着那只六七英寸长的塑料小猪,去附近的书店逛逛。他喜欢在下午太阳最烈的时候,去海滩坐上几个钟头。但无论怎么晒太阳,他的皮肤还是那么白,一看就知道是从东部来的。和所有六十年代的年轻人一样,他也以为自己可以永远这样年轻下去。
然后,他七十二岁时,写了《性本恶》(Inherent Vice)。这是2009年,他很可能已搬回东岸定居了,但这也只是道听途说。他特意给这本书的宣传视频配了音,告诉读者如何从洛杉矶机场开车,去往那个叫“戈蒂塔海滩”的地方。这个虚构的海滨小镇,分明就是他当年住过的曼哈顿海滩的模样,而他的声音,已经比上次给《辛普森一家》配音时苍老了很多。“他曾说过:“洛杉矶有两种不同的文化,一个是白色,一个是黑色。”他对洛杉矶的乡愁,是黑色的,这当然也是《性本恶》所借用的钱德勒式黑色侦探小说(L.A. Noir)的颜色。但是,就连小说主人公多克(Doc)也知道,自己只是个半路出家的嬉皮破落户,绝没有私家侦探马洛那般冷峻威猛。唯一相同的,就是所要追查的那个谜一般的城市。
稍微翻开洛杉矶的历史,就会知道这是个虚构出来的城市。它兴起于19世纪末,位于美国“最后的边疆”,是两条西部铁路的交汇点,有着广袤的土地,绝佳的地中海式气候,终年阳光灿烂,从一开始就是土地投机客们兜售宣传出来的“伊甸园”。然而,南加州东南面是沙漠,西北面吹来“圣安娜焚风”,这个干旱缺水的“天使之城”成了那些农业移民家庭的“反乌托邦”。之后,水权和土地权的秘密流转、石油商人的买凶杀人、唐人街上的帮会火拼和好莱坞的大亨情仇,在那些洛杉矶故事家们的黑色想象里找到了栖身之所。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纳撒尼尔·韦斯特(Nathanael West)、詹姆斯·凯恩(James M. Cain)、菲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希区柯克(Alfred Hitchcock)、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这个名单可以很长很长。
当然,名单上还包括他,托马斯·品钦(Thomas Pynchon)。透过市区侦探所的百叶窗,雷蒙德的马洛(Marlowe)看到的是这个霓虹大都会的隐秘欲望。
每一次的案件调查,都是在试图将意义注入洛杉矶的过去。
“而更诡谲的是,这个城市没有时间意义上的过去,它的历史记忆是在地理空间上的别处,在东海岸,在中西部,在墨西哥,或者更远。人们来到这个幻想之都,虚构和变幻着自己。”
黑色的悬念,即源自“现在的你”和“过去的你”之间的张力。洛杉矶就像一块海绵,“吸汲着这些不断涌流的记忆的潮水,并且随之膨胀着”,变成了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笔下的“让欲望决定自己形态的城市”。而欲望是无法规划的,洛杉矶所以也就成了一个没有形状的城市——它没有中心点,没有边界,向四面八方蔓生,成了詹明信(Fredric Jameson)那里“最后现代的城市”。
而在品钦的六十年代记忆里,这个城市其实有着严格的空间语法。
洛杉矶盆地是属于大都市的。这里既有摩天大楼、商业中心、音乐厅和黑人贫民区,也有玻璃幕墙包裹下的警察局(LAPD)和司法大厦。一山之隔的海滩小镇则是属于嬉皮士和冲浪客的,这里的标准行头是T恤、泳裤和拖鞋,游手好闲的人们辗转于大麻用品店和比萨店,在海边和空姐打情骂俏,看着冲浪好手踩着最后一抹霞光回到岸上。痛恨嬉皮士的加利福利亚人住在洛杉矶东南隅的橙市(Orange),那里是共和党保守派的大本营。那些搞摇滚音乐的大牌乐手和好莱坞明星多半住在多班加峡谷(Topanga Canyon),他们在大宅里和女粉丝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纵情生活。在峡谷的下面,有个不起眼的农宅,里面住着自称“弥赛亚”的查理·曼森(Charles Manson),他将指挥自己的女信徒们去杀死波兰斯基的影星妻子莎伦·泰特(Sharon Tate)。奥哈伊(Ojai)是南加州各类灵修爱好者的“香格里拉”,通神学会和“玫瑰十字会”在这里建起了精神修炼的场所,也是严肃的嬉皮士寻找天启的地方。而那些真正控制着美国的隐形富豪们,则住在帕洛斯韦尔德(Palos Verdes)海岬或穆赫兰道(Mulholland Drive)的半山别墅里,从那里可以鸟瞰太平洋和洛杉矶市区。
“这些不同的地理处所,不仅是品钦《性本恶》这部洛杉矶叙事的故事节点,也是人物的心灵节点。多克的城市侦探历险,就是驾车摆渡于这些不同的物理和心理空间。”
他所要拯救的前女友叫莎斯塔,英文名“Shasta”正是加州的第五高峰,也是当地印第安语中“洁白”的意思。他们感情的消逝,同样是由地理坐标来定义的:一心想当电影明星的莎斯塔离开了戈蒂塔海滩,翻过山峦,进入市里,变成了所谓的平原人(flatlander)。多克要寻找的另一个人,是诈死的乐队成员科伊。从多班加峡谷的神秘豪宅,到奥哈伊的精神疗养院,科伊飘忽的行踪似乎暗示了在那个喧闹的时代,作为理想主义武器的音乐所面临的诱惑、迫害和癫狂。
《性本恶》的故事发生在1970年,几乎是大团圆式的结局:莎斯塔回到了海滩小镇,科伊戒掉了毒瘾与妻女团聚,甚至连亦正亦邪的地产大亨乌尔夫曼(Wolfmann)都安然返乡。这种收束的结尾其实并不欢喜,反倒有几分悲情,因为它对应了一个时代的终结。信仰爱和摇滚的嬉皮一代,在1969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之后渐渐散去,迟迟不来的伟大革命,也随着第二年的曼森审判而化作了泡影。海滩小镇上不再有期待惊天巨浪的冲浪圣徒,日落大道的夜总会门口也听不到迷幻摇滚的电吉他声,曾经充满激情和叛逆的六十年代,就像一根大麻烟,被踩熄在地上。
迷幻药的劲头褪去后,还有多少人记得自己当年的模样?记得那个笼罩在雾霾中的洛杉矶?而历史的教科书,并没有给这代人留下太多的赞美和追忆。不过,好在诺曼·梅勒(Norman Mailer)还记得,亨特·S·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还记得,品钦也还记得。
于是,趁着还记得,便有了这本书,《性本恶》,一个黑色的乡愁,关于那个已经看不见了的城市。
本文原载于2012年8月9日《纽约时报》中文网
一部《木兰花》给了我爱上PTA的错觉,本作则是狠狠打醒了我,自己只喜欢看PTA非常直接的炫耀他的运镜。本作给我留下的最直观印象就是好漫长好煎熬,怎么还没结束,根本体会不到一些短评里提到的嗑药、迷幻、嗨飞的感觉...
8/10。PTA最接近大卫林奇的一次。抽象姿态下是玫瑰窗效果的表现主义色光和前卫的音画交错,还加上邪教、执法腐败、叠和溶啥的我头都晕沉了。用荒诞不经的细节解构一个时代,诸如富翁的色情领带柜、死对头警察狂吞大麻。杰昆的鬼脸、扶墙慢行、蠢笨瞎闹更贴近内心的声音及异化,也间接削弱了角色塑造。
简单的故事故弄玄虚2.5小时,就因为是个抽大麻的私家侦探,原声让试映不是那么糟糕。
电影一开幕就已昏昏入睡,一幕接一幕的荒诞看得我云里雾里。大概明白了梗概却味如爵蜡,末了只能再次感叹PTA不对我的胃口。
PTA还原嬉皮一代,迷幻的观影体验,分几次迷迷糊糊的嗑完,配乐太赞,杰昆颓废而迷人的表演太赞。
一个黑色侦探故事,PTA才懒得把这样一个好故事装进侦探电影的类型模板里呢,这样的故事本来很容易让人想到【唐人街】那类的片子,它反而削弱了这类电影的辨识度和类型属性,放大了它的文学性和时代质感,全知的说了很多画面不演的,把驱动性的情节和配乐减到很低,片子的后劲却更足了。★★★★
从DCP到35mm再看到70mm对片子本身的印象竟也一路走高。PTA对文本的忠实改编远非形神兼备,但终究还是押中了气质的殊途同归。依靠节奏掌控营造的谜越解越乱,人则从烟雾缭绕中逐渐清醒的过程被影院里观众的反应精准同步:When did it stop being funny? 海浪与斜阳象征的总是永不过时的怀旧气息。#70mm#
ちょっと、健一郎、どーぞ、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もっとパニケーク!はい?はい?はい?
闷骚、暧昧、欲言又止,本片不是致幻剂,是安眠药。PTA近来的片子故事张力越来越弱,情绪和意境到做得挺足,也难怪总被颁奖季无视
原声不错,但我实在受不了这节奏。又缓慢又冗长而且还不停叨逼叨逼叨,且讲的一个挺简单没啥情节的故事。导演您肯定磕了药才拍出这片的吧
我是冲着名字看的,结果看了两个多小时的叨逼叨,企图为了理解剧情而倒退找线索或期间不断思索理清线索的,劝你还是放弃吧,导演拍片的时候嗑药了。
这片能概括出烧脑也是醉了,连导演演员自己都没有头绪。威尔逊谈及拍摄,“有时我都不需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导演鼓励我们可以为所欲为。”……能够部分抵消故事脉络挫折感的是一些即时可懂的声画元素,大致都与药、性、“吃”,“吸”有关。或许后者才是导演希望观众感受的,情节只是一个大号麦格芬。
8.5/10.典型的豆瓣低分佳片
看完回味了四个小时,感觉就像喝了烈酒一般。PTA对70年代南加州的迷恋,融进一个钱德勒似的小说里,观众跟着嬉皮侦探走街串巷,遇到各色人等,线索错综复杂,甚至有些只能由台词说出。但跟不上这些不重要,整个片子笼罩着那种大麻混合烟草的味道,一些角色和情节完全是致幻产物,跟着醉就好了
泥萌都是大师 窝看不懂
品钦不愧是大师,占星和降灵都懂。片子里说很多吸毒的人,出生时有天海刑的相位(天王星与海王星成90°),实乃行家之论;而当男女主角,问通灵板哪里能搞到毒品时,通灵板竟然给出了卖毒品人的电话号码,果然魔法不能普及,否则这个世界还有何秘密可言。
风格类似科恩的《谋杀绿脚趾》,喜感疯癫,荒诞行径下的正义故事。看似大大咧咧,实则细腻,需要慢慢品读。年代感与文学性强,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还是需要读原著理解。
凤凰叔是个好演员可是我不喜欢,PTA是个好导演可是我不喜欢,品钦是个好作家可是我不喜欢……==
3.5。PTA导演生涯的意志轨迹就是一个从“让你单看运镜就能知道我牛逼”逐渐过渡到“让你不看运镜都能知道我牛逼”的过程。至于片子本身讲了啥,冒昧套用一下把老师的句式来扯:磕嗨致幻的,究竟是我们的主角、嬉皮士、尼克松美国、70s还是PTA?全选是个好答案。
烟雾缭绕般看完此片。以男主角侦探多克为视角,错综复杂的多线头故事,以悬案为主轴的各形色人物线索,温吞墨迹话唠般的对谈揭秘,而这整个过程欲言又止,荒诞不经,绝无高潮,像个絮絮叨叨的醉汉在向你复述多年他前听来的故事。不过影片台词考究,音画迷离,还是有它的魅力在,但绝不是我的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