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请你爱我,但若只有一次远远不够
20几年前,Riggan Thomson由于出演漫画英雄系列电影Birdman三部曲成名,在人气旺盛之时却拒绝了参与拍摄Birdman的第四部。20年之后,已至中年的Riggan早已过气,大众对他的标签单单依旧是个“鸟人”。由于虚荣和自负的纠缠,时间并没有帮助Riggan适应、接受自己在知名度、存在感上的落差。他想要证明自己是个真正的艺术家,亲自改编了一个话剧剧本,并且自己担任导演和主角,即将在百老汇上演。电影给我们看的,就是Riggan从初期制作到首演的这段经历。你觉得事情会进展顺利吗?
这部片子很奇妙,竟然也非常爵士(我刚看过Whiplash),是我今年看到现在最喜欢的之一。照例,列一下为什么说它好:
第一,选角、表演
饰演主角Riggan Thomson的,正是多年前饰演过《蝙蝠侠》和《蝙蝠侠归来》的Michael Keaton。Seth Rogan在《邻居》里对Zac Efron说,“你们这一代认为真正的蝙蝠侠是Christian Bale,对我们那一代来讲,真正的蝙蝠侠是Michael Keaton。”经历是不可以复制的,被Nolan惯坏了的我们,很难会对Tim Burton的风格买账了。Michael Keaton这个名字在90年代之后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谈话内容(他出境的电影,貌似我看过的最新的也是1997年的Jackie Brown了,那还是因为Tarantino)。一个演过经典的Batman,到现在却“无人问津”的演员,来演一个曾经演过Birdman,而到现在无人问津的演员,Keaton所谓是本色出演了。但有一点我们都没想对——从导演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到同台的Edward Norton,都说Michael Keaton本人跟他所饰演的Riggan相比,性格和心态完全相反。电影中的Riggan没有安全感,而Keaton却很清楚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和自己的方向。如果是这样的话,要投入那些慌张、绝望、没有头绪的戏,Keaton的表演其实非常有突破。
除了主角之外,其他的选角也挺完美。有几个配角我特想聊一聊。
这部电影对Naomi Watts的挑战性不是特别大,跟Keaton演一个夸张、变形了的自己相比,Watts更显得是在演自己,或者在演一个自己最擅长演的“角色”:一个不停怀疑自己的事业崎岖的女演员。首先我们回到2001年的经典,Mulholland Drive (that David fucking-with-our-dreams-Lynch, right?). 在那部戏里,Naomi演的Diane是一个演技不错却没多少自信、特别想要红但就是没有红的演员。在Inside the Actor’s Studio访谈中,Naomi说自己更像Diane(为什么说“更”呢?),她说导演David Lynch“引发出了我内心的阴暗面,而我发现本来并不需要隐藏它”。她还说self-doubt(“自我怀疑”)对她来讲是件好事。我喜欢Naomi Watts这个演员,第一是因为她演技厉害,第二则是因为她让我看到她没有安全感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在我心里会给她加分。
Edward Norton演Naomi Watts的床伴。他的角色是一个演技高超、但却非常自负的演员。我猜Watts在读本子的时候能够意识到她跟自己的角色很像,而Norton在读剧本的时候可能根本意识不到,因为Norton本人就是这样一个演员,他有可能自负到看不见别人对他的评论。导演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在一个访谈里就说,Norton一来,读了一下剧本,就开始跟导演建议,“诶,咱们怎么不拍这个啊?”“不如这样吧!”云云。而导演马上就笑了,问他,“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Norton说,“不知道。”“你在做你的角色恰恰会做的事情。”关于Edward Norton在片场难合作的说法有蛮久了,他并不是耍大牌,他只是对工作、对自己的艺术看得非常非常重,不愿意妥协。以下只是网上搜来的一个“版本”:当年在拍The Incredible Hulk的时候,他拿到剧本后,自己狂加了大概70分钟的对话,为了突出绿巨人Bruce Banner的人物深度。而在Marvel将那些全部砍掉后,他马上就不干了。这之后“复联”里面才由Mark Ruffalo演绿巨人,也是大部分人最喜欢的。(两个演员私下是好朋友)。之所以要强调是“网上搜的版本”,因为Gone Girl提醒了我们,道听途说杜撰太容易。而那个 “版本”的Norton,跟Birdman里他的角色,恰恰像是从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唯独,这个角色再多么有才,他对自己还是没有足够的自信,他只有在舞台上才能最屌(literally),而我们依旧能感到幕后的他没有安全感的一面。真实的Norton是怎样的,我就不知道了。此片Norton但凡出境就抢了其他所有人的戏,好在他说本片是他最享受的创作经历。
由于知道这三个主要角色跟演员的现实特点之间的联系,我看电影时就多了一层乐趣。电影最开始(忘了谁)有句台词说谁谁朝自己嘴里开了一枪,却还没死成,我第一反应就是Tyler Durden. But we’re not supposed to talk about it.
还想简单说两个演员。
Emma Stone演Riggan的女儿,她是一个有过沉重的曾经,如今茅塞顿开,却还没有丢掉包袱的灵魂。Emma Stone的性格非常 “Easy A,” 跟Jennifer Lawrence差不多,她也是比较大大咧咧的,在脱口秀上讲“在故宫上厕所”的故事。在Riggan的女儿里,我看得到Stone的那种自由,好像要高飞的风筝,但Stone的戏更多的是在同Keaton和Norton互动,这些互动里,我看得到一根很韧的风筝线,这是她演技所在。镜头给了她的大眼睛不少特写,而捕捉到的感情也足够真实。
Zach Galifianakis (噢耶,一次拼对) 对于经纪人/律师的表演也很出色。提他是因为你一般不期待他有这样的表演,他是玩Between Two Ferns瞎搞的人,这次正经了一把,当然他也提供了一些诙谐的对话。看他也是满脸毛,不禁期待他效仿Robin Williams,多演些戏剧。
第二,剧本、摄影、导演、剪辑
本片的摄影师是Emmanuel Lubezki,去年刚刚因为Gravity得了小金人。导演和编剧之一则是指导过21 Grams和Babel的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在他们的合作下,这部电影从头至尾好像是一场2个小时的长镜头。
这个效果是剧本事先的设定,原本就需要演员演很长的戏。这部电影一共拍了30天的事实也确实证明了片场上的高强度高压力。这样的拍摄,不仅需要每个演员都靠谱(尤其是最后一个说话的那个演员,因为一旦他搞砸,大家就要重来),更加需要摄影师、演员、导演的默契。后者是电影成功的一大要素,因为每一场戏不仅很长,而且戏里的演员还有很多走动和互动。为了捕捉最能表情达意的画面,并产生跟踪镜头的效果,摄影机不能一直在远处拍全景,它需要一直跟着演员走,有时还需要拍特写,并不停的变换角度。同时镜头又不能碍演员的事。为了突出主题,电影里面有好多的镜子,电影对于有镜子的戏的取景也是非常棒的。
我对Aaron Sorkin 剧本里很多的长镜头非常熟悉,所以在看完此部电影之后,我很高兴的发觉自己根本没有花一秒去想过Aaron Sorkin,电影拍摄是自成风格的。这样的拍摄特点,结果就是不仅让我们充分了解角色,还让我们看到了百老汇后台的忙乱,给电影的气氛上了色(说到上色,灯光设计也别出心裁)。由于长镜头跟踪,电影的节奏和张力简直令人窒息,我很快就被吸引到了对话和剧情里面,忘记了去想“长镜头”,而也正因为如此,这个技术特点没有沦为让人分心的花招(这是主观结论)。更加厉害的是,在看的时候,我明明看得出他们肯定在某些地方喊了“咔”,但是就是看不出来到底是在哪里剪的。很奇妙。
第三,有深度的主题
说了半天“XX突显了”“YY烘托了”,也该具体谈谈主题了。不过到了这里,很大部分就都是个人理解了。
其实读到这里,你应该猜得出来了,电影的一大主题,便是演员们极度稀薄的安全感,以及对于接受和肯定的“瘾”。通过谈Keaton,Watts,以及Norton,我已经举了些例子了。这些演员都有着不同形式的自我痴迷。Keaton不停地跟自己的阴暗面斗嘴,一方面想要关心自己话剧的质量、担忧别人对自己作为艺术家的看法,一方面又愤怒的唏嘘“当年老子多辉煌,你们这帮人算个毛!老子可以拍Birdman 4发大财!” 但明明已经开始做话剧了,好好表演完成任务却不够,他又特别容易就被外界干扰到自信。所以他不停的设想重新披上Birdman的装束,通过商业电影再次被万众所爱。Watts和另一个女演员极端需要他人的认可,需要听到赞美才能稍稍安心。而Norton,虽然对自己演技功夫没有任何怀疑,但他大概是最痴迷的,他只对角色有信心,对自己却没有,所以他所有的经历都倾注到了表演上,对其他的任何东西都不在乎,台下的生活一团糟,没人喜欢他。每个人的潜台词都是“看我!爱我!”而且是一接受到一点光,就想要更多的光。这不是瘾是什么?电影中画面里的那一面面镜子,正是对于这种自我痴迷的象征。
此段很短似剧透:
Emma Stone的那卷卫生纸,是帮助她戒酒(或毒)瘾的,在地球长长的历史中,人类只有那一小块。而她跟父亲讲述这卷纸的目的,就是想要帮父亲戒掉对于 “看我吧!爱我吧!”的瘾。
剧透结束
不过,大家还是不要太早的去评价别人。Gone Girl里的Amy也是痴迷,Whiplash里的Andrew也是痴迷,我倒觉得我们所有人如今都是这样的。演员们只不过碰巧又是名人,是被媒体典型化了的虚荣自负的人群的代表物而已。说他们是“物”也不夸张,我们有谁真正的了解演员,我们多少次将他们的角色赋予在了他们本人身上,我们多么喜欢过度的解读他们的某个表情?“我们”是个很笼统的代词,我个人感觉,社交媒体时代的年轻人应该是病得最厉害的人群之一,但大家真的都差不到哪去。相比人到中年不会发推的Riggan,每天微博微信讲新事盼回复的我们大概更擅长拐骗别人的关注。那些根本不了解Riggan,上来就叫他Birdman,求他合照、签名的人,通过这样做,无非也是想填补自己的虚荣心,“我前几天看到Birdman了!”会成为谈资,而那照片便获得了很多点击率。
这就谈到了我想到的第二个主题,就是对“名人”和“名声”的评论。不过要注意:演员们对赞扬的期望和追求,跟某些人对“名人”身份的追求是不同的。二者都有虚荣心在作祟,但前者显然是任何演艺人都必有的心理,后者则从一开始就极不健康,而且我认为大部分的演员都认为当“公众人物”是很可笑可悲的事情。上面那一段讲的,就是我们是如何对待名人的,我们把自己心里的东西架到他们身上,我们想象他们的想法,然后我们再跟他们共鸣。当他们好的时候我们利用他们让自己感觉好过一点,当他们不好的时候我们笑话他们,从而对自己的生活不那么不满。但在另一边,是一个“名人”必须在保持自己形象、维持公众信念的同时,还要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工作,给大众交质量好的作业,否则他们就又不满了。另外,还时不时的有人说自己老了、整容了、拍拖了、吵架了,一直有狗仔拍照,一直有大众的审视,这个压力是多么的奇怪。影片能比较生动的表现这一点,也让人不禁叹气。
另外,我想说一说社会对“漫画英雄”电影的看法。漫画电影在美国,起码是在影迷圈内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轰动。在Michael Keaton那个时代,这种电影可信度不高,人们不怎么当回事,倒是有情可原。现如今是Marvel和DC火拼的时代,拼的就是质量和内容。Marvel已经通过“复联”、“美队2”、“银河”这几部高水准的片子获得了业界充分的信任,新出的“复联2”的预告片也很令人振奋。然而很多喜欢电影的人依旧对这类电影嗤之以鼻,以为都是闹着玩儿的,只能随便看看的。我现在这样写,而且内心里肯定觉得“美队2”和“银河”都分别是自己本年最喜欢的片子之一,但就连我也不敢在年终派对里预测它们会被提名奥斯卡。因为你把片子拍得再真实再严肃,也不能遮掩不喜欢这类片子的人对漫画元素的荒诞性嗤之以鼻。于是总有人说漫画电影现在被如此重视,是否是过了头了?在这种环境下,拍这种片子貌似真的会降低你的安全感。人们真的会说“你不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而你赚的钱越多,可能地位就越低。而这种态度,任何真正爱漫画的人都会告诉你是错误的。
这就是为什么Robert Downey Jr.想要拍The Judge。如今上映这么久了,他显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票房收成,而烂番茄的分数也定格在了50%以下。我真的想知道Downey此刻在想什么。
以上就是为什么要看Birdman,以及我的一点评论。整部电影从技术到内容都让我很赞叹,让我觉得有点奇怪,而结尾也让我有些发懵。看完一天了,脑子里却还在想它。这就是艺术,让你不停想。希望大家读完了点有用,把我顶上去。谢谢。
最后,推荐大家看一下Halle Berry当年领取奥斯卡,不久之后又领取金酸梅奖时的分别两段获奖感言。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QzODM3NDY4.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I0MjIyOTc2.html
我自己的视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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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爱是被遗忘的记忆
一个演员的咸鱼翻身,要在舞台上完成,动静堪比鲤鱼跳龙门,难度达到西天取经3.0,如果经书是雷蒙德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是,我们在谈论什么》,那么他们这一路上可谓历尽磨难: 先是遇到怪招乱出的麦克, 然后被女儿鄙视, 但是号称和他有代沟的女儿后来却和年龄不比他小多少的那个八戒麦克好上了,画面太残暴,不敢看,只能躲到门外默默吸一口烟,谁知被妖风呼得关在了门外,只能穿条短裤从大街上回到剧院里,屋漏偏逢连夜雨,影评界的观世音娘娘狄更斯老太太在这一幕闹剧后,毫不留情地点差评差评差评,32个差评。
看到这里,觉得Riggan很不容易,不仅觉得他不容易,觉得他代表的那一类演员都不容易,在看脸的社会,有脸的时候红了,于是被无情的贴上了“偶像”的标签,人老珠黄后,即使很努力,甚至到自残的地步,却摘不掉那个标签。
在咬牙切齿痛骂标签化的时候,却发现导演其实也在用标签化的方式表现剧中每个角色。
比如,与他相对对立的是Mike代表的演技派,评论界的宠儿,有才,自负,甚至有点不顾他人感受。和他们同台的女演员Lesley和Laura,长期默默无闻却努力着。那个总在酒吧里拿着纸笔将各人送上天堂或地狱的狄更斯太太,就像把自己关在奇怪小木屋里的巫婆,想想就汗毛倒立。那个长大了却翅膀被折断的女儿SAM。主要为了挣钱玩弄各种手段摆平各种事情的经理人Jack。还有一开始出现的那三个记者---文艺青年,胸大无脑的娱乐记者,和因为语言不通而频频假高潮的外国媒体。
这些人,都用他们的狂妄,无知,偏见,天真,勾勒出了一出出让人啼笑皆非的场景。
其中最让人觉得搞笑的场景还是Riggan的,当Riggan想要找一个新的演员的时候,发现他要的菲利普•塞默•霍夫曼在拍《饥饿游戏》,迈克尔•法斯宾德在拍《X战警》,杰瑞米•雷纳在拍《复仇者联盟》,COME ON, 你们这帮好演员怎么啦?什么,最佳吸金王是钢铁侠?
这种感觉就好像,你发现你跑掉的股票涨上了天。欲哭无泪啊,只能摇摇头苦笑。
然后你发现,纽约遍地是人才啊,就连街边的流浪汉,念起麦克白来也不会比你差:“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了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和骚动, 找不到一点意义。” (朱生豪译)“太过了吗,我只是想给你个范围。” 这句话也是那个被砸晕的男二号说过的话,我刚被骂得体无完肤,你来问我表演的意见?还是莎士比亚的?您埋汰我呢!
Riggan也许就是这样一个人,曾经无限辉煌过,现在却很落魄。这种心理落差让他分身出了另一个他---鸟人。我喜欢那个鸟人,因为他够真。在一个个标榜着文化,潮流,品味,权威,个性的环境下,只有“真实”才最可看。当然,“真实”看上去并不那么美好。
Riggan这个人物在我看来挺虚伪的,他选择雷蒙德的作品真的是因为小时候那个作家写给他的那些话吗?我认为不是。选雷蒙德,在我看到,只是迎合市场的需要,因为戏院市场,是鄙视畅销文化的市场。 这个市场可以让他回到报纸头版。
而鸟人坦白多了,他就是重新拿回他的舞台,让那些曾经遗忘他的人永远也忘不了他,就算舞台总有谢幕,他也要用他自己的方式,让人瞠目结舌,嘲笑所有人。
当Riggan将雷蒙德•卡佛给他的纸巾扔在酒吧的时候,那个Riggan败了,他终于和鸟人完美结合,翱翔在曼哈顿的上空,也翱翔在自己的内心深处。
于是,一个更加真实的Riggan,“重生”在剧院门口, 想在舞台上做一个完美谢幕。
“你(们)爱过我吗?我被你(们)爱过吗?” “没有。” …… 嘣!
落幕之后, 不禁想问,这部戏的导演为什么选雷蒙德?为什么选《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我觉得作品中的这段话可以说明些问题,“但假如明天我们俩有谁出了事,我想另一个,另一个人会伤心一会儿,你们知道,但很快,活着的一方就会跑出去,再次恋爱,用不了多久就会另有新欢。所有这些,所有这些我们谈论的爱情,只不过是一种记忆罢了。甚至可能连记忆都不是。我错了吗?我说得太离谱了吗?如果你们认为我错了,我希望你们立刻给我指出来。我想知道。我的意思是,我什么也不清楚,我率先承认这一点。”
爱情是一段记忆,可能连记忆都不是,更何况只是对曾经喜爱过的偶像?影迷们是非常薄情的,是喜新厌旧的,而曾经被爱着的明星们,被开始爱着的时候,最好就先承认这一点。虽然片中有大量对超级英雄电影的影射,有对影评人,记者代表的舆论的吐槽,但这不是一部恶搞讽刺电影,这是一部有点忧伤的电影,关于拒绝被遗忘的电影。
一个讨巧的回闪,Riggan只是伤了鼻子,他用一只鼻子赢回了聚光灯和媒体的追逐。但他却再也摆脱不了鸟人了。当他在厕所看到蹲马桶的鸟人时,他在想什么?
当他站在窗台时,他看到了什么?。
当SAM回来后,露出那个笑容的时候,又是看到了什么?
如果回到影片开头,我觉得,她看到的是那首诗。
Late fragment
Raymond Carver (1938-1988)
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 even so?
I did.
And what did you want?
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
全诗用的都是过去式,是去另一个世界的他说,“称自己被人所爱,感受到自己,在世上时,被人所爱。” 这也是雷蒙德生前最后一首诗。
影片的节奏似乎是随着鼓声律动在前进,每当人物开始移动,鼓声就会响起,这种接近于心脏跳动的节奏,渲染了那种“喧闹与骚动”的感觉,隐隐透出一种诡异。
3 ) 因为艺术不需要一个答案
看完《鸟人》不禁大呼,魔幻与荒诞的表现手段在不少时候对付起解决现代性的悖论与困境真是游刃有余啊,它是狡黠的,是清醒的,又是充满灵气的,不过从艺术的沉醉里清醒过后,大家知道这终究只是个基于现实的笑话而已。
其实《鸟人》的本质还是作者式的自省(或者说是自讽),但是这种自省不像今年锡兰《冬眠》里契科夫式的喋喋不休,他的表达方式要更加的新颖和鲜活,冈萨雷斯搬用文学流派里一种充满生命力表现方式大胆的进行了镜头表达的革新,毫不留情的剥下了现代艺术和商业之间仅剩的遮羞布,在现实与戏剧的对立与融合中实现了极富想象力的一次充满自省味的讽刺。
《鸟人》里大胆革新的表现方式让电影充满着灵气,这种反主流的气质和电影所呈现的思考保持着一致,具体到电影里的角色,基顿所饰演的角色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他自身拥有反主流、反消费主义的气质,他认为他早年在全球卖出十几亿的垃圾电影还不如现在的这800人一场的清贫舞台剧,他是具有艺术野心的,但是他早年受益于消费文化得来的自我膨胀和知名度却成为了终生相伴的魔影,它既是绊脚石,也是潜在自省的具象化表达。他渴望得到艺术的认可,内在里却又难以抛下那种存在感带来的满足感,他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寻找自身的存在感,但是现实状况中的自我价值并没有得到太大的认可,存在感很弱,但是早年的社会认可又不是他想要的东西,虽然这种表面他所排斥的popular却给了他膨胀的满足。在自我价值和社会认可之中拼命的挣扎,魔幻主义的手笔便大放异彩。
Popular这个词本来就有大众化的意思,可是基顿实现价值的超我确是基于极端孤独的自我,sam抽大麻与父亲争吵中的无心之言,基本上把现代大众感知中的存在给说了出来,这种基于感知而来的存在,在现代信息与传播中被演化的变得非常畸形,他甚至可以强大到树立另外一个非我的意志,而这基于极端而形成的意志对抗,大抵也只能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笔下一鸣惊人了,存在这复杂的哲学话题在电影中以二元对立的形式出现,电影中自我意志与非我意志抗争演化于自我价值与大众认同的挣扎,两者在电影中的关系以戏剧与现实对抗的形式出现,但是到了故事的后半段,这种对抗慢慢在魔幻的手笔下演化成了无解的共生状态,于是鸟人真的就成了可以翱翔的鸟人。在电影中后段,基顿醉后露宿街头,一个意志登上楼顶飞跃城市飞回剧场,一个意志了出租车回到剧场,终究是现代性的悖论,这一刻的他已经得出了完全无解的答案,对抗的两者之间已经失去了明显的界限,但是更大的自我意志力还是催使他回到剧场,而舞台剧结尾的自杀,便是那一刻自我对这种无解答案的最终回复吧,要是电影到此嘎然而止,整体的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因为这样的一死实在是懦弱的逃避,所以鸟人是不会死去的,意志也难以消灭,最终没有死去的基顿在这献祭式的表演中收获了巨大的社会认可,戏剧感得到了更大的突破,但悖论依旧,顽疾难除。这时候躺在病床上的基顿脸上居然缠着有点像鸟喙医疗绷带,这隐晦的一笔真的是非常经典,社会认同塑造下的非我的意志没有走,实现个人价值的自我的意志也还在,于是鸟人望着窗外自由的鸟儿,一跃出窗,在女儿的注视下翱翔于城市中。这一刻,魔幻主义的表达给我们带来了一幕艺术的飞升。
冈萨雷斯在处理这部电影时故意抛弃了叙事上的复杂性,却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空间的延展上,剧场后台、舞台、街道、广场等环境的拍摄中,大量使用了无缝的长镜头连接,这些不一致的空间带来的逼仄、分裂、空旷、间离感给电影角色内心带来了相应的延展性,配合这迷乱的鼓点,从逼仄的后台到分裂的舞台,从拥挤的广场到空旷的城市上空,长镜头肆无忌惮的游走,在戏剧与现实、对立与共生之中悄无声息的存在,大大削弱了电影的工业属性,这略具革新的表现方式正切合电影超现实的气质,灵气之足。
《鸟人》中的讽刺与自省是显而易见的,电影中二元的对立挣扎深深扎根于现代性之中,无解的悖论、价值的对抗、存在与虚无,永远没有答案。值得庆幸的是在艺术的形式中它们可以得到极致的飞升,因为艺术不需要一个答案。
所以,做评论是多可悲的一种事。
4 ) 《鸟人》:当我们讽刺好莱坞的时候,我们讽刺什么
星级:★★★★★
里根•汤普森改编自雷蒙德•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谈论什么》为什么火了?普通的观众喜欢它,500美刀的门票被抢光,《纽约时报》刻薄挑剔的女评论人喜欢,称其为无知的意外美德,咱们来屡屡电影给出的答案。一开始预演时有男演员被舞台上掉下来的灯头砸进医院,他们还一直在打官司索赔;任性爱折腾的方法派男演员麦克•珊农舞台上勃起,YouTube上一夜时间点击量过万;曾经的“飞鸟侠”演出中场穿着内裤在纽约广场裸奔,首演了,最后又在舞台上真枪实弹的轰掉了自己的鼻子,这个剧组的娱乐话题就从来没有断过。
女评论人塔比瑟•迪金斯觉得里根•汤普森这种名人就是一个穿着弹性紧身衣的好莱坞小丑,她痛恨他代表的那类人,毫无文化积淀,没有正规训练的乐天派整天想着去创造真正的艺术,搞点所谓的自编自导自演,就好像“毫无才华的被宠坏的臭丫头”的安吉丽娜•朱莉去做了导演(此处没有讽刺之意,只是引用)。但是最后,这些刻薄的评论人也从“打掉鼻子”中看到了这群演员的真诚,演员为此付出的一切,他们喜欢称这为一种美德。好莱坞颁奖季向来喜欢这类演员玩自虐的方法派演技,像今年《夜行者》的杰克•吉伦哈尔和《万物理论》里的埃迪•雷德梅恩,他们瞧不上那些演爱情喜剧的,除非你是梅丽尔•斯特里普,这样的偏见总是无处不在。
所以这出话剧火了,这也是《鸟人》要讽刺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部电影的类型,它不是颁奖季的奥斯卡命题作文,它也不是套某种类型片公式的八股文,但这正是墨西哥导演亚利桑德罗•冈萨雷斯•伊纳里多的天才之处,这应该可以说是一部灵气十足的讽刺喜剧?它讽刺还有更直白的东西,比如那些去演超级英雄电影的当红男星,小罗伯特•唐宁、迈克尔•法斯宾德和杰瑞米•雷纳等人,编剧们的观点还多多少少带着那么一点偏见、逼格、清高和沾沾自喜式的自我满足。你真的这么想?我不觉得编剧们在这么想,但是整个好莱坞却是这么想,否则也不会找那么多公认的演技派和奥斯卡级别的大牌下海演这类甜腻的爆米花大片。这时候大家谈的不是艺术,是躺着把钱赚了,但总有人想着要搞点艺术,就像汤普森当年为什么要辞演《飞鸟侠4》,所以他很快过气了,被人遗忘,这就是现实,好莱坞的现实就是这么讽刺。
《鸟人》让人想到奥利维耶•阿萨亚斯的那部新片《锡尔斯玛利亚》,除了戏中戏,还有演员的现实生活中的演绎履历和片中角色的高度吻合,戏剧与电影,现实与故事,舞台与生活,就像三重镜像,剧作在叙事文本带来的思考和共鸣已经不仅仅是电影故事了,就像演过《美国X档案》的爱德华•诺顿去演方法派演员,演过《蝙蝠侠》的迈克尔•基顿去演过气的《飞鸟侠》,你难免会想到真实的好莱坞,这正是这片子的野心所在。好像在好莱坞想玩艺术,就不得不搞点严肃正经自虐的东西。
去年男主角阵容里,表演最丰满动人的就是这部电影里的迈克尔•基顿,当然整部电影里的所有角色都很丰满,所有演员也都演的很尽兴,这要归功于艾曼努尔•卢贝兹基的摄影,他的长镜头并不是让人目瞪口呆的炫技,加上Antonio Sanchez的爵士鼓点,镜头除了在现场的代入感,还时刻在情绪上和演员的表演保持着高度的一致,比如大家最容易察觉的就是当古典音乐响起,镜头就会飘飘欲仙起来,就像摄影机失去了重力一样,那就像这群演员嘴上说的那样,叫入戏。戏里,一切都不是问题,戏外,该反思的该讽刺的该悔悟的继续,演员的飙戏、情绪化的镜头和临场的真实感都让人想起托马斯•温特伯格当年的那部《家宴》,有点强烈的“窦马95宣言”的感觉。而且摄影还因此赋予了整部电影独一无二的形式感,当然这类伪长镜头并不新鲜,希区柯克1948年就在《夺魂索》里展示过了,不过这年头再看,墨西哥这帮电影人的革新精神依旧让片子带上了一股子仙气,既完美个性又与众不同。
现在你知道《鸟人》想讽刺什么了吗?在好莱坞想创造点真正的所谓的艺术,为什么就一定要自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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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鸟人》:现实与戏剧的界限
当年的“蝙蝠侠”带着一众“绿巨人”“蜘蛛侠”“金刚”的卡司参演一部叫《飞鸟侠》的电影时,编剧和导演本意就表露无遗,片中里根从好莱坞辗转到纽约百老汇拉来一帮演职人员自编自导自演戏剧,对应于冈萨雷斯召集迈克尔•基顿、爱德华•诺顿、娜奥米•沃茨、艾玛•斯通等进入《飞鸟侠》。就是要模糊现实与戏剧的界限,达到一种电影即现实镜像的效果,讽刺味儿不捅就破。电影中里根的角色仿佛为基顿量身定制,“飞鸟侠”就是基顿早年拍摄《蝙蝠侠》的映射(现在明白了港译片名的妙处了吧),基顿这些年来在电影圈或者说在好莱坞的沉寂也对应于片中里根的状态。
关于人戏不分的电影,经典不少,大家比较熟悉的有陈凯歌的《霸王别姬》,今敏的《千年女优》,波兰斯基的《穿裘皮的维纳斯》,或者阿萨亚斯的新作《锡尔斯玛利亚》,都是这种类型的杰出代表。其实,早在84年伯格曼拍的《排演之后》也是现实与戏剧不分的杰作,不过没多少人看过。《排演之后》这电影竟可以分两种方式看或者说观众会产生两种观感,一是电影里的人在讨论舞台剧,二是电影里的舞台剧里的人在讨论舞台剧,出现二的效果的原因是图林出现后奥琳的静止处理方式。此种电影的表现方式是,在现实的部分观众也可能觉得他们在演戏,在演戏的部分观众又会感觉他们夹杂了由现实部分带来的情绪。比如《锡尔斯玛利亚》中女演员与助理为电影对台词的时候往往就是台词与真实对话切换,到最后难以分清哪里是现实哪里是戏剧。当然这也是电影的精妙之处,而且往往有深不可测的讽刺效果。
《飞鸟侠》中在里根耳边嗡嗡作响的鸟人其实是编导塑造的里根人格分裂角色设定,这一做法精妙,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好莱坞超级大片对演员的影响刻画得入木三分。一部超级大片能将一个默默无闻的演员瞬间全世界家喻户晓,跟随来的名望钱财粉丝滚滚而来,然而一旦系列电影终结,或者演员退出,整个世界变得异乎寻常的安静,演员的情绪落差导致严重后果,电影里的里根直接就精神分裂了,出现幻听幻象。不只这样,冈萨雷斯在电影结尾时候再做了一次升华。之前里根的幻境一直只出现在他独处的时刻,最后一幕,里根女儿也见到了此种幻象从而露出微笑,电影一下子笼罩一股魔幻风格。
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是,电影中里根在戏剧里爆头自杀了三次,每一次都是层层递进的关系,编剧不紧不慢将剧情推进,又兼具有节奏感。第一次,剧团的男演员受伤,(电影里黑了一圈众好莱坞A级大咖之后)里根只得找来麦克救场,然而这却是个难搞的百老汇演员,在舞台里肆意而为,里根被气得晕头转向,看着舞台上麦克的勃起,里根无所适从,镇定下来后将自己终结;第二次,与女儿的那番讲话刺痛了里根,虽然尖酸刻薄,却道尽一切真理,也是父女俩难得的一次交心,里根本来心力交瘁,瞥见麦克与女儿搞在了一起,心烦意乱,出去抽烟,没成想衣服被卡主,只能绕过广场从前门进入戏院,引发围睹,里根急中生智,在台下表演,排演顺利结束。第三次,正式首演前,里根通过与戏剧评论家迪金森女士的争锋相对交谈,宿醉一宿,在白天一度沉浸在幻想之中,在纽约天空翱翔,释放了自己,登台时达到忘我境界,道具枪也换了真枪实弹,爆头一击,反响空前。一镜到底的伪长镜表现方式,以及高度的与表演契合的摄影,都需要强大的剧本保障,这也是我今年特别推崇《飞鸟侠》的剧本的原因,推荐大家去读。
之前提到过《飞鸟侠》具有魔幻风格,虚实结合的镜头语言在真人电影里实属罕见,尤其是电影后半段,里根宿醉一夜后,出现的鸟人大战怪兽场景,以及里根翱翔在百老汇街道上空的场景,我竟然想起了高畑勋的《辉夜姬物语》,同样是主角的幻象,同样是主角释放一切勇敢做自我的表达,此种场景每次看都惹我飙泪,肆意一回的人生是他们的,也会觉得好励志。这种虚实结合的场景往往出现在天马行空的动画电影里,今年的另外两部动画《男孩与世界》《寻找隐世快乐》也是很有想象力的作品,推荐大家去看。
特别提醒大家关注电影中女儿对里根,里根与戏剧家迪金森女士,以及宿醉后鸟人与里根的三组对话,电影的思想就埋藏在这三段对话中,值得细细品读,我要再次对编导竖大拇指。
电影里,里根的戏剧在评论界获得良好口碑,咸鱼翻身,一向对好莱坞嗤之以鼻的《时代杂志》戏剧评论员迪金森女士也不得不用婉转的语句盛赞。电影外,迈克尔•基顿最近接触各种新片的动向的新闻纷纷传出,演艺事业起死回生。电影延展到现实中了,《飞鸟侠》又成为了预言,像逃不出的命运,也像拼命钻进去的陷阱,好讽刺。
6 ) 一双没有羽毛的翅膀
旧历新年要来了,这是一年看过的最好电影。
很多年以前,我一个忘年交经常说,当一个男人真的把回忆当成抚慰自己的饲料之时,他已经离牲畜不远了。
第一次听到《鸟人》,以为是凯奇那部老片子(Birdy)的翻拍。尼古拉斯凯奇会在这部片子中饰演这位过了气的超级英雄,张罗着在百老汇演一出剧。看了片子才发现男主角是Miachael Keaton,这位被诺兰的黑暗骑士三部曲彻底埋葬了的前任蝙蝠侠。但其实是基顿是凯奇没有什么差别,他和凯奇都是过了气的老明星,发了福,秃了头,小腹高高隆起,把不把回忆当成维系自己生活的精神饲料,基本是看心态了。或者如电影中经纪人的絮叨:“现在不是90年代了。”
然而里根没有,他低着头,以禅坐的姿势窝在自己如垃圾堆一般的办公室中,而后幻想自己已经悬空,如当年他的成名作超级英雄鸟人一般,拥有着各种异能以及突破时空限制的本领;他的脑海中出现马里布海滩上死去的水母,以及陨石划过天际等雄壮的非现实景观,而后询问起自己:“你为何混到了这部田地?窝在这垃圾堆一般的地方?”没过一会,电视中出现唐尼作为钢铁侠表演者,这一类超级英雄新宠的访谈。
人最大的痛苦,一是记心太好无法忘记过去,二是过于清醒,始终能看到你在这个世界的位置。
我倾向于将这部电影的母题定义为寻找,是一个已经完全失败的老男人在找寻自己生命的最后一丁点意义,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与自己的家庭、剧团以及百脑汇之外的整个社会进行对抗。在对抗的过程中,他的另外一层肉身,那个他曾经成功饰演过的长着翅膀的超级英雄“鸟人”——现在更为流行的翻译应该叫做“飞鸟侠”——以心魔或影子的形象反复出现,作为他一生巅峰时期的缩影,对自己的现阶段进行无情地分析、解构与讽刺。而更加悖论的地方在于,当因为一出狗血事件,里根穿着内裤跑到大街上、急匆匆穿过簇拥着蜘蛛侠的人流赶回剧院的时候,认出他的人们都在喊“birdman”、“birdman”,是的,在人们心中,鸟人才是他的肉身,而里根本人,只是那位过了气的超级英雄借以栖居的躯壳而已。
这座躯壳在现阶段好莱坞的现实名利场中也比比皆是,他们在人生最巅峰的时期没有“守得住”,依靠超级英雄成名但内心深处鄙夷这种爆米花文化,要寻找真正的艺术;在和妻子的结婚纪念日那天夜晚的床上,上了另外一个女星,被妻子捉奸在床;生出的女儿愤世嫉俗、从戒毒所出来又偷食大麻,他不愿意抛弃女儿,但又怯于表达。在片中那位一言九鼎的剧评人看来,这类人是“名人”,而不配被称作“演员”,试图以卑劣的行为艺术和喜剧来充当真正的艺术。她和当今中国许多人文学者一样,对一部作品披上各式各样的标签,以此盖棺定论。她指着里根的鼻子说,我要终结你所代表的这类人,从未经过任何训练的门外汉竟然想染指艺术的大门,让你们滚出百脑汇。
里根在进行了一段外强中干的辩护后,黯然离开。在此之前,里根已经为这部剧付出了自己的全部:他以近乎神经质的方式让男二号因伤退出,却机缘巧合请来了才华横溢然而更加神经质的麦克(诺顿饰),诺顿让整部戏剧的预演以令人抓狂的方式进行,也让里根精疲力尽;当剧组没钱,他找到自己的妻子,说要卖出自己最后的房产做融资,妻子说,这是你留给女儿的;而他的女儿对其破口大骂,说,你这种刷存在感的方式外面比比皆是,爸爸,你没有twitter,没有Facebook,你早已经过气了,时代变了。
当最终被剧评人铁口直断,说我要毁掉你的那个夜晚,也即他张罗的戏剧要正式演出的前夜,里根垮掉,花6.5美元在街边买了一瓶威士忌,穿过吟诵《麦克白》的痴汉,在阶梯上枯坐睡着。醒来之时,鸟人从天而降,以赤裸裸的魔幻现实主义将纽约变成如《复仇者联盟》中的战场,而后告诉里根,你看,现在的人们都喜欢这个,我们拍一部《鸟人:凤凰崛起》(Birdman: Phoenix Rises)吧(讽刺诺兰的蝙蝠侠)。而里根终于面目变得更为坚毅,他看着大街上的人群说,你们永远不知道我的能耐、永远不知道我的本事,我即使混成这样,也永远比你们都高,比你们都强。我要成为你们的新上帝。
于是,他的幻觉进一步升级,他幻想自己如大鸟般腾飞在纽约的街头,冲天而起,翱翔自如。世人都在他的翅膀之下,而他是以里根本人的肉身,成为真正的超级英雄,进入奥林匹斯的万神殿,受世人膜拜。
当剧评人匆匆离场之前的一刻,也即反复排演多次的戏剧最后一幕,里根将假枪换成真枪,开枪击中自己头部。而当他侥幸不死在医院中醒来后,戏剧大获成功,他已经是新世界媒体的新宠,剧评人一篇叫做《无知的意外美德》(The Expected Virtue of Ignorance,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歌颂里根为超现实带来了新的生命力,这篇评论当然通篇也是标签)的《时代》评论,让此剧甫一诞生就成经典。万千人群开始为这位新的超级英雄欢呼,媒体记者如同在记录姚贝娜离世般围在他的病房外面。里根再次成为传奇。
此时女儿终于送给他一束花,这束在电影的一开始她皱着眉头不耐烦说买不到的花。然而,此刻的里根已经丧失了自己的鼻子和嗅觉。他走到洗手间,抚摸自己的假鼻子,却看到鸟人坐在马桶上上厕所。这位伴随他半生的心魔终于沉默不语,轻轻叹了口气。而里根的假鼻子高高隆起,像极了自己饰演鸟人之时的鹰钩道具。导演这里的讽喻或许是想说,里根已经在肉身上取代了那个穿着超级英雄制服的鸟人。
值得玩味的是,电影的一开始,以楔子的方式引述了Carver《Late Fragment》的一段话,“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作为题注,而里根灌注全部生命的那出戏剧,也叫做《当我们谈论爱》(When We Talk About Love)。戏剧的最后一幕,里根在看到自己妻子通奸之后,反复说,我不存在,我不存在,而后自杀。而在电影的最后,正当观众以为尘埃落定、大团圆结局收场之时,导演如同凯奇那部《鸟人》之中,进一步给了一个意外的结局:里根爬出窗外,站在窗口,看见鸽子如同王安忆笔下的上海一样略过纽约蔚蓝的上空,他微微一笑,跳了下去,离开了这个已经开始重新膜拜他的世界。
此刻的决然反讽永不妥协,走的比《爱情是狗娘》里面还要远。
这一刻,他焚烧了自己羽毛,获得了新的翅膀。
走出影院都快感觉双脚离地了,想跟着鸟人再飞一把,看什么都像连续无缝长镜头。绝对的电影技术迷的大狂欢,特效就是应该这么用啊!相比伊那里图几部前作,剧情稍弱。演员的悲歌——他们做别人的时间比做自己要多。不管是为了什么踏上舞台,不管剧场多么曲径通幽的世外桃源,最终难逃被吞噬
都在说技术。其实不在炫技,而是掏心肺说对表演多热爱,对爱人多愧疚之类的陈词,略怪异。开枪和翅膀,都在意料中。反而是那些意外的裸奔尴尬,更有妙趣。况且,真把评论家抬到那样一个位置,至于么。其实对墨西哥人而言,他愿意放下多段叙事,这更是勇气。
影片充满着强烈的暴躁与焦虑,一如那急促的鼓点与不间断的长镜头,有种强烈的压迫感。片中角色常是模糊现实与表演的,一如迈克尔·基顿真实经历与片中角色奇妙的对应,包括他们的结局。讽刺,艺术与商业,戏剧与电影,演员与明星,过气的艺人。不过,过度的炫技反而让这片子轻了。
OMG!!!!!!冈萨雷斯你可以去拍《百年孤独》了......
这电影不是拍给我们这些圈外人看的
#威尼斯电影节#开幕片,迈克尔基顿曾是89年的老蝙蝠侠,这种感同身受的演法很适合戏中戏,戏痴作死见得多了,Happy Ending的倒不多。雷蒙德卡佛文本赞,基顿挺本色,石头跟诺顿有点过,后者靠露屁股硬一发扳回一城,各种长镜头美哭,还有那个闹心却中毒的鼓点,非常爽,神讽刺一众超级英雄也蛮有趣。
毫无意义的长镜头,寻找存在感最终还是停留在了表面,诺顿这条线直接写丢,总觉得结尾会有惊喜,但其实什么都没有,艾玛最后望着天空中的鸟笑也是够突兀的,不懂这种超现实有什么嗨的,做不到魔幻现实就不要做,完全像精神分裂,精神分裂做好也很牛逼啊,居然有人说他可以拍百年孤独也是醉了
这电影真的不是折射每个人的吗?事业上求之不得的,亲情上求之不得的,谁都不在乎的只能活在戏里的,爱他可他爱其他更多的,安慰是一种什么产品,居然贵到谁都买不起。尽管长镜头太伪,调度还是很厉害,这样拍到不令人生厌已经难得,何况这样一部艺术片还和其他商业片同步上映。
Alejandro González Iñárritu的所有前作都不喜歡。這部也不例外。不喜歡的原因都是那些:無稽、無節操、無悲憫、固作高深。今次泛濫使用長鏡頭炫技更令人反感。道理就和瘋狂抽插兩小時不射只會教女方生不如死一樣。不過看在演員份上,就此打住。也不罵太狠了。
有个人在美术馆上吊自杀,死了一个月后才被人发现:他不是展品。
超级伪长镜头、风骚之极的鼓点、逆天无语的机位、恰到好处的特效、神神叨叨的台词、雷蒙德卡福的小说、魔幻现实的讽刺、舞台内外的癫狂、生猛发飙的表演,连贯完整的剧本。有时分不清是舞台剧还是电影,整个人都high到家了 #今年看得最爽的片子#
“你把崇拜当成了爱。” 观感跟《纽约提喻法》一样,晦涩、絮叨、先锋、超现实,前一个半小时闷的很难坚持看完,鼓点也敲的我脑仁疼。好在最后半小时突然就灵魂出窍了,眼前一亮,豁然开朗……“找到此生想要的了吗?找到了。你想要什么?成为被爱的人,在地球上感受被爱。”
推荐给姜文老师。看看人家怎么把现实和超现实结合在一个像样的故事里。怎么实现一镜到底的野心还可以征服观众。它嘲讽一切却又如此悲悯。它有着荒诞的笑点和悲伤的底色。当迈克尔·基顿只穿着一条内裤无奈地走过街道、穿过人群的时候,当他一次次在后台扯下假发的时候,那种从热闹迅速冷却的情绪多么悲
在墨西哥进程务工人员的眼中,好莱坞的反义词是百老汇,超级英雄的反义词是雷蒙德卡佛
伊纳里多所有电影问题都是一样的,就是故弄玄虚,换言之他野心和品味都很好,但是相比于他要操作众多主题他的思考特别廉价。但他特别厉害一点是会用出色视听和话题在数量优势来掩盖深度上缺失。可以回想一下这个电影,处理了多少话题,可每一个都抛了点鸡汤而已。当然,视听出众确实有目共睹
一个建议:请勿在同一天内观赏此片和爆裂鼓手,否则…后果自负。
和《黑天鹅》《爆裂鼓手》一样,主角是一根筋,在铺满煤渣的环形道路上赤脚行走。看铁树开花,观英雄重生,满纸荒唐,道尽讽刺。伪长镜是心理探幽,人在狭小幽闭的空间里左右徘徊,前后不定。超现实的想象处理,是将疯魔的状态抽象化,逐格碾过肉身之苦,定格并美化飞翔。
喜欢拉美魔幻文学的估计会和我一样疯掉。A.G.I不愧为墨西哥电影三杰之一,将一种几乎不可能呈现的文学体裁完美的转换为了电影语言。打破虚实屏障后故事就像被任意翻转的魔方,呈现出一镜到底的荒诞离奇。电影果然是一直在进化的...
如果哪天我自己拍电影,我希望就可以是这个样子,它就是一个优秀的榜样,好像心里多回味几下都能沾上点仙气和匠气,继承上一点革新精神。演员经历与剧本故事,戏剧与电影,评论与创作,各种互为镜像,带着欧式文艺片的自省和深刻,表演、摄影、配乐和舞台布景,影片的方方面面都足够优秀!★★★★★
Emma Stone水平真不行,一双金鱼眼恨不得瞪掉出来。长镜头过多,加上音效有时候会觉得像在看肥皂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