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大状国语

已完结

主演:金明民,金相中,朴敏英,蔡贞安 Jeong-an Chae,吴政世,真理翰,李旼赫,安善英,金允瑞

类型:韩剧地区:韩国语言:韩语年份:2014

 剧照

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2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3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4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5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6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3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4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5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6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7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8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19失忆大状国语 剧照 NO.20

 剧情介绍

失忆大状国语韩剧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道貌岸然、口若悬河的金石柱效力于全国最大的王牌律师事务所CHA,他熟稔一切法典和法律程序,但是更在乎法庭上的输赢,所谓的正义和人性根本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东西。对他来说,弱者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必要的存在,金钱、荣誉和权力才是他所追求的。谁知在某次收购竞标的关键日子,金石柱却遭遇了一场严重车祸。侥幸逃生的他失去了许多记忆,而法律学识幸运地没有一同丧失。令人惊讶的是,他的铁石心肠似乎在车祸中被撞得粉碎,转而对弱者报以同情。  此前在CHA所经受的案子让他坐立不安,在实习律师李智允的鼓励下,金石柱决心站到CHA的对立面,清洗他前半生所书写的污垢……相对宇宙第二季伯爵刺杀肯尼迪2013狐狸的故事萨满仙师她真漂亮车祸灵异事件太子书院驱魔人前传2005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越位江边旅馆重新爱上你毕业派对皇宫宝贝爱停留鳕鱼角 第一季缅甸的竖琴1956泳队剑客与刀客德云社德云一队小园子南京站明天记得爱上我国语河畔的朔子拉契特第一季影响日版母亲机器人灰姑娘药剂师另一个故事~新人药剂师相原胡桃~封神天下杨戬传酒吧大姐大体育老师第三季大蛇3:龙蛇之战绅士杰克第一季迷途之犬黄色潜水艇男媒婆暧昧男子天赋异禀曼蒂2018麻辣宿舍招魂3蜀山降魔传2红线2013窗外有张脸精灵奇缘2023

 长篇影评

 1 ) 总的来说,我还是期待这部剧的

相较同一时间段的话题剧SBS《你被包围了》和复仇剧KBS《黄金交叉》,MBC这部剧的质量是很高的。 从演员开始, 女主从朴敏英《成均馆绯闻》凭借实力选角成功后开始崭露头角。男主金明敏是实力派毋庸置疑。连男二男三男四也都是中坚演员。可惜的是,7集看下来,专业用语有越来越多的倾向,内容也变得越来越专业,就韩国现在观众取向来看,收视率超过SBS有点困难。
韩剧边拍边播的一大缺点就是虎头蛇尾,就如《主君的太阳》来说, 开头噱头不小,后期CG处理也不错,可是后几集的内容实在是很勉强。希望这部剧可以善始善终,这样的话这是一部值得收藏的好剧。
单看剧情简介时,这部剧没有吸引我。但是开了以后会想要把看过的从新认真看一下。缺少的父爱,丧母之痛,残酷的法律学校和职场,不想接的刑事案件因为有钱有势人的压力不得不接手,和注重功名的检察官打官司,想要成为有名的律师让大企业指名的律师,就要尽可能的帮企业取得利益,获得胜利,走到公司的partener的地位,男主的性格变成开始时那么冷漠无情似乎是理所应当的。太聪明的他看透了周围的各种利己主义,资本主义,游走于利用与被利用之间,他自己也知道即使是恶魔也要为他们辩护。所以就算他赢了会受道德指责的案件还是不会讨厌。出了事故后,照片里的傻笑让我不禁想到没有那些残酷的生长环境,他应该会变成这样的律师吧。会微笑,会开玩笑,会为自己之前辩护的案件有道德上的不安,会想要打“那才是正确的”官司。
我希望男主的记忆就一直这样不要回来,我不明白为什么韩剧一定要把男女主写失忆后又让他们恢复记忆。
以上写于追剧中
以下写于追剧后

结果,这部剧还是草草收尾了。我这种写评论的就像游行队伍里热血盎然的追随者,走一半领头的人没了,我就把我的热血留下,回家了。

 2 ) 当金明敏在演戏时,金明敏在做什么?【EP1---EP4】

今天看这剧的豆瓣评分已经从8.5变成8.2。作为金叔的死忠粉,看到豆瓣有人居然评价他长相丑,声音不好听!既伤心又气愤!剧评本来打算接着写《金明敏的演技,那怕他演个大坏蛋,我依然超级爱他!》每2集更新的,现在决定另外开一篇,为了喜爱的金明敏。
金明敏的演技已无需溢美之词,微表情,表情,眼神,手势,走姿,以及每一个细小动作全是演技,甚至连他的背影都很有看点!看他演戏简直就是享受!我一直觉得看一百集平庸剧不如看一集好剧,或者把一集好剧看一百遍,因为每一遍都能够看到惊喜和不同。这就是大师的演技。
前4集的安排恰到好处,失忆前2集和失忆后2集,金明敏把一个角色演得融会贯通,继承发展,同与不同,都相当的合理与恰到好处,这比一人分饰两角更有难度。
失忆前后,金锡胄作为一名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他的心思缜密,敏锐,观察力,判断力如出一辙。改变了的是前后性格,失忆前,金锡胄冷酷无情,不苟言笑,利益至上,不择手段。但是帮“恶魔”辩护以后,也会闪过一丝丝愧疚,这表现在恶魔朴东献被女演员杀以后他的“走神”,这种愧疚是一瞬间的事。失忆后,他在找回记忆的过程中也没有一心向善,但潜意识认为自己是好人,内心深处被压抑的善开始释放。开始一步步“改过迁善”。
失忆前,金锡胄作为律师信奉的是法律至上的原则,对小李说“我是律师,就必须为委托人辩护,如果有想法,你就转去当那女人的辩护律师。”和古美门一样是实证主义法学派【当然,他俩的性格不一样,一样的是坏的相当可口】失忆后,在女主李志胤正能量的影响下应该是逐步改变向善的。开始走向“自然主义法学派”,这和日剧《Legal High》的一个不同点是,日剧中正义的女主黛试图证明正义至上,改变古美门,结果被古美门改变,最后认同古美门的胜者即是正义。韩剧《改过迁善》则是正义女主李志胤影响金锡胄最终向善,这两者的不同可以窥见日韩剧的一个极大差异。
有一个非常有意思与说服力的细节,第二集失忆前,金锡胄工作完回到家,疲惫的孤单的坐到皮椅里,双手分别搭在椅子两边的扶手上,把腿伸直左腿搭在右腿上,第四集失忆后,去医院复诊回答医生提问,失忆后接手工作的陌生感与疲惫感,坐在皮椅上,同样双手搭在椅子的扶手上,把腿伸直还是左腿搭在右腿上。失忆前后甚至是有些相似的情绪他演出了不同的感觉,却用同一个看似习惯性的动作完美的串联演绎了这个角色。
戏里金锡胄这个“无意”的动作应该是戏外金明敏的“有意”为之。对每一个细节的完美苛求体现在金明敏的诸多作品中【参看《那里没有金明敏》】
   无论是戏里还是戏外,金明敏兼具才华与努力,他是真正的大师。------这是我能想到的对金大叔的评价。
PS;与金明敏搭戏的金相中,绝对的老戏骨,如果你是演技控,他戏里的每一个眼神都不要错过。

 3 ) 人间正道是沧桑之三底线(下)

接下来的一天,对于金辩的人生,又是转折性的影响。
在这个海洋石油泄露事故赔偿案中,金辩露出了他自己的底线--良心。
在此之前,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他的良心就像藏在阴天乌云后的太阳,难得一见,就连亲生父亲,都以为他是个冷血动物---没有良心那种东西存在他身上。
这个案子我前面整理过,就不再赘述。
前面说,对待大型的海洋污染的救济途径,大抵只有三种,行政处罚当事人,当事人向起诉的渔业、养殖业业主作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当事人。
通常而言,海洋污染的刑事处罚当事人极为少见,拿本案来说,让财阀受法律处罚,那基本是痴人说梦。
余下的,就是民事赔偿跟行政处罚并行。

而在海洋污染案中,能提起行政处罚的机构大抵有:国家环保总局、海事局、渔政局、渔港监督局、国家海洋局。
可是,如大家所见,所有的机构一旦多了之后,就会相互推诿,有好处,大家会争,出了事,都恨不得躲得越远越好。因为这些机构都有问责制,国家单位的问责制直接跟领导的乌纱帽相关,除非是明确的责任,大部分情况下,出了这种大型事故后,以上这些机构都会搞个工作联席,这什么意思?就是有了责任大家一起摊,法不责众,就算是中央政府要问责,一下子干掉一群领导,也不是明智之举。所以,在海洋污染案中,行政处罚基本都是走过场,如果你觉得这种大型事故以上机构有责任提起行政诉讼,那就大错特错了,从新中国建国以来,海洋污染提起的行政诉讼,在中国伐善可陈。

落到最后,就只有民事赔偿了。
那么,在海洋污染案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如果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基本就是个口头说法---比如本案中,金辩就帮株闻集团出了极其“到位”的主意。以上面机关之名,去洋面上喷化油剂,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基本是收集不到的。只要拖过一个月,洋面上的范围那就是一个可控的版图。
在民事索赔的范围中,世界各国的海洋法中所定的赔偿主体大抵为:海洋环境本体(如水体、大气、湿地等;)海洋生物(如鱼、虾、贝、藻类等);直接清污费;其它如旅游、服务等。在具体操作中,基本都集中到一类中,就是渔业资源的业主。
比如,本案中的两类人渔民跟海产品养殖户。受损民众10万人,那只是说法,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渔民、养殖户真的是少之又少。


同时,大型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案中的法律责任区分是依:谁漏油谁负责。并且是按份论责,
我们注意到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好好地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撞了产生的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上来说,是导致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责赔偿,全部100%的责任。
这类民事损害赔偿的机制,也分两块,一是担保提供给谁由谁,即船舶投保的保险公司,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二是担保的项目、分类、限额。

在本案中,具体赔偿份额大约是英国的保险公司赔了株闻集团3500亿,而赔给民众的款额经过不断地论责讨价,最后决定赔偿1000亿(也就是株闻集团直接赔偿给渔民跟养殖户及船舶公司的)。
 不知我总结得对不对,这里没有看明白~~~~
而这个钱,经过法院判决,落到具体渔民跟养殖户的手上只有55亿。另外,渔民及养殖户的后续损失补偿费一直在谈判中,议定份额为50%,最后渔民同意退一步,哪怕是40%也好,只要能拿到补偿金。
简直是拿着高射炮打蚊子,或者说,是打发叫花子呢。


渔民在提起赔偿诉讼中,所得的赔偿低还不说,主要还是被算计了。
政府讲好的扶植基金迟迟不到位,株闻集团答应的补偿金也一拖再拖,五年中无数次地谈判失败,求告无门的绝望的渔民们,坐在事务所前示威,当晚,一个老人从高楼上跳下来。
所有的过程,渔民们的绝望,就像是那些被石油污染不得不死去的鱼一样,真实地,惨烈地展示在金辩的面。
他看着卷宗,看着自己以前没有基本为人的道义良心地处理方式,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手上,沾满了弱者的血泪。这是一双利用法律这把尖刀刺向弱者的刽子手的手。


平生第一次,他意识到了自己的罪恶。
看着落在脚前的鱼,金锡胄一阵阵地恶心、晕眩。
那强烈的弥漫着的腐败的臭气,那挣扎着浑身污浊的鱼,扭曲的垂死的样子,那些愤怒的渔民,围观人群的鄙视的目光,都给了金锡胄最大的刺激。
世间最显而易见地不公平,大约只有最没有良心的人才真的不为所动。
他踯躅前行,几乎不堪负荷。什么样的人,会面对这样的一群人昧着良心去肆意地蹂躏践踏?
自己曾经活成什么样,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不需要李志胤或是其他人跟他解释他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在这样的一群人中,他看到了卑劣的自己。
看到如此丑陋不堪的自己,他没有了站在人前的勇气。

----------------------------------------------------------------------------

出场次数极低的男三?金志元甫一出场,金辩就敏感地看出,小李同学的“菜”是眼前这个男人。
两三眼之间,他看出了这个男人对他的不友善,小李的花痴,那个男人对小李的不甚在意。
有人会说,他是怎么看来的?
用事务所的众人或是金志元的话来说,金辩不是会送实习生回家的人,可是他送了。
由此可见,这个白目的实习生在他心中的位置。
他看着小李同学在金志元面前娇俏含羞的样子,那是有别于他的公事公办的态度;而那个男人说“长篇大论~~~”很明显,那是一种含着贬视的说法---什么人会在第一次见面这么不客气地跟陌生人说话?
太过明显的敌意,而他先跟金辩而非熟悉的小李打招呼则又说明,两人之间的关系只是小李同学花痴别人,别人对她是不那么在意的。
在这个过程中,白目的小李又刺激了他一下:衣服还你~~~
“明天再给我。”(你用得着这么快就想在他面前跟我撇清关系吗?谁不知道你穿着那裙子美丽动人~~~)
金辩很生气,砰地一声关上车门,开车走人。


整个过程不过几秒,白目的小李根本就没有明白这两个男人间的暗战,甚至对金志元的话:原来你是有这样实力的人啊~~~
都没有在意。更甚至,在这个男人面前问,金锡胄这个男人,剖除律师外,是个什么样的人?
拜托,这种问题,在外人看来,就是种恋爱咨询啊!你拿这种问题去问一个并不相熟的人,这会给人什么印象呢?
观众觉得可爱热血,可是,不代表当事人也可能会这么想。
这个姑娘的情商,委实不高。
通过第一次在婚礼现场的短暂相识,而小李同学让人误会百出地拖走金辩的过程,其实,对金志元来说,这个女孩子在他心中的分数并不高。
那么,最后一句:裙子很适合你!
又是什么意思呢?结合前面金志元的话,我们可以看出,他对小李跟金辩的关系的认知,跟事务所的人认知是差不多的---一个为了上位有些择手段的女子。
这里说裙子很适合你,一方面是夸奖小李同学很漂亮,但另一方面也有种你得逞了的意味~~我乱猜的,表拍我
真是,仔细想一想,小李身边的男子一个个都是城府极深的狐狸派,白目的小李以一种天真的小白兔的清新闯进他们的世界,让他们一边用着以往门缝里看人的习惯看待她,一边又受不住无尽的好奇心,想走进她的世界。
他们,对她,都有好奇之心。


-------------------------------------------------
-------------------------------------------------
走出大门的金辩去了哪儿呢?
他到警察局---拿着车代表让人整理最近几年接到的委托案,可能会跟他产生仇怨的当事人名单及简单的案述,让警察查侦事故的原因。
走进警察大厅,他又想起郑惠玲那仇恨鄙弃的眼神跟那口唾沫。那粘在脸上如同耻辱的标签一样的唾液,令他不自禁地想要抹去。
这个女人,得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杀人,查清了这个,或许,是能救她出水火。


夜色深沉,金辩按照 车载导航,找到了回家的路。
可是,找到了回家的路,并不意味着他能够进去。
因为那门后面的,是良心,是正义,是法律从业者所能代表的精神家园。他浅尝辄止地显露出良心,并不就能抹去过去几年中昧着良心所犯下的过错,那种程度的良心的反省,还不足以可以敲门进去。
无处可去的金辩到了医院,“无名男你来了?”热情的护士,对他真诚感激的老妇,都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防。
这里,竟成了他暂得休憩的港湾,他的孤独疲惫,张皇无措,无处安放的无奈跟茫然,竟在这样的地方得以安放。
当真可怜。








在发现金辩在事故后态度的巨大变化,车代表急忙采取了一些措施。
首先,他吩咐秘书,接下来的一些工作委托,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名非金辩不可,可以承接过来后直接分派到其它组里去;如果委托人指名非金辩不可,就要分析一下,是否在他目前能承担的范围内。能处理不会造成困扰负担的,就承接下来;实在可能会造成影响的,就需要好言婉拒了。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他跟金辩说:手头上有一些不想处理的案子想要交给别人的,就先交给别人,你先把身体养好再说。接下来的你有什么安排吗?
金辩告诉他,想休息一下。接下来想去美国进修一段时间,顺便休养身体。
车代表知道,自己事务所最大的危机来了。
外部环境压力已千钧一发,内部因金辩的出走可能会受重大打击---波纹效应,同业竞争非常残酷,事务所所承接的业务经济来源大半来源于非诉业务,而这些业务中很多委托又是直接冲着能力超强的金辩来的。金辩是事务所的晴雨表,他的离去,不异于把已到手或即将会承接的业务拱手让给别人。眼前一两年能啃一下老本,再过一两年,那事务所能否维持,就是个未知数了。
可是,他是一个有意识自由人,想去哪里都是他的选择,况且他现在的确是说不过去的理由。依他的洞察力,不是不知自己在事务所的重要性,执意要离开,要么真是身体已不允许,要么就是他执意要离所。无论哪个理由,都是坏事。
车代表在权衡之下,跟小李说:你搬家去金辩家旁边,多照顾照顾他。
小李同学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

-----------------------------------------------------------------------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人,跟我们的缘分并不一定就是相交线,可能只是平行线。
看了也白看,无奈也好,惆怅也罢,你的小手指上的红线头是你“讨厌”的金辩,而不是大法官。
一做金辩邻,从此法官是路人~~~~




看到她出现在这里,某男有些惊讶,咦,你怎么在这里?
当然是,她搬到这里了。
为神马?
因为车代表的命令啊!你那么聪明,这有什么需要动脑子想的吗?
金:难怪最近这么不听话。然来有是后台啊。
原来,你不是我的属下,是车代表的属下啊~~
李:那是当然,谁愿意当你的手下啊!有长得帅,风度好,性格好的上司,长眼的人都会选啊!
某小白顶了过去。
哈!你眼里有不帅的男人吗?
 ,某小白前几天还说自己不是她的菜,长得不帅,关键性格差~~某男记在心里,一直在画圈圈~~~
某小白气得七窍生烟---如此贬低我的眼光,不过,某天你成了我的盘中餐时,看你怎么说!!!
不过,腹黑就用在这个地方,明知依她的个性,她肯定会闯进来再理论一下的,他故意留了门,待她进来,好整以瑕地问:你怎么随便进别人的家?


最让人奇怪的是,他竟还接了这样的案子。
并且,战略手段还是没完没了地拖期~~~
同事很不满,虽然能力不怎么的,但是,仗着年长,对他指手划脚。
他的吐槽,实际上暗示事务所同事们的疑心。好基友的感叹,有时候直指中心--虽然是朋友,但是我不了解他的世界,也不能进入他的内心。

他的变化,甚至连一向联络甚少的同窗朋友都感觉出来了。
还记得这俩人第一次在法院大厅里针尖对麦芒的斗鸡状态吗?她说一句,他绝对毫不客气地顶回去,噎得你早餐都消化不良。
不过,从朴相泰的后面的介绍,她曾是朴相泰的前女友,三人关系曾经极好,而她的表现,我们或许可以推定为,她极可能曾喜欢过金辩。
这次,她竖起鸡毛,但是他只是笑笑,礼貌走开,害得她十分疑心:他生病了吗?
看到没,人突然大转性,直觉就会让人猜你要么是脑子被门挤了,要么就是得了癌症。(朴相泰语~~)
----------------------------------------------------------------------

在C-STAR事件上遭到重大挫折的金辩,又听到郑惠玲杀人事件的报道,他的仓皇又多了一层。
因为自己而改变了别人的命运---不单是改变,而是如坠深渊,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而如朴东献案一样,这个案子也充斥着不同的味道。
正如剧中金辩所言,性暴力案跟杀人案,是完全两码事的。一个人得有多么大的仇恨跟勇气,才能结束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性命呢?
就郑惠玲而言,她已获得了8亿和解金,钱已到手,她有什么必要非要再去杀掉朴东献?这在杀人动机上讲不通。
同时,杀人案,因为跟一个人的生命相关,所以非常讲究证据。除非有确凿的证据,否则检察院是不能提起公诉的。提起公诉,就是启动了国家机器,个人,在机器面前力量都是微小的,很难改变它的走向。
郑惠玲被刑拘后坚持自己没有杀人,那样的坚持后面,肯定有其它东西藏在下面。同时,检察院的态度和依金辩对财阀们的了解,提起公诉之后,郑惠玲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自古以来,在国家机器面前,有钱没理可活,无钱有理不能活,这不光是封建王朝的戏言,它是千百年弱者总结的至理。
这个可怜的女人,成了别人菜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甚至自己也是会子手中的一员。
可怜她的人,也只能可怜她而已,谁也没有力量帮助她。
这是一个真正可怜的女人。

郑惠玲的杀人案,到底潜藏着一些什么样的信息呢?
车代表跟秘书的对话说:朴东献的死因是脑出血,而非勒死~~~虽然脖子是勒着的,但是致死原因却是脑出血。辩护律师是检察官出身,一听到案子就立即接手了。
---这些话其实就交待了在朴东献死亡中,郑惠玲的犯罪意志。同时,还交待了辩护律师的立场,他极可能被买通---听到案子立即就接受了;他出身于检察院,屈服于检察院,他知道哪种方法能更有利于检察院落罪。
就这样的两句话,就把郑惠玲现在非常不利的局面告诉观众了。
确凿的证据中有被害人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说明了郑惠玲当时是在案发现场,也就是最大的嫌疑人;辩护律师却明显是被买通的,不是帮她辩护,而是帮检察院落罪。
一个律师的职责,特别能体现的地方,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通常而言,刑事案件,是因为当事人触犯了法律,而需要国家利用手中的权利去处罚他,以维护秩序。在这个处罚作出的过程中,作为一个普通人,他需要一个人能够站在他的立场上向国家解释申辩,这个人就是律师。
可以说,律师的最大功能性就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上。如果一个律师此刻跟检察官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无疑是将自己的委托人置于死地。对这样的律师,无论他的委托人是一个多么罪大恶极的,这个律师都是应该被谴责的。因为他剥夺了委托人所赋予的维护尊严的权利。


上学时,某次刑法老师讲到一个英美法系刑法辩护律师的辩护逻辑:比如你控告我说,我的狗咬了你。正确的辩护是这样进行的:我的狗是条老狗,它根本没有牙齿,要不然就说,我的狗那天晚上关起来了。再就是,我不相信你是真的挨咬了。最后是,我根本就没有狗。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从这个笑话里看出什么逻辑来,我们当时是笑倒了,但是这个辩护律师的逻辑,我们仔细理一下,其实就会发现这里面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先是承认一小部分事实,但是这个事实可以跟你提供的证据形成反证;接着,可以从证据的来源上否定证据,也就是你的取证如果是不合法的,这个证据是不可作为证供的;再接着,否定你提出的事实,让你自己用自己的举证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最后咬住你证据中的某一环,提出你起诉的事实是不合法的,这就是翻盘的机会。
没有学过如何咬住证据反证推翻证据这一套路的,就会跟着控诉人的思路走,走来走去还是在他的圈圈里转。
说到郑惠玲的这个杀人案,为什么说金辩走的套路是罪或非罪,而不是杀人罪或是过失罪,就是他非常善于用辩护律师的这一套辩护逻辑。
检察官以诱供的方式让郑惠玲承认自已杀了人,这个,在刑事诉讼法的程序里,是违法的。
接着,他起提起公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事实上,按照郑惠玲在现场的表现,她是没有杀人的故意意愿的,所以,金辩在反驳杀人的意愿上,是非常有利的。
那么,按照我们上面的那个笑话的逻辑来看的话,你的证据是违法的,你的事实是错误的,那么,你提诉的罪凭哪一点来定罪呢?
金辩当然不傻。


回到上面讨论的金辩可能会选择辩论的方向上来看,为什么说他可能会从意志因素来打罪与非罪。
我参照中国刑法中关于罪与非罪的区分标准就是,行为人对于自己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态度来区分的。
首先是,故意犯罪。
所谓的故意犯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们在故意犯罪的区分中,要理清两点,一是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即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有没有认识到,或者说,认识到了什么程度;
二是,行为人的意志因素,就是行为人结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是积极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呢,还是放任,听之任之的心理态度呢?因为心理态度通常比较难以界定,就需要直接从结果上来推定。
而所谓的过失犯罪,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是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最后,至关重要的一条:非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我们从郑惠玲被检察官诱供回忆的场景来看,她对朴东献的死亡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还是没有预见到的?
从郑惠玲在拿衣服的过程中,听到朴东献在楼下的声音,其蹑手蹑脚想偷偷溜出去的行为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不想跟朴碰面的。那么,也就是说,她没有故意想要跟他碰面,或者说她对发生损害结果既不是积极希望也不是疏忽大意的态度。
换言之,她的犯罪行为的发生,既不是出于故意,也不是出于过失的。
之后,当她被朴东献发现,因之前曾有被强暴的经历,朴东献现明显是在酒醉状态,他冲上来的样子,对她的态度让她本能产生了抗拒(这就是小李同学提到的正当防卫的来源~),在推搡拉扯中,朴东献踩在她的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子角上了。
我们看看:她在下楼时会预见到朴东献会冲上来又预备强暴她吗?她能预见到朴东献会踩在围巾上滑倒,头磕在桌角上吗?
明显看得出,她肯定不是积极希望的。同时,对于朴东献在被她顺手一推后会磕在桌角上这一后果,也不是她的过失,而是她根本无法预见的一种后果。


在危害结果发生后,我们注意到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中显示有一个十分钟的空档,这十分钟又发生了什么事?
另一个嫌疑人出现了,他出现的时间是在这十分钟内,还是十分钟后?如果是在十分钟内,会不会跟朴东献的死亡有直接地关联---比如说救治时间?从流血倒地到心跳停止脑死亡的时间会不会就是这十分钟?
在这一点上,就又需要讲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必要条件之一--证据。
说到证据之前,还需要先说明刑法处罚的基本原则。


在刑法处罚上,有一个基本原则---所谓基本原则白话就是刑法处罚的基本底线,其定罪与量刑都不可违背这个基本原则。
这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它在我们常见的刑法中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这个原则的具体要求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法定性,即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必须是成文法,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即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即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二是,合理性,即刑法的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必须合理,处罚程序必须合理,这里涉及诉讼程序(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
三是,明确性,即对犯罪及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对犯罪构成的规定必须明确,对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禁止绝对的不定期或相对的不定期刑。
换言之,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在这个原则上进行。



同时,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充分,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这三个要件。
三个要件缺一不可。回到郑惠玲杀人案中,首先是,犯罪事实检察院查清楚了吗?
从还有一个快递小哥的重大嫌疑人还未查明跟朴东献的关联这一点来看,检察院在犯罪事实上是没有查清的;
二,证据。影响罪名成立的证据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白话说即被告人的坦白;能确定罪名的证据,通常比如凶器等等~~~(懒得举,请见谅~~)
在本案中,检察院起诉的决定性证据是邻居提供的一段录音,跟郑惠玲的声音比对,相似度80%;另一个重要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但是来源不合法,检察院诱供,违背刑法原则。
我们看到,检察院在侦查立案阶段因为郑惠玲拒不认罪,黔驴技穷,检察官只好跟辩护律师串通一气,诱哄郑惠玲坦白,违法;起诉的罪名是杀人罪,但是犯罪构成要素中,犯罪人的主观因素,她又符合非罪的标准;

总结起来就是:犯罪事实没有查清楚,证据又不充分,同时检察院又涉嫌违法取证,依金辩的辩护逻辑,他会选择打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无罪?
结果不用想都知道。

 4 ) 第三集剧评:Key of life

Key of life,这是日本电影《盗钥匙的方法》的英文名,看完《改过迁善》第三集,我不自觉的想到了这部电影。
《盗钥匙的方法》传递了一个中心思想:人天生的性格和后天的习惯决定了人的命运,它们是Keyof life。
影片中,香川照之饰演的近藤失忆前是一个冷酷杀手,做事有条不紊滴水不漏,但是因为澡堂里的一块肥皂摔了一跤而失忆,没错,失忆了!即便失忆,他也保持者小心谨慎的风格,清醒后就一直开始做笔记了解“自己”,在失忆的困境中,认真地记录着周边的一切,出租屋里一切零碎的物件,身上仅有的千元,一点一点地记录着自己的爱好特长个性。
在《改过迁善》中,金明民饰演的金锡胄同样因为事故失忆了!金锡胄在醒来的瞬间,就开始转动眼珠子,观察周围环境,这何尝不是他行事周密的性格体现呢!而他失忆后,也没有表现出一般人的惊慌,而是淡定在看电视,其实我觉得他并没有认真看,只是在思考自己是谁?所以当保险公司的人一进来,问他说否是姜佑荣时,他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还是试探性的搭话,知道是乌龙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的失望!
当医院里发生种种的法律纠纷的时候,他律师的职业习惯就出来了,开始调理分明的陈述法律条文,抓住对方的漏洞,给以致命的一击。对他自己的专业领域,也是不自觉地关心,看到电视里泰振集团收购案新闻的时候,拿起笔记作详细的记录,作精确的分析!
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同样没有消失,当车荣誉问他:这么多新闻,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那件,金锡胄回答:你刚刚在病房前站了一会儿,并看着看那条新闻的我。同时他也一眼看出李志胤不喜欢他。
在失忆的困境中,金锡胄首先做的事,也是像近藤一样,从了解自己开始。他记录自己的名字,在和车荣誉的对话中,探寻自己的信息:家庭,工作,网上搜索着自己的履历,到自家后,仔细观察家里的每个细节,从摆设到装饰,一点都不放过!这都与他们性格中滴水不漏的性格一脉相承!
失忆前的金锡胄和失忆后的金锡胄,在保持性格和习惯一致的同时,又有一点明显的不一样了,他变得开朗了,好像因为失忆,长久压在他心头的他块石头也被遗忘了一般,整个人不再压抑,变得轻松自在,也许这才是真正的金锡胄!

金明民在《改过迁善》第三集里对失忆之后的人物呈现,一点都不比《《盗钥匙的方法》的香川照之逊色!两人都很好的把握了失忆前后的异与同,非常的精确!一方面突出了人物的改变,另方一面在整体上有所延续。所以观众在看的时候,明显地感受到不同之处,却又没有突兀的感觉!
我觉得这一类失忆的表演比一人分饰两角还要困难百倍!一人分饰两角,演员需要用力刻画的是不同点,把两个人物之间的区分度把握好就够了。但是《迁善》里的失忆表演,要同时掌握异同点,整体的延续和部分的不同,非常考验演技,一个不小心,要么没有区分,要么完全变成两个。
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金明民会接下这部戏,完全是他对自己演技的又一个挑战!

我记得在豆瓣上有位大神评价香川照之的时候说过:
“他在表演的时候完全可以摒弃个人特色,毫无违和感的融入角色之中。你很难给他定位,他没有属于他自己的标签,他可以是他自己,他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你无法贴上去一个标签,因为在那张表情丰富的脸上世人已经看到过太多太多不同类型却又个个生动的荧幕形象了,这是一个可以将导演脑中的图像完全的展现出来却不混入任何多余气息的百变人。”

而金明民属于和香川照之一类的演员,在角色的塑造中,完全的摈弃自我,只见角色不见演员!
期待金明民在接下来的剧集中的精湛表演!

 5 ) 律政福星二人组之二 改变从失忆开始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 第二篇 改变从失忆开始 第四集播出之后,收视平淡的消息日增,但对剧集的好评度却有上升趋势,这不能不说是金演员创造的又一个独特的收视现象: 演技与剧本水准让人交口称赞,但在韩国本土取得收视第一的可能性不大。 这到底是为什么?现象源于选择。对于一个获奖无数,演技早已被肯定的资深演员来说,早已进入收成期,演什么都精彩绝伦,在这个时候,收视并不是问题,也就不需要专门考虑接拍迎合大众审美的连续剧作品。只要出场就是水准保证,肯定有一批爱看他演戏的观众守候在电视机旁,在这样的情况下,接演连续剧不是为挣钱而是为度日,在剧本满意的前提下维持一定曝光率也十分必要。如果不满意呢?那就再拖几个几年再接戏嘛,反正韩剧出口势头大好,亚洲各国观众都对金演员的作品关注,即便本土收视不振,有麻烦的也只是电视台,制作社卖海外版权肯定不成问题,自然不用担心。其实观众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开播以来,本剧位于收视第二位,并非没有上升的可能性: 别台警匪剧以剧本新颖,题材独特,创意构思巧妙获胜,但能否保持上升势头拼的不仅是剧本水准还有演技,究竟怎样,还不好说。 毕竟是早已被电影票房认可的车胜元演员领衔主演,此君戏路宽,演技还有潜力可挖掘,趣味十足,号召力也够强。五月的水木之争是电影咖与电影咖的强强之战,待演技上升到一定时候,拼的是剧本和创意。至于五月水木比拼的结果究竟会如何,那还是观众稳赢,因为优秀演员的演技比拼意味着韩剧井喷的盛世再度呈现。在韩剧世界里,做观众最幸福。 话题回到剧情这里,上周剧集结束时,最让观众担心的就是金律师的伤势,给这样有预谋的冲撞一下,还能没事吗? 看来问题不小,但留下了若干疑点: @在事务所车代表要求调查手机定位时,居然被告知一路沿着大路奔海边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金律师落跑了? 从金辩被送医急救的情况来看,极有可能是在受伤时被人抢走手机后,弃于路边,而抢走手机的人却认为已经得手,正在逃跑途中。最奇怪的是,根据当班医务人员说明,被送来时,患者口袋里仅有一张纸条,那是当时与李志胤律师发声争执时相互留下的联系方式。既然东西大都被抢走,干嘛只剩下一张纸条?还有,为人谨慎,办事周密的金辩难道从来不清理口袋,每天都与小李姑娘见面,早已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为什么不扔掉那张纸条? 种种问题都有待之后剧情解释,问题只在事故之后,小李姑娘与金律师的缘分实在是太特别了一点,特别到她在工作时都能不断接到医院的电话,负责联系家属的相关医护人员会特地发来纸条的图片,问她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巧的是,金律师的衣服口袋里只有这一张纸条,是她写给他的纸条,写有联系方式。原来她与他的渊源一早就已经注定: 李志胤并不是运气好,她只是恰好出现在某个人某个尴尬的时段,又恰好因为个性拖住了某个需要她这样个性的人,最后成为那个人眼中唯一能够信任的人。 @那么,在帮忙传递消息询问时,李志胤也是因为运气好才遇到了车代表,继而解决问题吗? 看来也不是,那是因为车荣誉一早已经注意到了实习生李志胤的反常举动,也已经认定她与金律师的不寻常关系,看她支支吾吾,甚至不知所措的时候,就知道肯定有事。 此处标记:由于在第三集出现相关表格,已明示主人公姓名,因此本剧主人公姓名写作:金石柱。 被抢救过来的金石柱首先要面对的是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窘境,比方说他从未因为自己的过错要在会议室向人道歉,也不肯对人表示感谢,这次却笑着对平日里直接睥睨的同事笑着道谢,比方说在病房内,背对着其他室友,他都有办法专门提出各种疑点,眼都不眨地口若悬河质疑,弄到相关人员汗毛倒竖,冷汗直冒,至少可以帮助懊恼的夫妇向保险公司索赔,要回他们刚刚装好儿童座椅的那份钱,更不用说二次受伤的老人能够得到医院方面的陪护。在走廊上一片混乱的时候,尚未恢复记忆的金石柱律师只是悠闲地喝着饮料,过着自己轻松的日辰,可是他身边的人们可就没那么好的运气了,至少因为金律师没按时来上班,经历了一次重大事件: 各组总动员,各位大律师都被麻烦的顾客弄到手脚冰凉,冷汗直流,各位助手律师紧张翻查资料,甚至无法面对重要顾客的质询。 实际上,直到这里,剧情已经为金石柱尚未离职之前在车荣誉事务所的地位做了一次细致的脚注: 他是真正意义上的王牌律师,是没有他就不行的人,不论对于委托人还是案件来说,金石柱若是突然消失,都会引起很大震荡,案例就以金石柱此前负责的泰安并购案例为准。因为牵涉重大,因为无法不来,这才让车代表采取如此慎重的态度,不但封锁消息,还亲自出面,要支援金律师,不管他病情是否危重,都必须出面处理问题。分析到这里,可能还有观众不太明白金石柱处理的究竟是什么案件,究竟是什么会让他如此选择,还有观众提问: 这左一个泰安,又一个泰什么的,到底是什么意思,究竟为什么要这么闹腾啊? 答案就在会长与下属对话这里: -在会社分离之前,金石柱不是与泰安方面的人都很熟,往来密切吗,要专门注意他是否有背信(背叛)的情况。 这是什么意思? 原来金石柱负责处理的是一个已经分家的财阀家族成员新成立企业亟待并购的案例。他与之接触的会长并未继承家族正统事业,仅接受了分立出来的企业不得不另立门户,因此企业名称与家族企业名称类似,仍然带有明显的泛家族企业色彩,因为自立门户,资金有限,但在分家之后不可避免要进行并购收购案,对手还恰好就是自己兄弟领导的家族企业,这就成了兄弟之争。由于此前家族企业就与车荣誉事务所有合作关系,且联系极为密切,因此这次也选择了战无不胜的王牌律师金石柱负责处理相关事务。在受到责备之前,金石柱已经确定自己确实看通了那些资料,可是面对客户的询问,他为什么还会低下头来提到损害赔偿问题? 这也只能说明失忆的金石柱对这件事还是没有把握,因此不能轻易说出肯定的话。直到调出近期日程,甚至要求秘书给出将近三年内的日程,他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去国外出差原来是为了调查相关资金流向问题。看到金石柱与法国相关办事人员对话的情况了吗? 对方几句话一说,金石柱立即明白从前的自己到底是在干什么。原来他是在与相关人员接触,继而了解资金去向。 那么,究竟是什么资金,当真如同新闻所说的那样,就只是靠银行借贷而来的资金吗?看来不是。因为此前金石柱甚至还去调查有关银行的业务问题,就连车荣誉代表都已经察觉到金石柱的判断准确,既然银行资金如此吃紧,就不可能再给财阀一方提供资金。分析到这里,估计不少观众能够理解在答谢酒会上会长对金石柱的感谢: 在金石柱面对众人解释相关事项的当时,会长已经意识到银行提供的支援资金有可能就是家族秘密资金。因为此前金石柱负责管理这个家族的秘密资金,因此与海外银行相关负责人员多有往来,前去调查并套取有关情报简直轻而易举。在他获取情报的同时,却不揭穿,仅是告知相关当事人,可见不是为了揭穿此事,而是为自己负责的当事人一方达成并购案。可是临时出了事故,导致失忆,最后不得不向客户解释建议价格一事,这才不得不揭穿了竞争对手一方的资金是来自家族秘密资金的事实。 实际上本案可以用简明语言叙述如下: 在调查过程中,原本就负责泰信财团秘密资金的律师金石柱意识到竞争对手为击败分家出去的兄弟一方,动用了家族秘密资金,为求隐秘,绕了个弯子,将秘密资金交给银行作为投资资金,由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但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辩护律师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只采取建议的办法,并不揭穿此事。在办理此事过程中,当事人已经明了此事,也明白秘密资金一旦曝光后带来的后果,尤其感激金石柱的苦心。因此,先行接触交易方,以银行贷款虚增投标款的办法逼退本家兄弟一方,赢得了投标胜利,也节约了资金。 案情叙述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还是不理解,为什么不能曝光秘密资金,反正这钱也是他们家的,他们遇到问题,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怎么会变成拿自己家的钱还得兜个圈子,非要把钱给银行再以贷款的形式提供? 这里需要专门解释秘密资金的相关问题,究竟什么才是秘密资金? 在此之前,金石柱通过对李志胤的教导,就对本案内情有了基本解释: -你知道为什么这些财阀拼命想要争夺经营权吗? -因为只有夺得经营权,才有办法控制公司里所有的钱,然后把资金都抽走,属于公司的每一分钱都塞到自己口袋里。 原来,就算是失忆,金石柱也没有忘记财阀门户的要义,这就意味着他很清楚与他的委托人对撼的是家族内部赢得经营权的手足,已经把秘密资金获取到位,正在对自己的兄弟动用资金,想要逼退对方。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就如同全身流动的血液一般重要,拥有充裕的资金,对于正常运作的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通常会在采访某企业领袖或是某位重要财经人士的时候,听到其介绍所在企业有充裕的现金准备,这也就意味着这个企业有应对股价下跌和应付非常情况的充分准备,而每个企业的资金都有其去向,若是拥有充裕的现金流,首先就要交待资金的来源,究竟是借贷抑或是来自利润或是投资回报,关系到很大的税务问题。分析到这里,不少观众可能已经理解秘密资金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是财阀家族为应对紧急情况,以各种手段储备的资金,或是偷逃税款,或是隐瞒虚报利润,总的来说是一笔又一笔无法见光的资金,根本不能交待其正常来源的资金。这样的资金也可看作是黑钱,将大笔款项交付银行,由相熟银行以贷款的方式提供,实际上就是在以巧妙手段洗白资金,以作应急之用。此时,分家出来的兄弟察觉了这一点,若是情急之下公开此事又要如何是好?最好的办法就是交由律师去处理,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此事,既逼退了对方又保全了整个家族。正因为会长理解了金石柱的用意,既保全了他所在家族的体面,又帮助他新分立出来的企业赢得了投标,仅是使用小手段,从表面警告了一下兄弟把持的家族公司,就获取了胜利,还给了自己兄弟一个大大的教训: 不要随便站在手足的对立面,不可随意动用秘密资金。 帮助离开家族企业的会长既赢了面子又得了里子,还避免了兄弟之争,这才特别感谢金石柱,甚至拍拍他的肩膀,说亏欠他一份大人情。 那么,在此次并购案中金石柱究竟担当了什么责任? 其实他做的仍然是自己的老本行法律事务咨询,只是因为他尤其熟悉这个家族,熟悉家族众人的各种情况,尤其了解企业内部相关问题,会长才会请他专门负责估价。分析到这里,不少观众就能恍然大悟,为什么金石柱的估价比竞争对手要低得多,原来是因为他非常熟悉双方情况所致,既然分家之后委托人方面资金尤其不足,那就无需给出高价,只需按照已有水准出价即可。由此可知,在递交投标书的关键时刻,如果金石柱缺席或是事故死去,会给委托人带来多么大的损失。可见,这次事故不排除财阀派人故意制造的可能性,但也有其他可能性,因为金石柱因为辩论引起的麻烦实在太多,树敌也太多,就如同金石柱询问小李姑娘的那样: -我会和什么人结怨? 可是对方很为难: -可多了……就算是最近都有好几位。 就算抢救过来又如何,在失去记忆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找到对付竞争对手的办法力挽狂澜吗? 其实在讲述金石柱与财阀家族的密切往来之前,剧情细节就已经表现出他对李志胤的关注: 在车荣誉代表问他要说什么的时候,他撇着嘴看看小李姑娘,别扭地来了一句: -好像很不喜欢我~ 弄得对方怔住了。这状况与后来他小心地看着小李问出: -我不是跟你有感情纠纷,然后甩掉你了吧? 这样的话相映成趣,让人忍俊不禁。且慢,这是疑惑的问题吗,为什么不考虑别的可能性而想起了感情纠纷? 这至少说明金石柱即便失去记忆,能够感受到的还是对女方的特别感觉,无论是否失忆,他与李志胤都有电流存在,这种微妙感觉不会因为失去记忆而消失。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李认为的理想型却还是全先生这样风度翩翩,俊俏有礼貌的法界人士,至于从事什么职业,还要往后看。其实,小李的想法完全可以理解,通常年轻女孩子的理想型都是比自己年龄稍大,有风度,有礼貌的人,简言之结婚对象当然是要年貌相当的专业人士,不太可能是金律师这样人到中年的资深专业人士。所以,观众也看到了一出有趣的场景: 搬家来的小全与小李在小区的路上相遇,本来在笑着啃肉脯的小李却突然紧张地把零食藏到了身后,所以男方问她: -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的样子~ 结果她紧张地回答说: -呃……因为这小区里有不少野猫,只要这样—— 【迅速扔出肉脯】 -丢出去,它们就能吃的很好的样子~ 这到底是在干什么?难道见到喜欢的人,就不可以在他面前吃零食吗? 其实,这是编导在以细节告诉观众: 在没有确定自己的心意之前,李志胤律师是敏感的女孩子,总想要在自己心仪的人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换言之,她是在下意识地隐藏自己真实的一面,因此这样的人尤其敏感细心也会特别在意细节,容易感到尴尬。正因为如此,失忆之后却还要参加晚宴,又与她一起来到派出所了解事故情况的金石柱毫不犹豫地脱下外套递给她,就格外能引起她的好感,天晓得,那个时候小李姑娘正穿着粉色低胸晚礼服,去到公共场所,格外感到不安,金律师的这一举动确实善意又铁心。正因为如此,在遇到从前案件相关当事人郑惠玲的时候,小李甚至担心起金石柱,想要拉走他,却冷不防还是让他被女方吐了吐沫,大骂: -你这个狗杂种~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会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在事故之前车荣誉代表会向金石柱低头道歉: -是我的错,是我不应该让你管财阀私生活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也就是说,羞辱当事人并非金石柱的本意,他只是为了赢得案件辩护不顾一切的律师而已。可是只要派去金石柱处理与财阀有关的问题,分分钟都会引起各种麻烦,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朴专务被害一案。那么,在财阀的生活中,金石柱扮演的究竟是怎样的角色,他承担了怎样的责任才会让泰安集团的老板给出这样的评语: -我当然知道这个朋友不是这样的人,他是哪怕发烧四十度也会挂着盐水袋赶到高尔夫球场的人,正因为这样,我这次才选了他。 在离开车荣誉事务所之前,金石柱是被信赖的可靠律师,那么离开事务所之后呢?从金石柱在失忆之后,在所内感觉特别不便,尤其不舒服的态度来看,离开已是势在必行。在晚宴当时的凉台上,他已经向代表递交辞职信,可是代表不收,说会给他时间休养,可是看情形不太可能,因为事务所内外交困,既有偷逃税款,隐匿资金的大问题又有财阀方面无穷尽的麻烦,钱多麻烦更多。在这些麻烦面前,他最倚赖的金石柱又因为事故倒下来,这还了得,当然不可能不用。到了这里,问题就已经收缩为一小点:究竟把谁放在金律师身边才最合适? 这样的人既要求她不那么聪明,防止她发现问题症结之后加以利用会对事务所不利,又要求她不能太傻,受不了金石柱支唤的人有的是,金石柱的毒舌有着能让正常人冒冷汗得胃病的效果,还得随时体谅金律师的种种不便,甚至是反常举动,帮忙联系相关私人事务,这样的人,要有耐心又不能太八卦,要得体又有人缘。看来看去,还是李志胤最适合,主要还是因为她虽然单纯,但是谨慎,说话办事较为谨慎,就连金石柱都给她评价说: -办事能力和处理事务的能力都一般,可是警戒心却很强。 就是这样,敢于直言的小李姑娘被车荣誉代表指给了金石柱,成了被承诺正式签约的事务所员工。不是因为幸运,而是因为憨直谨慎有同情心。当受害的当事人愤怒地叫骂,当渴望恢复记忆的金石柱呆立当场,命运的齿轮正在以意想不到的速度转动,预知下情如何,且看下篇分解。

 6 ) 剧评:改过迁善中的案例解析

全剧中共十大案例,有民事的,有刑事的,但编剧着墨最多的商法案。
现在将剧中的十大案以案例解析的方式贴出来~~~~

--------------------------------------------------------------------------

案例一:战时劳工赔偿案
原告:战时被强制征召的劳工
被告:原日本山田制铁公司,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


[案情简况]:
日据时期(二战后,日本占领朝鲜时期),被告前山田制铁公司,以承诺提供宿舍、食物、人身安全保障和工资薪酬为由,征集朝鲜民主去日本做工。
劳工到日本后,从事的工作是向钢铁熔炉里倾倒石炭及在高温的铁炉管理里清理铁渣,承受着随时烧伤的危险,生命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因没有其它保障措施,倾倒石炭极易引起爆炸;而劳工们因爆炸受伤后,日企方不予医治,并以受伤劳工受伤不能工作为由强制驱逐其回国。
未受伤的工人其存折、印章由舍监管理,无法归国。若有逃跑,抓回来将严惩。
战争结束,被告的公司由原山田制铁更名为日本制铁公司。但是法人代表未变,企业主体也一直存在,企业本身一脉相承,虽然更名,但仍为同一法人。
原告认为,前日本山田公司强制劳工工作,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强制奴役行为。根据继承关系,现在的新日本第一钢铁公司继承了前公司的资产,故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应对前公司的法律行为承担赔偿义务,请求公司支付征用劳工每人1亿的赔偿。


金锡胄代理日本公司,他的答辩理由:
1、进行强制征工行为的人是日本国家,而非新日本钢铁公司。战时期间,钢铁公司的征召行为只是听从了国家的号召进行的行动,其法律行为应属于国家行为,所以其行为后果自然也应该由日本国家负责而非钢铁公司。 
2、新日本钢铁公司的成立、资金所在地都在日本,所以法律适用上应以日本法为准。
根据日本商法,新日本钢铁公司并未继承原公司的剩余资产,故现企业已非原来的企业。
原告起诉的主体错误,赔偿自然不成立。
日本法院已判决原告败诉,所以原告再在韩国提起的诉讼本身是无效的诉讼。


[结果]
原告败诉。
[解析]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两个要点:
1、新日本钢铁公司的强征劳工行为是企业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如果是国家行为,那么,原告的赔偿请求是不成立的。
2、法律适用问题。法律适用是采用主体人所在国法律,还是行为发生地国法律?依照管辖权和溯及力来讲,日本跟韩国都是可以的。
若是采用行为发生地,韩国法律也是适格的,因为征召行为是在韩国发生的,征召的主体即原告是韩国人,那么在法律适用上是可以采用韩国的法律。但如果依行为结果发生地,则也可以采用日本法律~~~这个问题,就算是打破头,估计也说不清吧。
这个案子是比较典型的民事侵权案,编剧着墨不多,纯粹只是为了论证男主金锡胄的三观。
他的人生观:赢得每场诉讼。


在这个案子展现了金锡胄生活的状态:是事务所王牌律师,被事务所代表车荣誉非常倚重。
但是,他的价值取向不被亲人们认同,特别是正直的父亲,对他代理日本企业的行为非常反感。父子间的关系很恶劣。
在这个案子里带出了男二车荣誉:国内法界龙头老大,创办的事务所从80年代外资入韩时即开始承接外资业务,事务所连续三年被立为楷模,最关键一点:在政府要员中口碑很高。
他,具有很强的说客属性。(说客,最直白的历史对照人物,如中国春秋时代的苏秦、张仪)
-----------------------------------------------------------------------------

案例二:信诚网络收购案。
这个案例,属非诉讼业务,是企业并购业务的衍生。这个案子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牵出女主李志胤。



[基本案况]:
金锡胄代理某外企收购信诚财团,双方正在进行拉锯谈判。委托人对于金锡胄提出的,以信诚财团的公司资本40%的价格收购信诚并不满意,要求扣除100万美元,即降低收购价。如能达成,可将代理费提高到25%。金锡胄要求助手们从浩瀚的资料中寻找突破口。
而金锡胄之所以能无往不胜,成为业界神话,就在于他不光自己术业精尖,他的小组成员也是强将手下无弱兵,个顶个的都是多面手。当然,他对手下要求极高,助手们如果不能达到要求,随时被踢出小组。于是有了电梯解雇的传说。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接到上司要求,找出资料中的漏洞。她找出信诚财团跟属下产业签订的格式合同中隐藏的“霸王”条款,可能会导致员工“过劳死”,并做了相关取证。之后,收购成功,她被金锡胄纳入麾下。




[结果]
她原以为是帮便利店社长的取证,反倒成了压低收购价的理由。虽然不满金锡胄的利用,但还是进到了金锡胄的小组中。




[浅析]
这个案子,引出男主金锡胄跟女主李志胤间的关系:
在女主李志胤进入金锡胄的小组前,两人有个令人难于启齿的交集。
李志胤的好友李美丽曾经是金锡胄的堂姐夫的外遇对象。后李美丽结婚,金锡胄去婚礼现场观礼,李美丽做贼心虚,请求李志胤将金锡胄带出婚礼现场。李志胤意外地喝下了放有安眠药的酒,生拉活拽地将金锡胄带到自己家里。
酒醒后的李志胤不清楚是否曾跟金锡胄发生过关系,为安全起见,双方留下了电话号码,而李志胤的电话号码之后竟成了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的关键线索。
李志胤进入车荣誉事务所实习,发现自己的顶头上司竟是金锡胄。不小心在电话会议上闯祸,办公室绯闻传至事务所上下。李志胤因此在事务所受到排挤,同时,引起车荣誉的注意。
车荣誉试探李志胤,结果出乎他的意料,令他对李志胤刮目相看。因为这个试探,使得车荣誉相信李志胤具备一定的素质,所以在金锡胄失忆后,让李志胤去照顾他。
这个案例重点是草蛇灰线,伏脉金锡胄跟李志胤之间的关系,所以案例中的法律问题不是侧重,一笔带过。
彼时,金锡胄的对手全志元初次出场,但跟李志胤间的关系,他一语成谶:我的身体在这里,我的心在你那里。当然,因为爱情线非常隐晦,不如其它偶像剧大鸣大放,所以几不可寻。但到最后可以看出全志元对李志胤是极有好感的。

---------------------------------------------------------------------------

案例三:朴东献强奸案。
原告:郑惠玲
被告:朴东献



[案情简况]
被告朴东献,是清华集团的继承人,一个财阀二世。他长期包养企业代言模特(即我们俗称的企业形象代言人)二线演员郑惠玲。当然,如众人所知,当一个男人手握有众人不可望其项背的巨额财产时,其人品道德就得从最下限开始找。
朴东献不仅跟郑惠玲保持着不伦关系,同时,还饲养着其它一个两个“宠物”。郑惠玲对这种关系产生厌恶,要求分手,但每次都被朴东献软硬兼施,不了了之。案发前,朴东献发现郑惠玲有了新男友十分妒恨,约谈郑惠玲。在酒店里,郑惠玲坚持要分手激怒朴东献,暴怒的朴东献暴打郑后强奸了她。
郑惠玲报警,检察院立案后,案件被正直的检察官李善喜接手,迅速调查取证后起诉至高院。
清华集团平日形象欠佳,其竞争对手欲趁机落井下石,一时间,集团税务调查也闻风而来。朴东献老爹是个老辣的财阀,知道关键时刻只有车荣誉事务所才能挽狂澜于既倒,刻意收集车荣誉事务所操作的法务部候选人竞争对手金秀容的不利证据,送给车荣誉,求其王牌金锡胄为儿子辩护。
金锡胄代理此案后,通过收集郑惠玲的各类证据,买通郑惠玲男友,令朴东献无罪释放。


[法庭攻防]
原告方检察院李善喜(因公诉案,原告是国家机关,郑惠玲被称为被害人)提出起诉意见:
1、被害人郑惠玲被朴东献强制叫到酒店,在暴力殴打后被强行发生性关系,违背了被害人郑惠玲的意志。证据是酒店的出入记录。
2、发生性关系是采用暴力手段达成的,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朴东献采取殴打、卡脖子、按倒等暴力手段,使郑惠玲不能反抗。暴力证据是郑惠玲报警后去医院的验伤病历。
检方认为,朴东献以暴力胁迫的行为达成性行为,侵害了郑惠玲的性自由权,所以应该对其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受到惩罚。


辩方金锡胄的答辩:
1、被告朴东献没有违背郑惠玲的意愿。他出示了郑惠玲主动发给朴东献的裸照,令法庭认为郑惠玲发出性邀约,朴东献跟她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同时,又出示朴东献多次支付给郑惠玲的包养费,证明双方一直发生着性交易。(交易的基础就是双方自愿~~)
2、利用激将法让郑惠玲的男友当庭反口,反证郑惠玲出示的被殴打的证据是男友所为,而非朴东献所为。又出示郑惠玲的性病病历,男友的性病病历,朴东献无患病的病历,以证明郑惠玲私生活糜烂,案发当晚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现在郑惠玲的指控是因为无法拿到高额的包养费而讹诈朴。

[结果]
朴东献被无罪释放。



[解析]
在整个法庭辩论的环节中,金锡胄的辩护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的。郑惠玲作为朴氏清华集团的代言模特,跟朴东献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朴以解除代言关系要挟郑,郑因为无法赔偿高额的违约金,只得沦为朴的泄欲工具,一个可以任由他蹂躏的玩物,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性奴。
在强奸行为发生过程中,朴东献始终以一种极端践踏郑惠玲人格的态度,激起了郑惠玲强烈的怨恨,明知自己抗衡清华集团会身败名裂,但仍坚持要讨要公道,拒不和解。
在这个强奸案中,编剧侧面揭示了韩国娱乐圈的黑暗,财阀们利用钱财、企业资源肆意践踏凌虐女性,用各类代言、影视投资等行为买性,违法犯罪后利用强大的资源买通司法机关,
抨击了韩国律师为虎作伥,司法界的腐败黑暗。
同时,这个案例也展示了韩国妇女生活的现状,在男权社会被贱踏踩压的现实。在这个案例中有三个女性,因为地位各异,但在整个案件审理中,均不约而同地表现了一种本能的同病相怜的悲伤。


其实,女性在社会上行走,不论是多么优秀,在男权社会,都存在着本能的弱势。所以,万一碰到如强奸这类让人无法忍受的人身伤害时,一定要记得保持清醒的头脑。体液是最强力的证据,胜过其它任何物证人证。第一时间忍耻拍下照片,在医院取证后再冲洗身体,这些都是正确的做法。
有些年轻的女性网友在观泰剧时会被那些戏剧迷惑,认为强奸后再相爱是一件正常美好的事,事实上,这种事件的几率几乎为零。相反是,强奸行为会给女性带来强烈持久的心理创伤,所以,任何时候都要睁大眼睛保护好自己。
---------------------------------------------------------------------
案例四:泰振集团收购案
这个案子又是一个非诉讼案。非诉讼案中没有原被告之说,我们只能理解为我方、敌方。
上一个朴东献强奸案是一个分水岭,它豁然隔开了金锡胄的人生,使他的生活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冰火两重天。
话说金锡胄成功帮朴东献脱罪,但还没来得及庆祝,朴东献就死在了郑惠玲曾住过的公寓里。参加完朴东献葬礼的金锡胄深夜回家时,被人逼进路边的弃物场,被高空坠物砸成重伤失去记忆。此时,他主持的泰振集团收购案正进入最关键阶段。
医院从金锡胄西装兜里拿到李志胤的电话号码,车代表因此而找到失踪的金锡胄。为了事务所的安全起见,车代表要李志胤隐瞒所有人金锡胄失忆的事实。
 
[案件简况]
金锡胄是泰振电子集团的法务代理,一直帮泰振电子打理相关理财板块的事务。
在金锡胄出事故前,泰振电子预备收购破产的泰振建设。泰振电子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即泰安财团。
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以及破产的泰振建设原属于同一个集团,在97金融危机时被裂变为三个公司。而泰振建设一直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现在泰振建设宣布破产拍卖,谁握着泰振建设最多的股份,即掌握了泰振集团的经营权。
金锡胄在此前是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的法务律师,所以跟泰振电子及泰安财团关系都比较好。而泰振电子在之前的泰振集团经营权之争中失败,所以,这次的收购案,中标收购成功的要求十分迫切。
在收购过程的攻防战中,因泰振电子正操作集团的常务理事,另一金融投资事务事所good rich的律师金秀荣上位法务部长,跟车荣誉操作的姜恩赞形成竞争之势,所以车荣誉对失忆的金锡胄一直含糊其辞,令金锡胄误以为自己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因事故而失忆的金锡胄,记不清自己是谁,所以也无法让事务所跟泰振电子联络上,导致外界谣言四起,纷纷猜测金锡胄故意陷害泰振电子,致其投标失败。在金锡胄出事躺在医院的四天里,收购案达到白热化,泰安财团报出了最接近债权团的标价,挤下了泰振电子,泰振电子被债权团认定不具有优先购买资质,情势极为险恶。

[结果]
金锡胄在紧要关头找出泰安财团标款里部分资金的来源,曝光泰安财团以贷款收购泰振建设,不具备投标资质,挤下泰安财团,使泰振电子最终得以获胜,得到泰振建设。

[解析]
1953年朝鲜战争结束后,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业设备和90%的电力设施毁于战火。资源匮乏、食物不足,大量工业和生活必需品依靠进口,造成了数额巨大的贸易赤字,到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经济增长率几乎为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60年代,韩国的人均收入只有80美元,国家赤贫,贪腐横行。当时的总统李承晚手下少将朴正熙发动5·16军事政变建立第三共和国,开始了军政府长达三十年的威权统治。


这个朴正熙就是韩国现在的总统朴瑾惠的爸爸,朴正熙上台后,受日本重商主义(他青年时代是在日本成长的。)思相影响,加上正跟朝鲜在冷战中,为国家安全等各方面考虑,上台后,开始用铁腕来治理国家,把经济放在重点,希望韩国脱贫致富.他制定五年计划,大力发展重工业,使韩国经济走上了振兴之路。
他打下的坚实基础后,到九十年代,韩国的经济得以井喷式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被世界称亚洲四小龙。
朴正熙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军政商不分家,造成了韩国特色的经济体制――财阀。这些财阀类似于我国清代的“红顶商人”胡雪岩,当然在不断发展中,也逐渐由胡雪岩变成盛宣怀,最终成为宋子文。


在90年代中后期,韩国的经济发展达到了极致,民间掀起了巨大的投资热潮。财阀企业开始疯狂扩张,做大做强。在这种扩张中,本案中的泰振集团就扩张到了极限,在97年金融风暴来临时,集团负债已达极限。
泰振集团是一个跨国大公司,有在海外上市,泰振建设是泰振集团的支柱公司。当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时,泰振集团受到重创,被一分为三:泰振电子、泰安财团、泰振建设三大公司。

泰振建设自金融风暴之后,企业的经营权就一直被握在两大银行(债权人)――国际银行、新华银行手中。银行债权团在管理泰振建设9年后出现危机,宣告破产,并向外公示,将出售发行股份34.8%,即出售泰振建设的基本经营权。
因为泰振建设是钢铁公司,是国家的重工业(船、飞机、汽车、兵工)事关国家安全,所以,由政府出面会主持这个拍卖招标会,来审查竞标的公司的资质,也就是说,竞标的公司不光得有钱,还得有能力在买了公司之后,让它继续经营下去,而不是买过去拆开卖掉。



竞标中,因为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都是泰振集团的一个部分,交叉握有泰振建设的部分股份,份额不相仲伯,按照民法的基本原则,破产企业在拍卖中得先照顾到握有泰振建设的股东们的利益,让他们先买这34.8%的股份,也就是优先购买权。
而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因为均握有的集团的股份,但彼此份额差距不大,所以落到最后就是谁有更多的本金,购买的股份多谁就会获胜,意味着谁最后会获得经营权,控制泰振集团。而一个公司由谁控制经营权,就是变相让谁掌了大印,知道旗下哪个项目最值钱可以划到自己手中,每个股东手上有多少股份,关键时刻去游说;公司的资产是多少,以后的经营方向等等,都由有经营权的人说了算。

金锡胄在泰振集团三分天下之前,也即泰振集团老会长时期,就一直担任集团的法律、投资顾问,跟泰安、泰振电子两个集团的会长(老会长的两个儿子)关系都不错,在老会长去世后,他又继续成为泰振电子集团的顾问。
在金锡胄发生事故前,他通过分析股指变化及其它资料预测:泰安财团实际的资本是2兆
1000亿,如果把这个资本当作担保筹款的话,他最多能筹款的上限是4兆5000万。包括其它不可预知的因素,所以,金锡胄建议泰振电子把自己的最终标价定在了5兆1000亿。
在招标的过程中,主持者通常会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具体投标公司真刀真枪能拿出来的标款,叫价格因素;二是非价格因素,也就是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前景,以确定谁更有资质收购破产的集团。



竞标过程中,若竞标的两个公司(泰振电子、泰安财团)的提出的标价比较接近,就需要考虑他们的非价格因素,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等等。
金锡胄在失忆前,授意泰振电子做好舆论攻势,滚动报道泰振电子股票近期保持的较高势头的回涨,以及其它投资及产业都呈现利好上升状态,(在医院看到新闻报道~~)向政府示意泰振电子的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更好,比泰安财团具有更好的资质。
但是,在金辩出事故的第二天,泰安财力以6兆的标价得到债权团的认可,运作债权团将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名单中除名。
这就意味着,泰振电子必须具有更多的资金去竞标,但现在泰振电子已达到筹款的上限,泰振电子收购已成败势。
危急之下,泰振电子会长联系金锡胄,要求说明建议标价的理由,但是遍寻不着,勃然大怒。他跟车代表表示,若金锡胄不出现,竞标失败,他将诉之诉讼,事务所将面临300亿的损失赔偿。
车代表提示他,将存在债权者之一的国际银行的公积金及员工薪资储备金1兆转走,以试探国际银行的态度,给银行施压,逼银行吐露出泰安收购金的来源。


金锡胄被车代表找到回公司后,开始着手从各种资料中寻找自己得出标价建议的根据。
在分析所用材料之后,金锡胄通过公示的差额现状资金采点表―――资金项目里存在的0.8的差异来分析得出,泰安财团流入的资金,即他中标的6兆中的另外的1兆5000亿的资金来源,这笔资金是现金还是贷款。
现金或是贷款不仅体现了竞标者现在的经营状况,还意味着他在收购集团后会继续经营还是拆开卖掉。
如果是现金,则说明企业运营较好;如果是贷款,则说明企业流动资金十分不足,经营捉襟见肘。
那么,很可能会在收购成功后卖掉集团还债,使集团最后变成一个空壳子。从资金来源可以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换句话来说,即以此来质疑公司的继承资质,最后翻盘。



但是分析材料之后,金辩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黑是白,是否如外界盛传的是泰安财团的间谍,故意给泰振电子假情报,压低标价从而使泰振电子出局;还是自己真估计不周,没料到泰安的底牌。
同时,自己的事故也令整个收购案扑朔迷离,他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站在哪一边的,或者说自己今后的安危。
所以,他以咨询项目预测失误,合同事务所将承担损失为由来试探泰振电子。
他的事故表明,若他是故意报错标价,那么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振电子已发现他的背叛而做的惩罚行动,那变相说明他是泰安财团的间谍。
那么,泰振电子就会起诉他,甚至今后极可能会遭到报复。
若泰振电子不同意起诉,仍希望翻盘,那就说明只是他的判断失误。而依他对自己的了解,不可能无依据地做这个标价预测――也就是说,存在着一个他暂时还没记起来,没有找到的依据。
那么,找出那个依据,或者查出泰安财团的流入资金的来源,就可以找到应对方法。
泰振电子会长一听他此刻推卸责任,大发雷霆:你以为你付了诉讼费就没事了吗?在这样的时候算计我?他指示下属:能力不足或是背叛都是问题,去彻查!
金锡胄从现场人的反应确定自己事故跟泰振电子没有关联,所以也放下心,开始做应对。




通过不断地分析对比,金辩确认了泰安财团的中标款是外面流入的――此时,泰安财团已跟债权团签订MOU,即谅解备忘录。
这个备忘录在法律程序中起一种先约作用,就是一种预防措施,其作用相当于合同的订金,可以约束债权团,最后的他缔约。
金锡胄要求泰振电子去跟债权团见面,拖延时间,查出资金来源,防止缔约。
金锡胄知道,若双方已签了MOU的话,那么长则4天,短刚2到,双方就真正的签约,泰安财团竞标成功。于是,车代表去面见新华银行行长,会长去游说国际银行长。但两个银行长都避之不见,情况十分紧急。



关键时刻,金锡胄从最近几年处理的国际业务寻出蛛丝马迹,推断泰安财产资金的来源是老会长委托自己管理的,一笔存于瑞士银行的秘密资金。这笔钱一直在等他指示,在此次投标中使用。
他电话询问,却被告知款项已划出,这变相说明,他的事故极可能是泰安财团所为,四天前用他的手机就是目标,目的是下达最后的划款指示。
找到款项来源,泰振电子攻击泰安财团以贷款来投标,不具经营资质―――因为集团有秘密资金是违法行为,要科以重税。所以,泰安财团不敢公开这笔钱是秘密资金,只能称之为贷款
在此之前,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在竞标收购中一直打着心理战,因为对方的底牌大家都猜出来了,但是都没亮出来。
前面说过,泰振建设破产,泰振电子跟泰安财团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后来泰安财团把泰振电子从优先购买权中给挤了出来,这个意思就是说,泰振电子只能打资金战,就是加钱来中标。
事实证明,最后老会长存在巴黎银行的秘密资金被泰安财团划走了,这就是他6兆标款中另外1兆1500亿多出来那笔钱。 


接下来的新闻报道,这笔钱被曝光是贷款,不是公司的资本金。决定中标的公司必须是具有经营资质的,说它中标的钱是贷款,换言之,就是质疑了这个公司的资质。
同时,泰安财团跟债权团签订的仅是谅解备忘录,而不是收购合约,这个备忘录的法律效力仅止于约定在同等条件下,泰安财团有跟债权团有签约的义务,但如果泰安财团本身是不具备签约资质了,那么这个先约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这个备忘录表明,泰安财团只是被选为最有可能的“侯选人”而忆,现在,候选人的继承资质是有问题的,那就是等于否决了他的继承权。
因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被挤了下去,那么另一个竞争者就直接上位了--泰振电子,也就是最后的中标者是泰振电子集团。

****如果说,事故是一个潘多拉的盒子的话,那么,这事故后碰到的首个案子,如同腾飞缥缈的黑烟,它后面隐藏的种种景象---在这个案子里,金辩看到了利益面前财阀无亲恩的残酷,事务所在利益格局未形成时伺机而动的摇摆,委托人瞬时翻脸的无情,事务所人际关系的冷漠唯利,自我价值定位的无奈困惑~~~~等等都让迷茫的金辩倍觉压抑,生出难以承受的压抑惶惑之感。
所以,在收购案达成的酒会上,他向车代表提出了辞职。这个案子,是他跟事务所最终分道扬镳的楔子。

在这个案子之前,我们可以通过车代表的一句话来看金锡胄在他眼里的形象:有些人一生来就无法享受平凡的幸福。作为耀眼的代价也过著相应的生活,就像现在的你一样。
或许失忆前的金锡胄能从车荣誉的这句话里体会到他的深意---若是要享受顶端高处的被崇拜仰望的惬意,就必须忍受坐在高处的战战兢兢,时时处处的不自由,那些平凡朴素的幸福,也得从自己人生里舍弃。
车代表的这句话,实际上点明了金锡胄是一个活在他人眼里的精英,以他人的评价标准来验证自己的生活的人---为了所谓的幸福向上攀爬,不管这个高处是多么地寒冷孤独。
这样的生活,是如今这样一个社会里最普遍的现象,人人为了所谓的成功,拼命地向前奔跑,尽管那个终点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有余裕地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这样的人,在现实的生活里,满坑满谷,是金锡胄,是你,是我。


******由此想起一个笑话:
一个富翁在海滩上晒太阳,他身边躺着一个流浪汉。
富翁问流浪汉:你怎么不去找份工作?
流浪汉问:为什么要去工作?
富翁说:你有了工作就有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吃得好,住得好,玩得好。
流浪汉问:那怎么才算是好?
富翁说:比如像我一样有游艇,有房子,有很多钱,能躺在这里舒服地晒太阳。
流浪汉说:我有房子,现在肚子也很饱,我现在也跟你一样在舒服的晒太阳啊~~~~
。 。 。 。 。

人生,其实到最后都殊途同归,不过是,吃饱喝足躺在椅子上晒太阳而已。
---------------------------------------------------------------------------

案例五:C-STAR原油泄露求偿案
求偿方:原油泄露受害渔民
赔偿方:株闻集团

[案件简况]
国际商船C-STAR(香港船舶公司)装满原油停在韩国西海港。石油为韩国现进石油公司购进尚未卸货,暂停在海港中。
案发当日,海浪很大,不符合出海作业的条件。但株闻集团为了完成工程,强行出海,其起重机跟商船发生碰撞,导致1254万升的原油泄露至韩国的西海域,其海域环境遭到重大污染,渔民受到巨大损失。
事故发生后,法院裁决株闻集团赔偿55亿给当地渔民。但渔民对于55亿的赔偿裁决并不满意,要求额度起码在50%以上,遭到株闻拒绝,赔偿款项一直未落实。
事隔5年后,渔民因养殖业及当地旅游业均遭重创,生活捉襟见肘,难以维持,故组成代表团跟株闻集团坐下谈判,提出赔偿额度只要40%,只盼赔偿金早点到位,起码有个新生活的起点。
5年前渔民被法院判决获赔55亿,其损失仅包括油污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鱼贝虾蚌当即死亡的核算金额;现在是渔民的求偿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受到的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5年后渔业、养殖业所遭到的损失--鱼苗及养殖类生物无法成活及销售食用等受到的损失。
5年来,渔民的要求由赔偿额度总损失的100%降到40%,失忆前的金锡胄亲自设计只赔总额的5%,失忆后的他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海鲜产品散发着浓重的臭味,跟渔民表示会跟株闻集团谈谈,但遭到株闻集团负责人拒绝斥责。


[结果]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渔民们获得补偿(即直接损失之外的间接损失)的希望为零,谈判破裂的当晚,一位渔民跳楼自杀。

[解析]
这是一起大型的海洋污染求偿案。
海洋污染求偿案中,因为具有间接性的特点,其侵害大都通过海洋作用于受害人, 相关机构无法作为原告起诉--比如有些污染本身就是国家进口原油泄露导致的,你找谁赔偿去?
另外,类似这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故,法院因维稳考虑一般都不受理民事诉讼,所以索赔也成为很大的难题。而且,就算是受理了,要算出赔偿之前每年地区总的利润,实际操作上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新闻报道说,受损民众达10万人,但那只是概括的说法。
具体到赔偿层面,能拿得出证据来说自己受到损失的人只能是海边的养殖户和渔民们。而且是只有那种持有国家颁发养殖执照的养殖户及有海船的渔民---也就是说,不包括那些靠大海讨饭吃的其它人,及当地的第三产业,如旅游业、饮食服务行业等等人群。
 

就渔民的赔偿这一块,在海洋污染中,因为第一时间取证非常困难,若又加上当事人刻意地销毁证据,那取证所计算的范围就比实际要小得多。
比如本案中,失忆前的金锡胄就为株闻集团提出处理办法:通常而言,浮油一个月内就会下沉。株闻集团在检察院取证划定受损洋面面积前,派出人去海面喷化油剂加速浮油下降,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是国家机关派来的。
一个月后,浮油基本都化没了,沉到海底的证据是收集不到的。在这一个月内,株闻集团做好相关调查报告(受损的渔民、养殖户的统计,确定要赔偿的人数及资质调查,受损额度等其它,作出可能需要赔偿的范围)。
在化油剂喷洒后,政府部门及检察机关再去洋面采集证据,也只能以仅存有的留着油的洋面来计算。
所以,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是最关键的时刻,只要挺过这一个月赔偿额度就会下降很多。
同时,在这段时间,采用分而化之的处理的方法---对当地的部分渔民,如因贷款急需用钱的渔民,提供小额的补偿,令他们签订放弃求偿的同意书;株闻集团给当地政府以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另捐出300亿(后来剧情提示是在5年内陆续捐出),即为其它产业及民众所遭到的损失作出的补偿,以化解行政处罚;余下的赔偿额度以检察机关提取到的洋面面积来计算赔偿金就行了。


在责任判定方面,对于大型海洋污染损赔案中法律责任的判定,大多依据民法侵权责任归属论--环境污染属于特殊侵权类型,即无过错责任,责任人不以主观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就得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第三方导致除外。大白话就是,谁漏油谁负责。
本案的发生原因是C-STAR船运公司将装满石油的船停在岸边,被强行在不适合作业天中作业的株闻集团的起重机强烈撞击后所产生的一起油泄事故,所以在责任承担上是由导致油泄者负责,即株闻集团来负全部的100%的责任。
现在,既然株闻集团承担全部责任,所以在赔偿面上也是比较大的---既要赔渔民们,还要赔撞坏的运油海轮,还有那些洒到海里的油款。 
当然,赔归赔,貌似一大笔钱,但因株闻集团的船舶按法律要求是投过保险的,所以这个保险公司也是连带责任人之一,本案中是英国船舶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事故一发生,就如同我们的交通事故处理一样,由保险公司先赔株闻集团,然后再由株闻集团赔偿渔民们。




事故赔偿经初步估计,株闻集团全部的赔偿超过3兆。最后英国保险公司经过核算,同意赔株闻集团3500亿。
株闻集团找到车荣誉事务所,金辩作为担当律师,接下案子,通过分析,他划定的赔偿额
为1000亿,包括渔民们跟现进公司(被撞的原油进口商)及香港海轮;赔给渔民为总额的5%,即55亿。  
最后的结果是,株闻公司运作法院作出裁决,用英国保险公司赔过来的1000亿划出5%判决赔给渔民,即渔民只获赔55亿。



在这个过程中,株闻集团操作的高院法官作了倾向于财阀的判决,即只赔直接损失,面积较小额度很低,款额很少--55亿。
当然,通过后面的剧集我们知道,这个法官即是后来成为最高院院长的大法官,全志元亲厚的法官朴阳泰。
渔民们对此裁决并不同意,双方就赔偿额范围一直存有争议,因为依民法规定,株闻集团赔偿的损失范围还应包括因原油泄露导致的渔业、养殖业后续受到损失,渔民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因为原油泄露导致鱼类无法存活或是受到污染--即剧中几箱子沾满原油的鱼虾海贝等东西。因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导致案发5年后赔偿款都没有落到渔民手中。
5年后,当地的渔业、养殖业并未好转,渔民要求株闻集团作出的赔偿里,不仅有当时的直接打损失,还应有5年来所受到的间接损失。




金锡胄在事故后忘记5年前自己的设计,看到渔民们带来的活物证,在谈判现场表示了自己的同情,跟渔民们说会考虑间接损失即后续补偿,受到株闻集团负责人的强烈反弹,被斥骂后谈判破裂,渔民们获偿无望。
因原污染案已被法院裁决并生效,所以现在渔民的赔偿诉求在民法上是一种后续求偿的行为,因此民事协商是前提。
众所周知,协商的前提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给付,即株闻集团不再具有法定的赔偿义务,所以,对渔民们提出的赔偿要求,株闻集团负责人十分不屑,说,法院已判决过了,凭什么还要赔,你本事去找法院去~~




这个案子,按照法律框架来说,对于因海洋污染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其法律救济包括:
行政处罚,即需要给株闻集团科以一定额度的罚款;
刑事处罚,即同时对其集团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其污染遭受的面积及后果来论,若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然,因为株闻集团是韩国十大财阀之一的,要其负责人承担刑事责任基本不可能,所以,其刑事责任就以其它途径来处理--比如株闻集团就以向当地政府捐献地区发展基金的形式付出款项300亿,表面上看这是一种义举善行,实际上是株闻集团为了逃避刑事责任所做的行为。
民事赔偿,也就是具备一定资质的渔民及养殖户所提起的诉讼所能获得的赔偿,表现在剧中就是法院判决的55亿。


在这个案子的处理过程中,金锡胄首次觉得自己充满罪恶。原油泄露,且不说渔民们遭到的巨大的损失应该得到充足的应得的补偿,单是泄露所造成的巨大的生态危机,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是不应该完全无视的。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株闻集团嚣张地说出:国会(韩国的立法机构)是4年期的临时工,政府也是5年期的临时工(即总统及其组阁的成员任期均为5年~~)跟这些临时工相比,继承了经营权的财阀集团才是韩国真正力量最强大的人~~
赤裸裸地提示了韩国财阀们为了追求财富不顾及国家及民众的利益,给国家带来巨大的灾难犯罪行为,尾大不掉的财阀经济,导致了整个国家法治环境的恶化,在司法过程中,法律人(法院、检察院、律师团体)均被财阀操控,从而无法践踏普通民众的利益。


在原油泄露所导致的连锁效应中,财阀通过操纵司法机构来逃避罪责处罚,令民众不要说得到补偿,连最基本的损失赔偿也无法达成。
这个过程中,司法腐败是特别关键的一环。因为,司法救济已是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司法腐败,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失序,发展畸形。这种暗流涌动的愤怒跟不满,就像是地底下的火山,不知何时会带来毁灭性的力量,改变整个国家的运势。
法律原旨是保护人民的卫盾,法官是握着卫盾的士兵。但是,如果法官成了财阀集团操作的刺刀,律师成了财阀对付法律的长矛,均刺向手无寸铁的民众的话,民众就成为无路可活的待宰羔羊。而法律所谓追求的自由、平等、人权、正义的价值体现都成为一句空话虚言。
这样的社会,人们无法找到庇佑之所,这样的国家畸形可怕,民众如同被污染的鱼一样,被肆意践踏蹂躏,没有前途,没有希望。
始自这个案子,金锡胄决绝地走向了另一条路,跟事务所的理念背道而驰。 
----------------------------------------------------------------------
案例六:郑惠玲杀人案
原告:朴东献
被告:郑惠玲


PS:本剧里呈现了三起刑事案,一是朴东献强奸郑惠玲案,二是郑惠玲杀朴东献案,三是少年尊属杀人案。因少年尊属杀人案是由李志胤代理,就不再整理此处只整理金锡胄代理的案件。


案情简况]
因事故失忆的金锡胄解决了泰振集团收购案,带着助手李志胤去参加酒会。酒会中,收到警察局调查电话,他带着李志胤去警察局。在警局大厅,迎面遇到被羁押的郑惠玲,愤怒的郑惠玲看到他后,显示了刻骨的怨恨跟唾弃,在撕扯中,她向他的脸上吐了一口唾液。
金锡胄十分不解,单是为他人代理一个案子,怎会招致别人如此愤恨?于是问郑惠玲因何被逮捕,警察告诉他,杀人罪。
稍作了解之后,他觉得这个案子十分蹊跷:郑惠玲纵使再怎么痛恨朴东献,已得到朴8亿的和解金,按常理,她是无需去杀人的。在跟李志胤了解了一些事实后,他更直觉郑惠玲是冤枉的。之后,通过接触朴东献的秘书,强奸案的审理检察官李善喜,更印证了他的猜测。



在案件即将开庭之际,他了解到,郑惠玲的律师已被清华集团收买,主审检察官已诱供她认罪。他知道,此案一旦开庭审理,郑惠玲必将被判决死刑。
在良心的驱使下,他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我相信你的说法。如果你真杀人了,我也没办法。但如果你没有杀人,我来替你辩护。初始,郑惠玲并不相信他,但是形势已成燃眉之势,几番接触之后,她最终委托他为自己的辩护律师。
因之前金锡胄是朴东献的代理人,现在,他反过来无偿为郑惠玲代理辩护的消息被媒体大肆报道,一时间各种贬斥的言论甚嚣尘上。车代表被清华集团的会长叫到办公室骂得狗血喷头,压力之下,车代表安排事务所两个最强的刑事律师代理此案,要求金锡胄放弃辩护。越了解事实金锡胄越确定此案的份量,如果自己不坚持,郑惠玲极可能会被判为杀人罪成立。


思索之下,他拒绝了车代表的安排,坚持代理。
取得了辩护权后,他带领着助理李志胤到案发现场取证。通过综合各类物证、现场推演,他找出了朴东献死亡时间跟郑惠玲在案发现场间的时间差,并通过朴东献秘书之口找出了案发当日另一个嫌疑人也在现场的事实。法庭审理中,检察官诱供的事实也被曝光,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基本原则,郑惠玲被判无罪释放。


[结果]
郑惠玲被判无罪。
[解析]
朴东献案,直接改变了几个人的人生。这些人,不光有已死亡的朴东献、朴东献的家人、郑惠玲,还有为朴东献辩护的金锡胄。
在警察局大厅,金锡胄因为失忆,对迎面走来的郑惠玲并不认识。但是,在法庭上遭到金锡胄披露曝光的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男友的反口,明明被强奸却被黑白颠倒,被肆意践踏的刻骨羞辱,阴差阳错又背负杀人犯的罪名,郑惠玲对着金锡胄是极为愤怒仇恨的。
其实,强暴对于受害人来说,已是非常痛苦的经历,而强暴案的庭审经历对于被害人来说,则更加痛苦。
在朴东献的强奸案庭审中,郑惠玲需要独自坐在证人席上向众人详细描述性行为发生的经过;要再次回忆犯人当时的样子,再次体验那种恐惧;受到辩方律师技巧性的盘问,向众人说明自己的私生活,包括性史。
在庭审中,金锡胄又通过裸照,性病病历、包养存折等直接地让法官跟其它人都产生了郑惠玲是一个性史复杂、私生活极端糜烂的女人的认定,令她还得忍受明明是一个被伤害的人,却不得不被审判的罪责感。
而且,最后的舆论也由同情她转向鄙视她,那种噬骨的羞耻感,比死还令人难以忍受。
所以,在警察局遇到金辩,在法庭上被审判的羞耻感又涌上心头,她对他的仇恨,甚至比已死去的朴东献更为强烈。她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 



金辩无法理解,只是做了一个案件的辩护,怎么会招至这样刻骨的仇恨,这样在公众场合被唾弃的侮辱?
他想要这个女人必须的道歉,但是,警察跟他说这个女人是杀人罪时,他冷静下来:这样的重罪,这样仇恨的眼光,他们之间肯定不单是前被告辩护代理人跟原告之间这种看上去的浅层次的关系。
在得到李志胤关于郑惠玲案的介绍之后,他本能地分析这个案例:郑惠玲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在明确已得到和解金的情况下还去杀人,常理下,在杀人动机这一点上是存在疑问的。
他吩咐李志胤,从郑惠玲周边的亲人、朋友处走访,探知一下她的情绪变化。
郑惠玲被捕后,由于坚持不认罪,受朴氏集团压力的检察官,诱供郑惠玲。

热血的李志胤十分同情郑惠玲,向正直善良的李善喜检察官询问案情进展,了解到检察官诱供郑惠玲,而她现在的辩护律师也在劝说她认罪,这样才有轻判的机会。
当李志胤跟金锡胄谈到检方跟辩护律师的观点时,金锡胄说,这种处理常识上是不可能的。不要说是财雄势大的财阀儿子被杀,普通人被杀了,其亲人都不可能会轻易原谅杀人者。况且,律师诱其坦白的条件真正没有说服力,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事项想轻判是不可能的。同时,明显地,检察官是借此案向财阀讨好,作为向上攀爬的途径之一,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他怎么会如此轻易地帮助成落水狗般的郑惠玲?



金锡胄在无意间,从朴东献以前的秘书处得知一个更为惊人的消息,朴东献的另一个情妇,一个酒店女曾怀过朴的孩子,而这个酒店女的男友在案发当日竟曾去事发公寓找过朴东献。
因为辩护律师过于热情地要郑惠玲认罪,令无辜的郑惠玲一怒之下解雇了他。而根据杀人案审理原则,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无期或是死刑的,必须得有律师为其辩护的审理程序,郑惠玲的解雇律师,为其赢得了一点时间。她需要另行聘请辩护律师,或是等待法院指派国选律师为其辩护。
金锡胄表面上不动声色,但通过种种事实分析,他感觉郑惠玲极可能真是无辜的。
在临近开庭前,金锡胄找到看守所,跟郑惠玲说,如果你真是冤枉的,我来替你辩护。
郑惠玲并不能完全信任金锡胄,但是一方面他想赎罪的情状真实,似乎不容置喙;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律师的对此案的了解及辩护能力都不可能高于他,如果他真心帮她沉冤昭雪的话,是最佳人选。权衡之下,她决定赌一把。



尽管检察官跟事务所、清华集团都向金锡胄施压,但他认为比起金钱声誉,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为此,他坚持为郑惠玲代理辩护。
法院考虑到郑惠玲的真实处境,同意金锡胄的代理。
经过不断地调查取证,当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时,金锡胄决定为郑惠玲作无罪辩护。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检察官提交的公诉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即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要做无罪辩护,最大的突破口就是寻找检察院的推论是否完全排除了合理性怀疑。
在这个案子中,金锡胄就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攻防] 
检察院为证实郑惠玲是杀害朴东献的凶手,提供了三个证据:
1、郑惠玲当日在案发现场的别墅监控录像。
2、郑惠玲在现场跟朴东献大声争吵的录音,根据音源鉴定,相似度为99%。
3、朴东献指甲里郑惠玲的DNA。

这三个证据,其实指向性很明显:监控证据证明郑惠玲当日是去过案发现场,在朴死前人在公寓里的事实。吵架的录音证明了郑惠玲有杀人动机,因为不想跟朴东献分手,讹诈不成杀死了朴,有杀人的故意。而指甲里的DNA则又证明两人当场发生过肢体冲突,所以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结果。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金锡胄的辩护:
1、别墅监控录影在案发前曾坏过,检方提供的监控录像时间顺序上是混乱的,存在着一定误差。经过修正后,正确的时间顺序可以看出郑惠玲逃出公寓的时间跟朴死亡的时间存有8分钟的差异,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在现场杀死朴后再出来的可能性的。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在这个被导正的监控里,在案发现场,朴东献死亡的时间段里,还出现了另外一个人,一个快递员。而这个快递员被证实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金泰勇,他因女友流产事件,曾被许诺的补偿费未被给付而心生恨意,当日是去找朴理论,换言之,他存在着杀人动机。
2、对于检察官提供的郑跟朴争吵的声音证据,也被证实是当日电视里播放的由郑惠玲主演的电影,而非真实的跟朴东献在现场争吵的声音。
3、对于落证的朴东献指甲里的郑惠玲的DNA,金锡胄通过现场动作模拟,证实了这个DNA是郑惠玲为了逃避朴的人身侵害逃跑所作的自卫反应。郑惠玲当时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所以不存在杀人故意的动机。
因为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而检察院又没有证实出现于现场的另一个嫌疑人的没有杀人嫌疑,根据疑罪从无--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的法律原则,法院最终判决郑惠玲无罪。
这个无罪辩护最关键的一点,检察院的合理性排除存在巨大漏洞。金锡胄证明了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酒家女韩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锡胄成功地证明了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使得检察院终因提供的证据不足重新立案侦查,郑惠玲也被无罪释放。 


车代表通过金辩在跟株闻集团沟通的过程敏感地看到了金辩身上出现了一种有别于事故引起的病理危机---他的处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他虽然也会站在委托人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却会更多地考虑均衡性,包括当事者争议方的利益。这是他以往所不曾有的。 
始自此时,他开始正式确认金锡胄终将离去,他得要找好一个代替金锡胄的人。经过反复考察,他选中了高院法官全志元。之后,未婚妻正式登场。

 短评

第一次看完了而不觉。

6分钟前
  • theo-pan
  • 推荐

感觉还不错、男主冷血律师的人设蛮对我胃口、而且声音好有魅力啊、女主很漂亮、再看吧

11分钟前
  • 奋斗的粽子
  • 力荐

很筋道的一部戏,对韩国司法界的解释比较细腻,感情线倒是一带而过。。。

16分钟前
  • 贝果在唱歌
  • 推荐

男主的演技非常出色, 剧本案例专业性比较强, 非传统套路韩剧, 节奏明快反转有趣.可惜匆忙结尾。

20分钟前
  • 我是米兰妮
  • 推荐

金明民真是性感的一家伙。

23分钟前
  • BlackScholes
  • 推荐

慢热到悲伤 完全靠金明敏才撑过来

24分钟前
  • f
  • 推荐

最近对韩剧编剧们很有意见,就不能好好的只讲一个故事嘛!非得加点阴谋才算完。此剧编剧就很棒,就简简单单讲律师的事,loveline都没有,就是结尾有点仓促。

28分钟前
  • 阿落
  • 推荐

140628 不好意思 冲着开头反差萌的粉红线然后虎头蛇尾的完结了压根没看懂 男主自身和与爸爸关系改进还蛮有得看 对律政题材一向不感兴趣=A=跳着快进了好多 女主好模糊 下部剧再见吧=A=

33分钟前
  • 吞屯臀
  • 还行

一堆法律理據沒聽懂但劇是蠻好看的。但好多懸念編劇就這樣晾著,太過分了吧。 金明敏實在是很厲害的演員!

38分钟前
  • AkaneAntares
  • 推荐

看到6集

43分钟前
  • porita
  • 还行

到后面完全看不懂,貌似翻译的也有问题

44分钟前
  • 清澄
  • 还行

看完两集,觉得还行吧。原谅我,大叔控,金叔一身西装实在抵抗不了,冷漠毒舌牙尖嘴利惟利是图,原先形象很冷,虽说失忆是烂梗,可拍了几十年了观众不也接受的了么,可以期待失忆后的表现。女主朴敏英,嗯,越来越漂亮了,表现算中规中矩吧Ps(身材真心好)

48分钟前
  • 张苑希
  • 推荐

女主脑残所以少给一颗星

52分钟前
  • 阿哲
  • 还行

可惜女主娇滴滴的太蠢

53分钟前
  • Mgmlm
  • 还行

金敏明!

58分钟前
  • DonyLu
  • 推荐

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60分钟前
  • kissの樱
  • 很差

好看吗?后面部分很拖沓好不好?那些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把我搅得稀里糊涂的好吗?我真的不喜欢这种不能让人舒服的结尾好么?我希望,韩剧不要再有这种痛症了行不?

1小时前
  • YD
  • 还行

引人入胜的开篇,结尾草草了事的结尾,冗长无趣的案件,打酱油的女主,演技被大大浪费的男主,四个字概括——大失所望

1小时前
  • Roseash
  • 还行

烂尾剧意难平 对剧作和男一都意难平

1小时前
  • AG
  • 推荐

能把这剧看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是太对得起两位金叔叔了叔叔们被华丽丽的浪费在这部渣剧中了,后面的剧情根本就是没啥衔接性的完全飞纸条的剧本吧呵呵呵呵呵,法律术语也算了再加个金融术语,我文化不高看个剧这么累真的好嘛

1小时前
  • 猫久禧
  • 较差